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金融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2).docx

5页
  • 卖家[上传人]:杨***
  • 文档编号:320227387
  • 上传时间:2022-06-30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7.88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金融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2)                     比较以上四种模式,美国模式可以称为“双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即中央和地方都对银行有监管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行使监管职能联邦制国家因地方权力较大往往采用这种监管模式德国、英国模式基本可以划为“单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其优点是,有利于金融体系的集中统一和监管效率的提高,但需要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和配合从德国、英国的实践来看,人们习惯和赞成各权力机构相互制约和平衡,金融管理部门之间配合是默契的,富有成效的然而,在一个不善于合作与法制不健全的国家里,这种体制难以有效运行而且,这种体制也面临同双元多头管理体制类似的问题,如机构重叠、重复监管等虽然德国和英国同划为“单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但是德国模式和英国模式相比,更加强调其银行监管局、证券监管局和保险监管局之间既要相互协作而且还要保持各自的独立而日本的金融监管事务完全由金融厅负责,因此日本模式可以划为“集中单一金融监管模式”,其优点:金融管理集中,金融法规统一,金融机构不容易钻监管的空子;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率,克服其他模式的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弊端,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但是,这种体制易于使金融管理部门养成官僚化作风,滋生腐败现象 3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建议 3.1我国的混业监管的模式选择   通过国外模式的分析比较,笔者认为德国模式值得我国借鉴,即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当局,下设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监管部门,实行一种混业监管和分业监管的混合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监管部门相互独立,各部门对自己的职能范围较为明确,有利于各部门进行专业化管理同时各部门之间可以形成一定的竞争,从而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其次,由于三个监管部门统一在一个监管当局下,因此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能够同时对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从而避免出现监管的真空和重叠,同时也有利于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在各部门之间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再次,我国金融混业的主要形式,即金融控股集团,具有“集团混业、个人分业”的特点,而德国模式下的监管机构设置与这种金融机构设置相对应,因此其监管效果会更好最后,这种混业监管模式的建立是将我国现有的三个监管委员会进行整合,不需要重新设立或撤销机构,既能减少现行体制下机构和功能重复设置导致的资源浪费,又使得改革的社会成本最低。

        具体对我国来说,首先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一个分部,专门负责处理全国金融监管事务,并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抽调人员和资源设立一个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受人民银行管辖其主要职能是:三个监管委员会收集的各种信息和数据汇集到协调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整理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金融信息数据库,结果由三个监管委员会共享,并且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委的数据库进行实时的交流和互换;协调委员会没有监管权力,仅负责三个监管委员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和经常联系会议,并由协调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和联系为了节约成本,可以成立协调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日常协调 3.2建立适合我国混业监管模式的途径   (1)对现行的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进行修改,确立混业经营的合法地位,为金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预留空间,并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针对现行的混业经营的机构和方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监管机构有法可依   (2)构建适应《新巴塞尔协议》的银行业风险监管框架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也并不强求成员国在监管技术上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原则影响到全球主要国家的跨国银行,因而这些原则在事实上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遵守的共同原则。

      中国作为国际清算成员国,尤其是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必须按照《新协议》的要求,针对《新协议》的原则和监管框架及时采取措施,以适应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的需要   (3)转变监管理念,加快监管创新一是要调整监管目标,二是将监管重心转移到新业务、新品种的监管上来;三是监管手段要创新,改变目前金融监管“救火队”的现状,实现专业化的监管;四是加强金融立法的创新,一方面对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清理,另一方面,补充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规范   (4)注重金融监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和尊重监管的专业性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相当复杂,是最体现技术性与专业性的领域金融监管专业化是必然选择,其运作离不开强大的专家体系因此,选拔专业监管者必须极度看重专业能力在机构、人员设置上摒弃“官本位”   (5)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金融业的高风险性,出现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和存款保护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两种制度的存在,才能将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发生率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从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Reference 1杨文云.论中国金融全球化区域化进程中金融监管法律的协调[J].国际金融研究,2006(8) 2殷成东.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和模式选择[J].西南金融,2006(7) 3郑志.全球化趋势下中国金融监管的价值选择[N].经济参考报,2006-04-08 4李玲英.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风险监管制度之完善[J].浙江金融,2006(5) 5王倩.我国网络金融监管的现状及政策建议[J].经济纵横.2006(3) 6周泉恭.欧盟国家金融监管结构发展分析[J].当代财经.2006(4)   -全文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