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证据分论2013-刘英明.ppt
196页第二编 民事诉讼证据分论,刘英明 博士 上海政法学院讲师 主要研究民事诉讼法、证据法、谈判学,T. Kurita,2,主要内容,第五章 民事证据程序略论 第六章 民事证据审查认定 第七章 民诉要件事实认定 第八章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T. Kurita,3,5.0 民事证据程序分论概览,第一节 民诉庭前证据收集制度 第二节 民诉证据提交与交换制度 第二节 民诉证据庭审调查制度 第三节 民诉证据上诉、再审制度,T. Kurita,4,5.1 庭前证据收集制度,一、证据调查收集的一般规定 (一)原则上证据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例外情形下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 《民事诉讼法》第64条Ⅰ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Ⅱ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129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T. Kurita,5,,《民事证据规定》第15条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16条 除本规定第15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T. Kurita,6,,(二)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17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18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T. Kurita,7,,第19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T. Kurita,8,,2008-多-90.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BD,T. Kurita,9,,(三)法院调查证据的要求及被调查人的配合义务 第130条Ⅰ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Ⅱ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67条Ⅰ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T. Kurita,10,,(四)法院调查书证、物证的要求 第20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第21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T. Kurita,11,,(五)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调查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Ⅰ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Ⅱ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Ⅲ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六)特定情形下法院有权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 第13条 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T. Kurita,12,,二、紧急情况下的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81条Ⅰ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Ⅱ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Ⅲ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T. Kurita,13,,《民事证据规定》第23条Ⅰ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Ⅱ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Ⅲ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24条Ⅰ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Ⅱ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T. Kurita,14,,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民事证据规定》第54条Ⅰ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T. Kurita,15,,四、申请鉴定 (一)民诉法的原则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76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77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T. Kurita,16,,(二)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义务、期限和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确定 《民事证据规定》第25条Ⅰ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27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Ⅱ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26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T. Kurita,17,,(三)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Ⅲ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27条Ⅰ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Ⅱ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28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T. Kurita,18,,(四)审判人员对鉴定书的审查 第29条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T. Kurita,19,试分析下列案例中的鉴定结论: 三菱汽车损害赔偿案 案情:(根据起诉状部分内容)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原告陈梅金之夫、林德鑫之父 林志圻和他的二哥林志仁一起乘坐林志圻所在单位莆田市交 通局的日本三菱吉普车(闽B00693)由莆田往福州参加别人 追悼会,该车由莆田市交通局司机刘文彬驾驶在车正常驾 驶距福州13公里处的福峡加油站附近时,不知何故,在没有 任何其他意外事故发生情况下,汽车前挡风玻璃突然爆破, 坐在驾驶座右边林志圻因玻璃爆破而被震伤,致其呼吸心跳 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福州市仓山区交警大队现场勘查, 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又经医院诊断认定林志圻是 因爆震伤致猝死T. Kurita,20,鉴定结论 鉴定机构:中国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安全玻璃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 双方委托中国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安全玻璃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对从日本运回北京的玻璃进行鉴定,1998年2月作出 鉴定报告,报告说:因玻璃来回运输已经破损,无法进行 物理强度实验和爆破原因分析,只能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实 验,根据化学成分分析实验的结果,确定该块玻璃为夹层 玻璃,而夹层玻璃一般来说自己不会爆破为此,该鉴定 机构根据化学成分分析的结果以及情况介绍和图片,得出 推断性鉴定结论为:前风挡玻璃为夹层玻璃,在不受外力 作用下夹层玻璃自身不会爆裂T. Kurita,21,,四、民事勘验 《民事诉讼法》第80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证据规定》第30条 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Ⅲ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T. Kurita,22,5.2 民诉证据提交与交换制度,一、当事人提交证据的部分要求 (一)书证原件、物证原物规则 《民事证据规定》第10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域外证据证明手续 第11条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Ⅱ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T. Kurita,23,,(三)外文书证的要求 第12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四)摘录要求 第31条 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T. Kurita,24,,二、举证时限制度 (一)举证时限的新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65条Ⅰ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Ⅱ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