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经委行政许可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2页省经委行政许可项目基本信息表处室负责人:谢晓阳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查及经营、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批名 称 内 容承办处(科)室基本信息处室名称:重工处(云南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余映宏 办公:3318237、3334808职 务 :副 处 长 、禁 化 武 办 主 任业 务 范 围 :监 控 化 学 品 审 批投诉、监督 0871-3326738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令第 12 号)收费依据 不收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法 定 办 理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 公 地 址 昆明市东风东路 209 号省经委主楼 601 室许可公告网站地址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 √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 √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 √有;□无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上报件: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 生产第二 类、第三 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向省 经 委提出申请,并填写 “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申请表”,由省禁化武办负责办理,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国务院化学主管部 门批准。
经国家主管部 门批准后,企 业到有关部 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企业向省经委提交工程竣工 验收申 请并附工程竣工报告,由省禁化武 办组织专 家到现场进行验收,企业通 过验收后,由省 经委出具 验收合格通知,企业方可申请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企 业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向省 经委提出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 可申请, 领取、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书 ”,并连同规定的附件一式二份报送省禁化武 办由省禁化武办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文件资料手续齐 全者进行现场考核,对现场 考核符合条件的出具 审核意见, 经省经委签署意见后,将“申 请书” 、“考核表”及有关 资料一并 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事务主管部门国家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省经委报告后组织评审,经评审符合生产监控化学品各 项条件的,由国务院化学工 业主管部门颁发生 产特别生产许可证,并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承诺件: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向省经委提出申请,填写 “经营监控化学品申请表”,省禁化武办负责办理,在 规定时限内完成 资格审查,并将 审查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通过审查的,报国家《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事务主管部 门申请备案,企 业在接到审查同意通知后,方可经营需要使用第二 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向省经委提出申请,填写“第二 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省禁化武办在规定时 限内完成审批,并通知申请单位获批准的,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定合同,并将合同副本 报送省 经委备案需要改变使用目的的, 应重新向省经委申 请批准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申请:(1)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2)企业厂区平面位置图;(3)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4)产品工艺流程简图;(5)可行性研究报告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申请:(1)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2)企业厂区平面位置图;(3)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4)产品工艺流程简图;(5)产品质量标准;(6)产品说明书;(7)生产纪录样张;(8)产品销售纪录样张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申请:(1)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2)厂区平面位置图;(3)使用监控化学品车间(实验室)工艺流程图;(4)车间(实验室)设备平面布置图;(5)所生产产品说明书许可相对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申请生产特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部颁)标准(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暂按企业标准执行);(4)必须具备标 准的计量与检测设备;(5)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所排放的“ 三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6)生产、储存现场无事故隐患;(7)生产、储存、 销 售有标准、完整的台帐;(8)国家其他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所规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及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件;(9 )必须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10)必须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设施位置图、工艺流程草图、 设备布置 图、关键设备一览表、生产记录样张 、产品销售记录样张 等有关文件;(11)企业法人代表必 须了解条例和条约有关企业活动的规定。
申请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取得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部门批准证书;(2)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设施;(3)有熟悉产品性能的技术人员;(4)有相应的管理制度;(5)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和接受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其他需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