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绳竞赛规则.doc
10页中国跳绳竞赛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宗 旨为了推动我国跳绳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与世界跳绳运动接轨的步伐,使其更好地为全民健身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竞赛组织机构第二条 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或竞赛部、竞赛处),在大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1 比赛设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 人2 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2人,裁判员不少于8人3 计时计数比赛每个场地由3名计数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1人为主裁判员;花样比赛由8名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3人为难度评分裁判员,5人为综合分评分裁判4 比赛设编排记录长1名,检录长1名5 比赛的辅助裁判员还包括记录员1-2人、计时员1人、检录员2-3人、宣告员1-2人第四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一) 总裁判长1 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2 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3 核查参赛运动员报到情况;通报训练场地和时间安排及解答领队教练提出的问题4 召集裁判员会议,介绍参赛队和运动员,对比赛程序做出安排,使所有裁判得到相同的指导和信息,以保证裁判组公平地进行裁判。
5 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调配裁判员的工作;有权处理裁判员执裁中的错误6 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7 若比赛在室外进行,遇特殊情况(大风、大雨等)影响比赛时,可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比赛二) 副总裁判长1 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2 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理总裁判长职责3 完成总裁判长分配的工作三)裁判长1 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2 裁判长负责犯规的扣数和扣分工作3 做好本裁判组比赛前的组织工作,主持比赛的登记和抽签4 查看本组裁判员的评分,对在裁判工作中发生错误的裁判员提出警告或处理建议5 按竞赛编排掌握本裁判组参赛队伍的练习时间、比赛时间6 有行使出示红、黄牌和;暂停比赛的权力7 具有对教练员及场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行使警告和处罚的权力8 比赛结束后,负责签署《跳绳比赛记录表》和比赛有效的成绩四)副裁判长1 协助裁判长领导裁判工作2 完成裁判长交办的工作五)编排记录长1 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按比赛要求编排秩序册2 比赛开始前准备好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和排列名次3 根据比赛记录表统计每场比赛所用的时间4 成绩统计与公布5 竞赛资料归档编制成册六)检录长1 负责检录组的工作。
2 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运动员比赛服装,向总裁判长及时报告并处理份内工作3 临场变化时,及时报告裁判长与宣告员七)裁判员1 遵守组委会各项规定2 服从裁判长的领导,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3 公正执行规则,公平执裁,对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并记录八)记录员1 负责对比赛成绩的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2 记录比赛时间、间歇时间和比赛成绩、犯规等有关情况,并整理出该场比赛的结果3 对比赛时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4每场比赛后,整理好记录表,并向场上裁判员报告比赛结果,将比赛记录上交编排记录长5 协助编排记录长做好其它工作九)计时员1 负责计时工作2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鸣哨为信号,包括接力赛30秒、45秒信号3 负责向选手发出“选手准备”、“预备”、“开始”、“停”的信号4 准确操作计时钟(表),记录比赛中的暂停时间等暂停或比赛终了,及时通知本组裁判长十)检录员1 比赛前进行运动员点名2 审定比赛用绳及备用绳3 通知运动员入场,并确实运动员比赛的场地4 向裁判长和宣告员报告比赛或弃权运动员十一)宣告员1 用简练、准确的语言,介绍上场的运动员,并宣告暂停、比赛结束、比赛结果等。
2 负责比赛用音乐的播放3 负责赛场的宣传教育和对观众的引导工作第三章 参赛人员及规定第五条 参赛人员及规定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参赛人员须认真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赛风赛纪,并遵守以下规定:1 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2 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及时提交报名表等相关表格3 运动队应公平竞争,服从裁判的判罚4 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裁判员不得收授礼品或礼金等5 场地内外与参赛队伍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6 每名运动员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7 参赛人员不得使用或误服兴奋剂 第四章 场地、器材、服饰第六条 比赛场地1 个人赛场:4米×4米(计时计数赛)、9米×9米(花样赛);团体赛场地:5米×5米(计时计数赛)、12米×12米(花样赛、表演赛)比赛场地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比赛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至少高4米2 比赛场地地面平整,无影响比赛的隐患3 比赛场地的界线宽为5厘米,线宽不包括在场地内,应与场地有明显区别的颜色。
4 裁判席设在裁判区内裁判区为比赛场地周围3米区域,离观众席至少2米5 在队员比赛的同时,教练员和替补队员在替补席第七条 比赛器材1 比赛用跳绳及其它设施须经组委会审定2 绳的长短、粗细、结构和重量不限,应有与服装和地板明显反差的颜色,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制作的绳具(手柄除外)3 手柄的长短、粗细、颜色、形状、结构、材料和重量不限,也可使用不带手柄的绳具4 比赛用绳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第八条 比赛服装1 比赛服装(袖子和领子除外)的主要颜色应与比赛用绳有明显区别2 比赛服上衣背部的中间位置应佩戴组织者指定的用于标明运动员参赛的号码布,号码布规格为不大于24(高)厘米×20(宽)厘米的矩形比赛服上可标有队名、赞助商标志,标志最大面积为30平方厘米(6厘米×5厘米)3 服装上不得带有不文雅及与本项运动或其它运动项目相悖的设计或字样4 同队运动员参赛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鞋袜除外,鞋子颜色应与跳绳明显区别)5 不得佩戴妨碍比赛安全的任何饰物、挂件第五章 竞赛通则第九条 竞赛分组1 按性别分为男子组、女子组和男女混合组2 按年龄分为儿童组、青少年组、成人组第十条 竞赛年龄分组1 儿童组:不满12周岁;2 青少年组:12周岁-17周岁;3 成人组:18周岁(含)以上。
第十一条 竞赛项目一、计时计数赛(一)个人赛1.30秒速度单摇跳2.30秒间隔交叉单摇跳3.30秒速度双摇跳4.3分钟速度耐力单摇跳5.连续三摇跳(二)团体赛1.30秒混双单摇跳2.4×30秒单摇跳(接力)3.4×30秒双摇跳(接力)4.4×45秒双绳交互摇速度单摇跳(接力)5.10~12人长绳“8”字跳(3分钟)二、花样赛(一)花样跳绳(45~75秒)(二)团体赛1.2人花样跳绳(45~75秒,每人一绳)2.4人花样跳绳(45~75秒,每人一绳)3.双绳交互摇3人跳绳(45~75秒)4.双绳交互摇4人跳绳(45~75秒)三、表演赛(3~6分钟)第六章 竞赛办法与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竞赛办法(一)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鸣哨为信号计时员发出“选手准备”指令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就位;发出指令“预备”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做好跳绳准备,单绳项目的选手双手持绳于身后,双绳、长绳“8”字跳项目的选手持绳站好二) 计时计数赛1 单摇跳:运动员跳起1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度),称作单摇跳,记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2 双摇跳:运动员跳起1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两周(720度)称作双摇跳,记次数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3 三摇跳:运动员跳起1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三周(1080度)称作三摇跳,记次数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4 间隔交叉单摇跳:运动员单摇跳起1次,双手体前交叉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度),再跳起1次,依次一摇一变交叉跳称作间隔交叉单摇跳,记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进行5 混双单摇跳:男女运动员各1名(1名运动员持绳并摇绳)同时跳起1次,绳跃过两人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度)计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6 接力赛:4×30秒单摇跳、4×30秒双摇跳、4×45秒双绳交互摇速度单摇跳,须以30秒或45秒口令为信号进行接力跳7 长绳“8”字跳:2名运动员(男女不限)持绳站好,间距不小于3.6米在口令或鸣哨将绳同方向360度摇起,运动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依次以“8”字路线跑入绳中跳跃、长绳过双脚1次、再跑出长绳,则计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三) 花样赛1 花样跳绳必须遵守跳绳运动的基本规律进行动作与套路的编排2 花样赛:个人或2、4人自行编排动作及套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跳绳比赛3 双绳交互摇3人跳绳和双绳交互摇4人跳绳:在45~75秒内3或4人按自行编动作及套路轮流进行跳绳比赛。
四) 表演赛:由4~14名运动员以配乐进行表演,表演内容为自编花样第十三条 犯规与罚则(一) 在“开始”口令未下达前出现摇绳或抢跳,裁判员须重新开始比赛,并提出警告,对于两次抢跳的运动员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二) 踩线或出界犯规1 单摇、双摇速度赛:如运动员踩线或出界,裁判员须暂停比赛,让其回到原位后继续比赛,计数从运动员回到原位后继续开始比赛2 三摇跳运动员失误、踩线、出界或出现其他犯规行为,比赛即告结束3 花样赛与表演赛:踩线或出界犯规由裁判长扣除0.2分/次三) 转换犯规1 转换犯规是指在接力赛中“转换”口令未下达之前运动员开始转换2 如出现转换犯规,比赛继续,记犯规1次3 转换犯规1次将从成绩中扣除次数5次四) 时间犯规1 花样跳绳比赛时间不足45秒或超过75秒,视为犯规,判扣0.2分2 三摇跳:运动员在听到开始比赛信号后10秒之内未能开始三摇跳,将从计数中扣除5次三摇跳五) 双绳交互摇花样跳:所有运动员须在比赛中以跳绳运动员身份完成至少3个技术动作,比赛即为有效否则,视为犯规,少1个技术动作扣0.2分六) 判罚犯规由裁判长执行计时计数赛中,犯规1次,扣除次数5次;花样赛和表演赛中,犯规1次,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竞赛相关规则(一) 比赛顺序在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如有预赛、决赛的比赛,其决赛的顺序应按照预赛成绩由低到高确定比赛顺序若预赛名次相同,则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二) 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赛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三次检录三) 礼仪运动员在听到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后,应向裁判长行礼四) 弃权1 超过检录时间5分钟未到场按弃权论2 超过比赛时间3分钟不能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3 比赛中运动员因受伤治疗仍不能继续比赛,则判受伤运动员弃权五) 申诉运动员对裁判员裁决有争议时,由领队或教练员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