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_泵站围墙修复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doc
5页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零星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条款甲 方: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乙 方: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零星维修施工合同1.2 工程地点 :乍浦、秀溪 工程承包内容: 根据派工单1.2 开工日期: 根据派工单日期 竣工日期: 根据派工单日期1.3 质量等级: 合格(一次性) 1.4 合同价款:每次工程另行约定工程价格 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部份、联系单; 合同计价方式: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执行第2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2.1 合同语言:汉语 2.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嘉兴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2.3 适用标准、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 第4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或工程负责人名单 陈永强 。
第5条 甲方工作 5.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开工2天前,协助乙方调查沿线市政管线及其它设施 5.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5.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地点和起止点 /5.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后1天内 5.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5.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 5.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 5.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甲、乙双方负责 第6条 乙方工作6.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提交2份工程进度计划和各项报表 6.2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 6.3 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 6. 4 施工全工程的安全和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6. 5 负责提供建设有关政府部门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施工过程资料及竣工图等)6.6 按工程进度要求提供工作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方案。
6.7 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噪音管理的手续第7条 进度计划7.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 7.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 第8条 延期开工: 需经业主批准 第9条 暂停施工:需经业主批准 第10条 工期延误 按协议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额 双方另行协商 第11条 工期提前 按协议工期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另行协商第12条 检查和返工:因乙方的责任引起的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因甲方的责任及设计缺陷引起的费用及工期由业主承担第13条 工程质量等级13.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13.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业主第14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4.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5条 试车:无第16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业主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第17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7.1 调整条件:1、联系单及设计变更以业主、设计方签发为依据17.2 调整的方式:按前述条款第18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8.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完工后申报第19条 工程款支付 19.1 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 。
19.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竣工验收后一星期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19.3 甲方违约的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第20条 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设备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采购第21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根据图纸和甲方确认后的采购清单第22条 设计变更:由业主签发第23条 确定变更价款:按前述条款执行第24条 竣工验收24.1 验收标准及技术指标: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技术指标为主要依据24.2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时间:/24.3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第25条 竣工结算25.1 结算方式:合同价加工程变更价25.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25.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时间:/25.4 甲方违约的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5.5 乙方违约的责任:不按3.3条施工,达不到26.1条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5.6 工程变更增加部份确认:增减工程量参照相关条款调整第26条 保修26.1 保修内容、范围:按现行有关法律及条款规定;26.2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第27条 争议27.1 争议的解决程序:按《合同法》27.2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任何一方造成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8条 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工作,由于施工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由此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第29条 不可抗力29.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第30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31条 合同附件:1. 有关会议纪要、补充;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6月18日平湖市市区6#泵站围墙、发电机房采光顶零星维修1、 罗马柱围墙栏杆24米 。
2、 发电机房采光顶30.95平方米 3、 不锈钢纱窗18平方米 备注:罗马柱190元/米 采光顶160元/平方米 不锈钢纱窗40元/米业主、监理见证: 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 201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