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文化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71页第一章 总则1.1 项目由来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由新乡市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分离出来的股份企业,位于辉县市常村镇境内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邻,现有职工300人,固定资产10亿元,公司主要以商品木浆为原料生产文化纸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审批的项目分别为《辉县市兴源造纸厂5万t/a文化纸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豫环监【2004】22号文批复)和《新乡市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建设150t/d碱回收、10万t/a文化用纸、10万t/a瓦楞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豫环审【2010】101号文批复)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有新、老两个厂区,老厂区主要为废纸制浆瓦楞纸生产线,新厂区主要为文化纸生产线2010年公司进行了股份改制,变更为河南亨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将新厂区已批复的5万t/a文化纸生产线和150t/d碱回收、10万t/a文化用纸生产线归为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将老厂区已批复的10万t/a瓦楞纸生产线归为河南亨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环保厅以豫环管【2010】169号文同意了已批复项目承建企业的名称变更两公司原批复的项目组成及目前项目建设情况见下表。
表1-1 亨利、天邦两公司项目情况一览表建设地点现有批复的工程内容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文号亨利集团(老厂区)10万t/a瓦楞纸(废纸制浆)已建成豫环审【2010】101号天邦集团(新厂区)10万t/a文化纸(5.1万t/a碱法麦草浆+4.9万t/a商品木浆)商品浆生产线已建成;碱法麦草浆生产线未建5万t/a文化纸(商品木浆)已建成豫环监【2004】22号亨利集团自备电站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35t/h锅炉已建成投运 新环监【2004】148号原有2台35t/h锅炉(开一备一)新建1台75t/h锅炉75t/h锅炉未建豫环审【2010】101号近年来,由于麦草资源紧缺、环境减排压力增大,为了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将已批在建的现有10万t/a文化纸生产线中的150t/d碱法麦草制浆,改为150t/d脱墨废纸制浆,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治理工程,技改后废水污染物得到明显削减技改工程完成前后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变化情况见下表表1-2 技改工程前后公司生产变化情况项目情况批复的现有工程技改工程完成后生产规模10万t/a文化纸(5.1万t/a碱法麦草浆+4.9万t/a商品木浆)10万t/a文化纸(5.1万t/a脱墨废纸浆+4.9万t/a商品木浆)5万t/a文化纸(商品木浆)5万t/a文化纸(商品木浆)目前,公司技改工程除油墨纸板生产线未建外,其余已全部建成,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也全部建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我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10万t/a文化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3年9月24日在郑州主持召开了该《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我院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完成该项目报批版上报审批1.2 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河南天邦集团纸业有限公司10万t/a文化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时兼评现有工程1.3 工程和环境特点1.3.1 工程特点(1)本次技改工程将公司已批复未建的5.1万t/a碱法麦草浆改造为脱墨废纸浆,外购4.9万t/a商品木浆,生产10万t/a文化用纸技改工程完成后能够做到增产减污,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减排的要求项目已经发改委备案,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2)废水处理方面,公司建有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在厂区内处理达到孟庄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孟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供热方面,依托亨利公司自备电站供热4)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土地1.3.2 环境特点(1)公司厂址位于辉县市常村镇境内,公司废水在厂内处理达标后进入孟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孟庄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包括孟庄镇及孟庄产业集聚区、常村镇境内部分生产、生活废水孟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北排水河,北排水河控制断面为下游3km的南二环桥控制断面,北排水河水体规划规划为Ⅴ类(COD≤40mg/L,NH3-N≤2.0mg/L)根据2012年1月~2012年12月常规监测数据显示,北排水河水质现状已不满足水体功能区划的要求但可以满足断面责任目标(COD≤40mg/L,NH3-N≤5.0mg/L)要求2)工程厂址附近无人群聚居区及重要环境敏感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西北710m的周卜村、南3200m的南水北调总干渠、西南3200m的辉县市地下水水源地工程厂址不在南水北调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3)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SO2控制区厂址区域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1-3,分布示意图见图1-13200m7101600m厂址760m1400m3500单位:m3/d2300m2200m地下水源地3200m南水北调线3200m图1-1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位置图表1-3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敏感点方位距离m人口1周卜村西北71022002固村西南76040003毡匠屯南220028004古章东南140011005杨庄西北290015006荒里东160012007常村镇政府东北3200180 8路固西南230023009赵井屯南2400170010北陈马东南3000130011南水北调干渠南3200/12辉县地下水水源地西南320014眼井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1 环境影响识别根据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对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以确定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程度,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内容见下表。
表1-4 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项目影响因素废水废气固废噪声运输自然环境环境空气-1L-1L地表水-2L地下水-1L声环境-1L社会环境工业生产-1L-1L农业生产-1L-1L就业+2L生活质量-2L-1L-1S-1L+1L公众健康-1L-1L-1L-1L注:+、-表示工程的正负效益;S、L分别表示暂时、长期影响;1:影响较小、2:一般影响、3:显著影响1.4.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性、结合周围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本次评价工作筛选的评价因子,见下表表1-5 评价因子一览表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地表水环境pH、CODCr、BOD5、NH3-NCODCr、NH3-N地下水环境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eq(A)等效连续A声级Leq(A)本工程需要总量控制的因子为: COD、NH3-N1.5 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特点,污染控制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以废水污染控制为主;(2)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增产减污、总量控制”的要求;(3)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相结合。
本项目污染控制内容及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表1-6 污染控制内容与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因素控制污染物控制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按与孟庄污水处理厂协议收水标准控制北排水河固废污水站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厂区及周围环境噪声厂界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控制厂 界1.6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测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为二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见表1-7表1-7 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评价内容项目指标评价等级声环境建设项目类别中型二级建设项目所在功能区2类受影响人口情况变化不大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量3dB以内地表水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一般三级地表水水质要求Ⅴ类项目污水排放量(m3/d)5000≤5556<10000地表水水域规模小地下水建设项目类别Ⅲ三级包气带防污性能中含水层易污染程度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供水规模、污水排放量分级中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中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弱因项目废水在厂内处理达标后,进入孟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才排入地表水体,孟庄污水处理厂已经环保批复,且已试运行,因此本次评价仅对项目废水进入孟庄污水处理厂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地表水进行简要影响分析。
1.7 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分级结果,结合工程特点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8 表1-8 评价范围序 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以厂址为中心,向东、西、北延伸2.5、向南延伸3.5km,边长5×6km的矩形范围2地表水北排水河孟庄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100m至南二环桥断面共计6km范围3地下水厂区周围2km的范围4声环境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点1.8 评价标准根据新乡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意见(新环[2013]110号文),本次评价选用以下标准表1-9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 目标 准 限 值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pH6-9CODCr40mg/L 氨氮2.0mg/L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pH6.5-8.5总硬度(以CaCO3计)450 mg/L硫酸盐250 mg/L高锰酸盐指数3.0 mg/L硝酸盐氮20 mg/L亚硝酸盐氮0.02 mg/L氨氮0.2 mg/L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mg/m3)/0.30(日均)PM10(mg/m3)/0.15(日均)NO2(mg/m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