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人员分等分级管理办法.doc
11页信贷人员分等分级管理办法信贷人员分等分级管理办法 第1章总 则 第1条为加强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信贷管理强化信贷员队伍建设增强信贷员的竞争意识提高信贷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信贷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根据省联社相关规定结合我联社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2条信贷员等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和“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按信贷员等级评定办法确定其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差别管理 第2章信贷员等级管理对象及分类 第3条信贷员等级管理对象是指本联社辖内持有信贷员岗位《任职资格证书》且从事信贷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信贷员、客户经理、信贷组长、分社主任 第4条以下信贷员不属于等级管理对象不参加当年的信贷员等级评定: (1)从事信贷工作一周年以内的见习信贷员; (2)等级评定时已不在信贷员岗位的; (3)停职清非的信贷员; (4)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信贷员; (5)年度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信贷员; (6)其他不符合信贷员等级评定条件的 ①未按规定交纳信贷员风险基金的; ②作为客户经理辅助岗且不具体管理某一片区贷款或无独立辖管贷款责任的; ③联社以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5条信贷员的分类根据信贷员服务区域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其分为信贷员、客户经理二类 第3章信贷员等级评定办法 第6条联社设立信贷员等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信贷员等级资格的考评认定评定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主管信贷副主任任副组长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办资源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业务管理科为评定小组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贷员等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第7条信贷员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评定工作原则上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完成评__果由联社统一发文公布 第8条信贷员等级设置信贷员等级从高到低设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共五个星等级,每个星级下从高到低又分别设星级、准星级二个等级共十个级别 第9条信贷员等级评定的程序: (1)每年考核期末信贷员填报《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等级申报(评定)表》(附件1)并附年度工作业绩报告信用社审核后提出意见上报联社评定小组办公室; (2)评定小组办公室对评定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联社组织评定对象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或参考联社组织的近期信贷业务相关的专业类考试成绩; (4)评定小组对评定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5)评定小组将评定对象的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得分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经公示无异议的信贷员对照信贷员定级标准确定相应等级并颁发《信贷员等级证书》同时发文公布。
第10条信贷员定级标准(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往下靠以孰低为原则): 五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5年以上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加考试并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五名以内(以内包括本数下同); 准五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5年以上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十名以内; 四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4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十五名以内; 准四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4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二十名以内; 三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3年以上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二十五名以内; 准三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3年以上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三十名以内 ; 二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2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三十五名以内; 准二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2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四十名以内; 一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1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四十五名以内; 准一星信贷员:信贷工作年限1年以上, 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均在参考及符合评星条件人员前四十五名以后且分数均在60分以上。
第4章信贷员的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第11条信贷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考核和特别奖罚二块基本考核分工作业绩、管理目标、业务技能三大项每大项设定若干小项 第12条计分标准基本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其中工作业绩考核基分70分管理目标基分20分、业务技能考核基分10分;特别奖罚作为附加项按设定的计分办法进行加减分计入信贷员考核总分 (1)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70分): 1、存贷款业务规模(40分)以本联社同类型信贷员当年管理存贷款日均余额的平均数为基数按考核对象当年管理的存贷款日均余额实绩为依据进行考核计分计分标准:考核对象所管理存贷款日均余额等于全联社平均数的得基本分超(差)额部分按每超(差)10万元加(减)0.2分的比例计分,本项最高得分50分,最低分20分 例:某类型信贷员A20__年管理的存贷款日均余额分别为1500万元20__年本联社同类型信贷员管理的存贷款日均余额的平均数1400万元则该信贷员存贷款业务考核得分为:40+(1500-1400)100.2=42(分) 2、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10分)收回率(含展期)100%的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到期贷款收回率=(年内贷款累收数-年内新产生的不良贷款)年内贷款累收数。
3、不良贷款绝对额控制指标(5分)以年初信贷员管理不良贷款余额为基数完成信用社下达的季度指标得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4、不良贷款比例(5分)风险责任贷款不良比例在1%以内的计5分,每增(减)0.1个百分点减(加)0.5分 5、贷款利息回收率指标(7分)贷款利息回收率达到98%的计10分每增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一个百分点扣2分 6、贷款利息季度自动扣息率指标(3分)贷款利息季度自动扣息率达到该岗位上年度增加10%的得3分每增(减)五个百分点加(扣)1分 (2)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25分): 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办理业务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做好信贷业务规范化工作(25分)根据信贷员办理业务的质量情况计分具体按照《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绩效考核则》、《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积分》和联社业务部门相关的考核规定中对信贷人员的有关考核按考核扣分的20%折算成本项目扣分相减后为本项目最后得分 (3)业务技能(5分) 以联社组织的业务达标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信贷员达标考核情况计分考核项目全部达标的计5分有未达标项目的按比例扣分 (4)特别奖罚 1、年度被授予省级优秀信贷员称号的计10分;国家级的加20分; 2、在信贷管理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或业务创新被联社、市办、省联社采纳的分别计2分、5分、10分; 3、工作业绩季度考核得分排名在同类型信贷员前10%(含)、10%(不含)-20%(含)、20%(不含)-30%(含)的分别加计3分、2分、1分排名在同类型信贷员后10%、10%-20%、20%-30%的分别减3分、2分、1分。
4、违反省、市、县联社、银监部门禁止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且被批评以上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扣2—10分 第5章信贷员等级管理及奖惩 第13条信贷员等级与贷款审批权限及薪酬挂钩不同等级的信贷员享有不同的贷款审批权限和等级薪酬待遇 第14条信贷员贷款审批权限在信用社(营业部)主任权限内由各信用社(营业部)自行确定原则上等级越高审批权限越大无等级的信贷员不得授予贷款审批权限 第15条根据信贷员等级享受相应的等级薪酬待遇等级薪酬是信贷员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五星信贷员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60; (2)准五星信贷员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55; (3)四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50; (4)准四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45; (5)三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35; (6)准三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30; (7)二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20; (8)准二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15; (9)一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05; (10)准一星信贷员, 享受等级薪酬系数1.00 信贷员等级薪酬=信贷员等级薪酬系数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指联社根据绩效考核或类似考核办法考核出来的薪酬 第16条未评上等级的信贷员等级薪酬按绩效薪酬的90%计发实习信贷员、下岗信贷员薪酬待遇遵照联社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另行计发 第17条信贷员等级由人事部门记入职工档案并作为工资晋升、评定技术职称、评比先进的参考依据 第18条对于连续三年未评上等级的信贷员必须调离信贷岗位 第19条信贷员经办发放的贷款风险责任按《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执行 第20条信贷员实行离职、离岗审计制度调离信贷岗位必须由联社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 第6章其 他 第21条信贷员岗位变动的薪酬及考核规定 (1)信贷员调离信贷岗位的从调离之月起按新岗位计发薪酬年度结束后根据原信贷岗位全年应发酬金(收回不良贷款实行谁清收谁享受的计酬原则)和实际在岗月数计发相应酬金 (2)信贷员之间岗位交流的当年度工作业绩得分原岗位占70%接手岗位占30%;第二年工作业绩得分原岗位占50%接手岗位占50%;从第三年开始按接手岗位计算管理目标等其他考核按责任人进行考核计分 第22条因正常工作岗位调整临时离任、且持有信贷岗位《任职资格证书》的信贷员按原岗位工作实绩评审确定等级。
第二十三条 信贷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各级管理部门规定的规章制度办理业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人为故意虚高抵押物价值或向不具备保证资格或保证能力的人发放贷款、虚假“三查”和超权限审批贷款等违反信贷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贷款造成借款合同、抵(质)押物登记(止付)等行为无效或其他认定为“三违”贷款的不论金额大小从确认的次月起当年内等级一律降至一星级并责成其限期限收回贷款收回贷款的降低次年2个档次的等级级别未按限期收回贷款的取消其原有等级资格直至调离信贷岗位 (二)发生各类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退出信贷员岗位的处理; (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退出信贷员岗位的处理; (四)贪污、挪用、侵占贷款资金的给予退出信贷员岗位的处理; (五)违反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造成资金损失的其他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退出信贷员岗位的处理 第7章附 则 第23条本办法由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24条本办法自__年_月_日起施行 附:1、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等级申报(评定)表。
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等级申报(评定)表 信 贷 员 申 报 意 见 姓 名身 份 证工作单位信贷工作 年限资格证书 编号工作业绩 得分考试排名考核排名奖罚 附加分原信贷员 等级现申报等级申报理由: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意 见单 位(盖章)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 市 区 级 意 见单 位(盖章)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 11 页 共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