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doc
6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保证所需人 才的合理流动,更好地发人才、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根据 国家、省市事业单位设置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人员调整规 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一, 适用范围1、 本院在编在岗职工2、 正式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3、 因工作需要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4、 职工子女就业人员5、 已纳入本院考勤的部分服务公司人员二、调配形式本配置调整主要包括人员的补充、调出(辞职)、院内调 整等包括以下形式:1、 在编人员配置调整是在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已聘用合同为依据,对全院编 制内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补充和调整2、 正式编外聘用人员配置调整是根据每年度医院招聘 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以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进行 合理配置和调整3、 其他人员则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三、调整原则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要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原则、人才建设规划和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本着有利于医疗、教学、科研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引进,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 用2、 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需按照医院核定的编制、每年度招聘指数,在年度人员调配计划内进行,以保 证各类人员的合理分布和结构的合理配置。
3、 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要重点保证补充医疗、教学和科研一线人员优先引进科学带头人和急需的专 业人才,以及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高学历人才4、 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 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业务考核关,增强人事 工作的透明度,是调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5、 为保证医院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对稳定,无特殊 情况,严格控制人员调整四、人员补充(一)补充途径 人员补充的途径主要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录用医学院校 为主的毕业生、调入急需的专业人才二)补充条件1、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1)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学风 正派 有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2)年龄:硕士毕业生年龄小于 35 岁,博士毕业生年 龄小于 40 岁,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小于 45 岁,正高 可放宽至 50 岁业绩显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有发展潜力,并已取得显著地研究成果,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前沿领域保持或达到国 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体学术水平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 在国内或省内医学院校受聘教授、主任医师职务;②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③ 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者。
④ 在 SCI 收录杂志发表学术论著 1篇以上;⑤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者(首位);⑥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可带项目到我院开展者;2、 招聘一医院校为主的毕业生,原则上临床一硕士(本专业首学历须为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为主,医技须为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一统招本科学历为主,起点 学历须为统招大专3、 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必须 武威市调配规定,并由医 院进行综合考评4、医院引进的高层次或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七配偶 和子女所学专业级学历符合医院招聘条件的,可酌情 考虑院内聘用如果引进的人才调离医院,其配偶和 子女须同时调出或辞职三)接受程序1、人员招聘(1)各科室根据梯队建设和岗位需要,每年的 11 月 份提出第二年的人员补充没计划并报相关职能科室, 各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科室人员岗位和现有人员结构 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报院人事科人事科审核 后编制出全院下一年度人才引进与人员招聘计划,并 根据医院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报院党政 联席会议研究,初步计划确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逐级审批审批后哦在医院网站公示并进入招聘程序2、招聘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每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 6 号令)、《 ++ 省 事业单位公开 人员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实 施。
3、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 (1)由人事科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引进高层次,急 需专业人才计划进行招聘2)应聘人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高层次,急 需专业人才情况登记表》,同时提供证明其学历与学术 水平的相关材料3)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意见, 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按程序逐级上报,审评, 办理相关手续五、人员调出(辞职) 人员调出或辞职按照院人【 2011】103 号《 医院关于加强职工调出,辞职的管理规定》执行六、院内调整(一)院内调整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情况,在保证岗 位设置结构合理情况下,安排和使用人力资源二)根据岗位需要,合理流动,调余补缺,坚持超 编科室向缺编科室流动,一般岗位向急需岗位流动三)审批程序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岗位,并注明岗位对 所需人员的基本要求,报相关职能科室;个人申请调 整岗位的须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调整原因并提 出相关证明材料,经本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 相关职能科室审核2、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科室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设 置、人员结构、专业特长及人员特点等情况以及医院工作需要和个人相关材料审核结果,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调配方案请院长审批同意后 (特殊情况需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由人事科办理院 内调整手续。
四)凡干部调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凡涉 及岗位类别变动的(如专技岗管理岗的),应考虑岗位 类别情况五)调整人员的待遇,依据调入岗位待遇确定七、其他本规定经 年 月 日院第 届职代会执委会第 次会议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中有 与本规定违背的,按本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