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律师谈“两户”法律问题.docx
3页两户”法律问题这里的两户是指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但具有很多相似的法律特征,下文对二者的区别与 联系作简要分析:一、农村承包经营户得概念和特征:据《民法通则》第27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其法律特征有:1.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散经营 方式的法律形式因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个体经济范畴而是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2•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的是商品经营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进行生产经营,主要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需要3 •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组织订立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角度看,须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从事经 营活动,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户,,的名义独立为民事行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不论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都必须以“户“的名义独立参加 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得概念和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第26条,我国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其法律特征有:1.个体工商户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是以 公民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为经营资本的,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和劳动 者不分离,因此其性质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璐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范围只限于工商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取得此种主体资格4•个体工商户对外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个体工商户无论是由公民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对外均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 记注册的“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但依《民通意见》第4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于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46 条,个体工商户即使有字号,在诉讼中仍以业主(自然人)为诉讼当事人营业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背者为共同诉讼人三、“两户”对外承担的财产责任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形式,“两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户”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在对 外承担民事责任时,要以“户,的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具体的法律规则 是:1、自然人个人出资、独立经营、收益归己的“两户匕 对外所欠债务应以该自然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
2、以自然人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两户.,用家庭财产共同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有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 偿3. “两户”系由部分家庭成员出资经营和收益的,对外所欠债务由 这部分家庭成员对外负连带清偿责任4.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 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所欠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5•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的“两户,对外 所欠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o6•依《民诉意见》第45条、《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两户”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背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并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