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大师院附小高性能五机位高清全自动专业录播系统设备询价.doc
32页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0743-8222163 :0743-8231679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第 1 页 吉大师院附小高性能五机位高清全自动专业录播系统设备询价文件询 价 采 购 编 号 : XXCG2014-062 项 目 计 划 编 号 : XXZC2014-053 发 布 时 间 : 2014 年 10 月 27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受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的委托,对吉大师院附小高性能五机位高清全自动专业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1、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吉大师院附小高性能五机位高清全自动专业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本次采购预算控制在 496800.00 元内2、询价函发放的办法和时间:凡已注册的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供应商,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起到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领取询价文件或到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 ,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询价,同时本项目也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询价开始时间:2014 年 10 月 28 日 9 时(北京时间) ;6、询价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二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9、询价保证金:报价人须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向询价人提交保证金 0.5 万元整未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凭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由财政支付11、报价币种:人民币12、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交货 13、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湘西网上公告结果14、联系方式: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邮政编码:416000:0743-8222163 : 0743-8231679联系人:李浩然、刘华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0743-8222163 :0743-8231679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第 2 页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福宇 0743-822292815、保证金账户及其他:户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 备注栏请填写(州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州工商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191501030920001727816、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2014 年 10 月 28 日第一章 询价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2 “询价人”系指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2.3 “报价人”系指具备相应资质向询价人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 系指询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3.4、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3.5、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7、为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供应商以上缺少任何一项,将视为不合格报价人。
4.参与询价的费用 4.1 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询价委托5.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0743-8222163 :0743-8231679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第 3 页 6.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 ,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询价采购活动6.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7.1 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活动7.2 本章第 7.1 项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二、询价文件8.询价文件的组成8.1 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 询价须知第二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第五章 询价文评审表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任何对询价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 偏离9.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询价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9.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询价文件中用“拒绝” 、 “不接受” 、 “无效” 、 “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 ,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9.3 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 ,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9.4 可以对本章第 9.2 项、第 9.3 项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本章第 9.2 项规定的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采用规定的量化方法调整评审报价10. 询价文件的提供期限10.1 询价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止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10.2 供应商应持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料领取询价文件11.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11.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 10.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二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0743-8222163 :0743-8231679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第 4 页 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 响应文件的组成13.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13.2 商务技术和价格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询价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5)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技术响应与偏离表;(7)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9)询价文件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 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4.2 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询价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4.3 供应商的报价应随响应文件一 次 报 出 且 不 得 更 改 14.4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14.5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14.6 采购项目预算见询价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5.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章第 3.1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5.2 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0743-8222163 :0743-8231679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