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
3页郑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校教务〔2022〕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郑州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在郑州大学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留学生、交流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专业学制(4年或者5年)的基础上提前1年或推迟2年毕业(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学分和毕业学分要求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校普通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到,通过入学资格初审的,准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交申请时,须监护人签字确认,其他条款涉及学生提交 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校教务〔2022〕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郑州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在郑州大学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留学生、交流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专业学制(4年或者5年)的基础上提前1年或推迟2年毕业(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学分和毕业学分要求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校普通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到,通过入学资格初审的,准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交申请时,须监护人签字确认,其他条款涉及学生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