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doc

7页
  • 卖家[上传人]:宝路
  • 文档编号:21197493
  • 上传时间:2017-11-23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6.85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怀化市司法局(2011 年 8 月 11 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试点,进行经验探索,逐步全面铺开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 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1、社区矫正启动情况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于 2008 年 10 月在我市洪江区正式启动试点,2009 年 3 月正式接收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我市尚有 7 个县还未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仅有洪江区、靖州县、鹤城区、中方县、麻阳县、洪江市等 6 个县(市、区)已正式开展工作洪江区、靖州县等两个县已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开到所辖各乡镇(街道)其中,洪江区共接收对象共 41 人,累计解除 16 人,现在册 25 人;靖州县、鹤城区于 2010 年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别接收对象共 160 人,累计解除 61人,在册 99 人;接收对象 5 人;中方县、麻阳县于今年上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分别接收对象 15 人(均是自我报到人员);33 人(均是自我报到人员),解除 2 人,现在册 31 人7 月下旬至 8 月初,根据省厅的部署和我局的工作要求,洪江市司法局遵循“ 见人建档,人档 齐全” 的原则 ,有效规避脱管、漏管的责任和漏洞,一人一档全面完成社区矫正人员现场移交工作,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90 名。

      到 7 月底止,我市累计接收344 人,累计解除 79 人,现在册 265 人2、贯彻落实省厅部署情况4 月 13 日-16 日,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全省各市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就机构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厅会议精神要求,我局于 5 月 18 日—19 日在洪江区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就有关具体实务操作进行了培训会上,我局制定下发了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在今年 10 月底以前,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在全市13 个县(市、区)全面推开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省市会议的工作要求,逐步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5月至 8 月,有洪江市、沅陵县、鹤城区、会同县、中方县、芷江县、溆浦县均专门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乡镇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洪江市于 7月份分片区组织召开了有县领导及公、检、法、司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全面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鹤城区拟于 8 月份在原有试点所的基础上再选 2 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试点,待进一步取得经验后,9 月份将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到所辖其他各乡镇街道;溆浦县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并自筹资金编写了《社区矫正法规政策汇编》下发给全体工作人员,为全县有序规范的铺开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 月中旬,我局组织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的专门队伍,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7 月底到 8 月上旬,我局局长蒋亚文亲自就社区矫正推进工作、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再督查,要求未推开的县(市、区)要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尚未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市、区)正在积极准备开展社区矫正的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及对象摸底、衔接等工作按正常情况估计,今年 10 月底,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按步骤有条不紊地推开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我市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进行社区矫正对象摸底、交付衔接、监督管理等工作方面均得到了当地公、检、法机关的必要配合支持如洪江市司法局在公安部门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过程中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公、检、法部门的大力支持,移交工作快捷顺利各地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市委政法委已经在 8 月中旬开始的综治督查中将社区矫正作为重要督查内容之一三、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情况目前我市还处于社区矫正工作推开状态,但十分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已推开社区矫正的县(市、区)及乡镇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其他工作制度上墙,特别是洪江市、新晃县、靖州县、洪江区统一制作矫正工作流程及其他工作制度,分发到各乡镇司法所,同时洪江市司法局还进行了一些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探索,待较成熟后上报。

      我市将根据省厅下发的工作制度,细化制定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以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四、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情况1、关于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目前,我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是 2009 年组建的社区矫正工作筹备办公室,是一临时机构,安排有两名工作人员我局非常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设立,局长蒋局长、书记罗高其多次找市委书记、市长、市政法委书记汇报,目前市委书记李亿龙已签署意见,请市长会同市编办商处市编办已研究同意我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全市目前有洪江区、洪江市、中方县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溆浦县经过多次衔接汇报,编制部门意向同意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按股级架构设立,待以后市局设局后升格为副科级机构,鹤城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已写进三定方案(文件在制发中),其他县(市、区)司法局都按市局要求安排了一至两名工作人员,机构设立拟按副局级设立,在与编制部门衔接中2、关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目前我市由于把工作精力主要放在社区矫正工作推开方面,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正在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五、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情况我局目前安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2 人,同时一人兼任安置帮教专干,工作任务重,人员很紧张,目前局里调整 1 名工作人员到矫正办工作。

      下半年,我局还拟从两名公招人员中补充 1 人到矫正办,以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均安排 1-2 名工作人员各乡镇司法所一般安排有 1-3 名工作人员,大部分是 1 人所,还存在无人所,主要是因为虽安排有工作人员,但由于工作调动,而补充人员又必须经过公招程序,所以出现一段时间无人的情况关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目前我市没有关于社区矫正志愿者,全市只有靖州县有 11 人六、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情况关于经费保障方面,目前市级财政已给我局作一些过渡性经费安排,明年拟进入预算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则各有不同比如,洪江区安排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4 万,靖州县安排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2.5 万元,新晃县安排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1.5 万元,洪江市安排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 7 万元,麻阳县安排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 14.1万元其他县(市、区)也安排有相应的启动工作经费七、社区矫正的问题和困难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虽按照省厅的部署逐步推开、落实,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机构设置问题我局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立问题,虽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衔接汇报有一定进展,但目前机构仍未正式设立,不利于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全面开展;由于我局的社区矫正机构没有解决,因此也影响和制约了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目前全市仅有洪江区、洪江市、中方县、鹤城区、溆浦县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有突破,但仍有 8 个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没有最后落实。

      2、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问题在人员编制方面,我局目前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虽安排有 1-2 名工作人员,也同样是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特别是乡镇司法所承担具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而很大一部分乡镇司法所没有达到 3 名以上司法员的人员要求,甚至个别乡镇司法所出现暂时无人的情况,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全面推进和开展在经费保障方面,虽我们正在与财政进行衔接,但目前市级财政没有给我局安排有专项经费,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影响;县(市、区)司法局有洪江区、靖州县安排有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洪江市、麻阳县、新晃县等县市区虽争取有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但大部分司法局安排的经费不充足,制约工作的开展3、法律保障的滞后社区矫正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而执法主体却是公安机关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虽有“两院两部”通知中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并履行有关法律程序而现行的《刑法》、 《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处管制、缓刑考验期的考察、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管理监督等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们在工作中虽有“两院两部”通知规定和省厅的文件支持,但缺乏法律的后盾还有执法身份的困难社区矫正在社区执行,但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虽都是公务员,都不是警察,而管理对象都是犯罪分子,在管理时只有温柔的一面,没有威严的一面,对矫正对象起不到威慑作用八、社区矫正工作展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虽发展和兄弟市州比较有差距,但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按照省厅的部署推开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到10 月底前将社区矫正工作到各县市区,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