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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情系民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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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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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当前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和省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 这次会议既是一个工作部署会,又是一个动员会,同时还是一个业务培训会,内容上既丰富又紧凑,有典型单位代表经验介绍、还有相关文件解读和业务知识讲座,有理论也有实践希望所有参会人员能不虚此行、有所收获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如何从深层次解读建立基层劳调组织的重要意义?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时代的客观要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同样如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脉搏,才能明确其发展建设的正确走向 (一)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新要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化解内部矛盾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关系向多元,卫发展,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即使矛盾纠纷利用行政、诉讼等手段加以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一时之间也很难消除,不可避免地留有或多或少的“后遗症”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更多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其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人事关系是经济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势必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存在,劳资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就会不断积累和扩张,并不断演变成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我市人事劳动关系也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使当事人之间在平等的地位上,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自愿达成和履行调解协议,避免了这类弊端的产生.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强化社会法制的需要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劳动人事关系的调解力度,《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继出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将调解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程序,拓展了调解组织的范围,强化了调解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人社部[2009]124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人事争议调解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五)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我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1 5件,是2008年(7363件)的119.72%,是2007年(:3543件)的248.8%,占金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21652件)的40.71%,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量的:32%,为此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了一个民事庭(民五庭),专门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 0年,全市受理案件8781件,与2009年基本持平其中人事争议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重虽小,但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时处理起来较为复杂,周期也较长随着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人事关系面临重新调整和规范,一些深层次问题将逐渐显现,尤其是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勤人员的人事争议将会多发,且将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情况复杂化、诉求多样化的特点,如不及时疏导化解,不仅阻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而且影响各项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面对这一形势,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使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得到有效维护。

      二、如何认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的基本内涵? 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为新兴的调解组织在全国推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从深层次认清其基本内涵,剖析其本质属性,才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正确的指导方向 (一)深刻认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本定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请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是作为第三方,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以说明教育、规劝疏导、宣传引导等方式,主持产生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化解争议的机构,是依法设立,并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 (二)深刻认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的主要特点一是依法设立在《劳动法》中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给予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设立的法律依据。

      二是设立在基层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设立在基层,目的就是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和第一线;而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也来源于基层,由他们居中调解容易使当事人信服并尽快达成和解协议三是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目的就是要用新的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具备的调解职能,为实现这一目的提供了保障 (三)深刻认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的主要功能一是纽带功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是联接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是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同时调解员参与调解活动,是公民积极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直接民主形式之一二是稳压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通过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搜集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纠纷隐患,第一时间予以化解三是宣传功能调解工作通过调查取证、说理、引导到达成协议,本身就是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公民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和普及四是促进功能调解讲究法、理、情相结合,依据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增进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五是低耗功能。

      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依托人民调解的现有基础建立,采取联动机制,节省了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 三、目前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从2010年至201 2年底,我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调解、企事业单位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等多渠道的基层争议调解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调解协调机制,最终达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实现将大量的争议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的目标70lO年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开局之年,我市下发了《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强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得到了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副司长王振麒的高度评价一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13个区、县(市)及3个开发区选择了2—3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试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工作机制在事业单位中选择了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及其下属的东北育才学校和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

      二是“四级平台”初具规模在市司法、工会、企业家协会等多方协助下,市一区一街道一社区四级平台建设已基本形成三是“四种模式”特色突出我市初步形成开放式社会化服务的基层调解网络体系,打造了四种基本模式:依托就业平台建设,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依托司法所平台建设,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依托综治办“维稳”平台建设,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依托企业劳资双方沟通平台建设,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总之,我市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由于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有着坚实的工作基础,有着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的理念,有着一批专兼职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运行良好应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人社厅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指导,得益于全市从事劳动人事工作干部职工的奋发努力,也得益于各级司法、工会、企联和工商联等机关和部门、团体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省人社厅的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调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领域和环节,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调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2011年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目标: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达到50%;各事业单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达到50%;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建立调解组织不少于70%会同市总工会、市中小企业局、市企联在具备条件的3D0人以上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调解组织不少于70%其中在全市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坚决打赢人事调解组织建设的这场攻坚战 四、在全市事业单位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中应把握哪些问题? 在全市事业单位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时间为三个月,年底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动员、落实机构人员、建立工作程序、考核验收阶段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时,一定要按照“边明确职责,边配备人员,边充实完善,边开展工作,边取得实效”的思路,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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