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docx
2页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依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量化认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医院护理人员招聘、管理和离职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第三条 医院护理人员的聘用应当依法合规,服务于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贡献,同时保证护理人员的基本劳动权益第二章 招聘工作第四条 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第五条 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制定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并公开发布第六条 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核确定人选第七条 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包括任何违法或不合规的环节第三章 录用工作第八条 医院护理人员的录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经过严格考察和确认,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 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尽可能予以平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第十条 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根据录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其工作岗位,并在录用合同中明确写入第十一条 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认证合格后才能担任岗位第四章 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科学化发展体系第十三条 医院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并对绩效进行评估第十四条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应当规范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考勤,确保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第十五条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应当针对工作特点和需求,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实行绩效管理和契约化工作第五章 离职工作第十六条 医院护理人员离职应当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应当做到合法、正当、公正和合规第十七条 医院护理人员离职原因可以是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不合理等正当理由第十八条 医院护理人员离职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做好工资结算、退出社会保险等环节。
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部门和医院护理部门负责实施,应当不断修订和完善,以提高护理人员管理水平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