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doc
138页NHXD2016(村) 号 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招标文件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项目编号:NHXD2016(村)028号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招标代理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 间:二O一六年十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162. 招标文件 183. 投标文件 194. 投标 245. 开标 246.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 纪律和监督 2711 中标承诺 2712行贿犯罪查询 28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28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2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3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32(园林绿化专业) 32第三章 评标办法 331. 评标方法 382. 评审标准 383. 评标程序 3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42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6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4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3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37第八章 图纸 138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NHXD2016(村)028号 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HXD2016(村)028号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4138m2工程造价:236.221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 招标内容:凫溪村现状侧石更换、休闲广场、长廊、公厕、绿化种植、室外软景、景观结构、景观排水等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1日14: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4投标人2.4.1非联合体投标人①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③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2联合体投标人①联合体牵头人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②联合体成员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③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④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2.5.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5.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0574-83555214 83555215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14:00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6年10月11日14: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3、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4、银行帐号:331019954380505041865、保证金金额:肆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8、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联系人:徐群伟 联系:13968322510 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联系:0574-6558688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联系人:徐群伟 联系:13968322510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孔赛丽联系:0574-655868891.1.4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环境改造及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1.1.6建设规模绿化面积4138m21.1.7工程造价2362211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凫溪村现状侧石更换、休闲广场、长廊、公厕、绿化种植、室外软景、景观结构、景观排水等。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本工程工程类别:现状侧石更换、休闲广场及绿化种植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三类取费,公厕工程按民用建筑三类取费,长廊工程按仿古建筑三类取费,费率按中值计取,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号、建建发[2016]144号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即0.115%计算,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计取,税金按浙建站定【2016】36号文件即11.07%计算1.3.6报价要求上限 2194584 元;下限 2110771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及暂列金项目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投标人4.1非联合体投标人①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