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法第8讲电子教案.ppt
57页知 识 产 权 法人文学院:罗正相 :13870918979知识产权法第八讲第一节 发明 一、发明的概念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创新就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必须是前所未有的,并且有一定的进步或难度 比如,我国的火箭炮、反卫星导弹技术、DF-21D等 技术则是在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或生产技能,以及相应的生产工具、物资设备等如雷达与蝙蝠第一节 发明 发明的特点: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 财务结算办法、体育比赛规则、 数学运算方法 3.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 最为典型的就是违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各种第二类永动机 4.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本身也不是发明 “科学发现”的对象; 发明的对象则是技术方案爱因斯坦因其发现光电效应和提出狭义相对论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5.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所谓“具体”是指发明必须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技术效果并具有可重复性 二、发明的分类 专利法上最为常见的一种分类是将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考研真题-名词比较】1.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 答案: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要严格地区分产品和方法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方法和产品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方法在其实施过程中具有时间因素,即方法通常是由多个行为或若干现象在时间上按一定规则排列组合而构 成,这其中包含着时间的延续因素当然,有的方法也可能是整个行为或现象同时进行或发生的, 但这毕竟还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才能完成,在实践中,产品和方法之间确实存在一个模糊地带,有的发明既可以作为产品,也可以作为方法第二节 实用新型一、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共性:都属于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差异: 1.两者保护的范围不同。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只能是产品;发明专利的主题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2.即使对产品而言,也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或者固定的三维构造对于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由于没有确定的形状,故而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3.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专利的要求低保护期限为10年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要通过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便公告授权与发明相比,不做实质审查(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简称“三性”审查 【考研真题-简答题1】: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异同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 答案:(1)共性:实用新型与发明一样,作为专利的一个种类规定在专利法中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们最大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属于技术方案,在申请手续、授权条件、保护方式等许多方面非常接近 (2)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第一,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主体不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体只能是产品;而申请发明专利的主体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
第二,即使时产品而言,也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由于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所作出的新设计,因此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三维构造第三,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较之发明专利低建立实用新型保护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那些达不到发明专利的创造高度要求的一些简单的小发明创造第四,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与发明相比,实用新型不作实质审查第三节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外观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应当具备如下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离开了具体的产品也就无所谓外观设计了 比如,用黑白两色可以构成一熊猫图案, 2.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作为要素,以美感为目的,不追求实用功能,外观设计制度只能保护产品的造型,不保护功能与之相比,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具有一定实用功能、能够解决一定技术问题的这是外观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最大差异 六角形的铅笔所体现的 实用性美观性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虽然构成要素中都有“形状”,但在专利保护上却有不同的意义,即一个是美感意义上的“形状”,而另一个则是具备某种实用功能的“形状”。
美观的判断标准: 3.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这里的所谓工业应用就是指该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即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再现 【考研真题-名词解释】:外观设计(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复旦大学2009年) 答案: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从外观设计的定义可以分析出其特征首先,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离开了具体的产品也就无所谓外观设计了;其次,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作为要素,以美感目的为核心,而不去追求实用目的;再次,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 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一种具有美感的设计:著作权法保护的 ;专利法或外观设计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并不排斥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或类似作品,这也就是著作权法的独创性原则;而外观设计法则不允许对相同或类似的设计重复授予权利由此可见,外观设计权的专有性程度远强于著作权考虑到这种情况,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相应地也就短于著作权,一般都在10年以下这体现了公共利益与设计人利益的平衡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59条) 外观设计相同或类似的判断:每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形状或者造型都是确定的只要是一种外观设计与另一种外观设计的形状或者造型不同,就不能认为外观设计是相同或者类似,不能认为是侵权如角数、角的度数不同的邮票设计 【考研真题-名词比较2】: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 答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产品的内部形状、构造、内部连接关系、零配件、电路的工作原理等都可以通过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来取得保护实用新型也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但是要求产品的外部形状应是出于改进性能、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等实用的目的而做出的 “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外部形状、外部图案、外表色彩或者这些组合在一起构成的一项综合的新设计,而这些设计全是为了美观而做出的 简单地说,“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是互相补充的关系,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外观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产生 学习目的:掌握专利申请的原则,以及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第一节 专利的申请一、专利申请的原则(一)书面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 目的: 书面形式: 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的用户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案。
书面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以及专利实施等各个有关专利的环节 甚至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发表声明,否则便不具法律效力 简言之,书面原则贯穿于专利申请全过程和专利权的产生、存续直至消灭的整个过程中 专利申请文件:是指在申请专利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的各类书面文件,主要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照片或图片、摘要等 (二)先申请原则 先申请原则的立法体现:我国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实行先申请原则,且多数国家以日为单位来判断申请的先后我国亦然 解决同时申请冲突的通行做法是协商制:即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日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在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自行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或确定各自的共有份额将发明创造作为共同发明申请专利;或一方在获得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放弃申请,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但是,如果申请人各方意见始终不一,达不成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驳回各方申请,均不授予专利权 (三)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我国专利法第31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发现申请不满足单一性时,还会要求申请人将其申请分案处理 专利权一般是不允许部分转让的 合案申请的例外:我国专利法第31条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如我国载人深潜器,其耐高压的外壳、逃生系统、供氧系统 (四)优先权原则产生于巴黎公约 优先权的立法规定:依照巴黎公约,申请人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 这种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便是优先权; 在要求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被称做优先权日; 享有优先权的一定期限被称做优先权期: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6个月,均从首次申请日(优先权日)起算 优先权的效力: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二是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享有优先权的申请人必须向相关专利局要求优先权,否则专利局将视为无优先权 在这种意义上,优先权原则可被视为先申请原则的例外 本国优先权制度就是指本国人在本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就相同的主题再次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可以在优先权期内享有优先权 如在首次申请递交后又就发明进行了改进,只要还在优先权期限内,均可在再次申请专利时提出优先权要求 我国专利法第29条第2款:“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考研真题-名词解释】:优先权(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 答案:优先权包括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