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docx
2页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强化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宿舍生活是重要的隐性德育课程,学校...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了强化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宿舍生活是重要的隐性德育课程,学校激励学生在集体宿舍生活中养成优良的生活习惯,学会集体生活,学会做人,不提倡学生走读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得走读,其他年级的学生确实因本人患病等原因不宜住集体宿舍,且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四周5公里之内的方可申请走读 2.每学年放假前一个月内(每年六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开学以后或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果有特别状况要办理,该学年住宿费不退 3.有意走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学生申请,对申请原由适当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 4.学生认真填写完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由学生家长到所在系部,在系部学工干部在场状况下,在《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的"家长看法"栏中填写明确看法,说明对学生的走读行为负责,并签名。
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5.学生凭审核后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6.学生凭宿舍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住宿费结算手续 7.凡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房手续者视为走读手续不完备,未办理退房手续前发生的离宿均按夜不归宿处理 8.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常规的考勤 第2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走读资格,除补收当年住宿费外,还将依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