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两种贷款分类方法的比较看银行监管.pdf
3页理论研究 第 ??? 年第?期 口顾洪飞赵伟希 自 !∀∀# 年人总行发 布《贷款风险分类指 导 原 则 ∃试行%》∃银发& ∋∀ ∀# ! !( ! 号 %并几次修改以来 , 关于 ⋯⋯撼 井牛) ∗+ , 差异绝对额 − ??. / 八/ 0 八/?匕二? ! ∀ # ,∃立 %& &&年末∋(((年末∋((%年末 ∋((∋年)月末 我们可以清楚地 看到 , 随着 年份的后 移 , 两种分类方法所得到 的不 良率之间的差距也逐 年缩 小 但 到底 有 哪些方面导致两者产生了差异 呢∗对此 , 我们也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 % ∃ 分类标准 的差异 决定了分类结果的差 异 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是借款人及时足 额归 还贷款本息 的能力和还款意愿 , 即按贷款产 生 风险的可能程度对贷款进行分类 ,而 四级分类则没有考虑借款人的 实际生产 、 经 营或其它方面情况和其还款意 愿 , 完全根据贷款 期 限是否超过和超过 时 间 的长 短来判 定 贷款是否 不 良和不 良的程度 实际操作中 , 一 些企业和项目在贷款发放时 表现较好 , 产品在市场 上 占有 一席之地 , 但由于市场的急 剧变 化 , 在贷款尚未 到期之时即出现 明显 的风险迹象 , 有 的开 始欠息 , 有的 虽不欠息但已不能取得稳定 的收益 , 丧失或部分丧失还款来源 。
对此 , 四级分类无法 将其列人不 良 , 而 五级分类显然 应将其列人且 也只能将其列人不 良贷款中 这种情况 多见 于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 些 中 长 期项目贷款 ∋ ∃ 贷款被 迫重组 形成了分类结果 的差 异 前一 阶段 , 贷款的被迫 重组在一 些商业银行 , 特别是 国有 商业银行发生较频 , 除 了一 些优质企业兼并劣质企业而 主动将劣质企业债务全盘接受并迅速进 人 良性 循环 , 从而使债权银行的贷款获得重组外 , 大部分的贷款重 组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被迫之举 其中 , 最 金融纵横 理论研究 主要 的重 组当属企业改制过程中 , 由 于一 些企 业 的兼并 、 分立 、 合资 、 合 作 、 联营 、 解散等 债务主体发生变化 和转移 , 而使贷款被 迫重 组 在 此 过 程 中 , 债务 人往 往 不 积极 配合落 实 银 行债权 , 增 加了银行贷款重组 的被 迫 性 1 此外 , 有 些银行为了保 全信 贷资 产 , 创造 外 置条件或 尽 可能完善手 续 、 更好地落实债权也会不 同程度地 被迫 对贷款予以重组 政策因素 、担 保因素 、还款来 源 变化等促成了分类结果的差异 。
在以 往的经营过 程中 , 商业银行 , 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承 担了相 当部分的政 策 性 任务 , 但遗憾的是 , 许多政 策性任务 随着 时 间 的后移却未能圆满地划上 句号 , 看似有保证的贷款实则存在很 大 的不确定 因素 , 这 类贷款往往期限 还比较长 , 但在贷款总额中占比很小 , 这是其一 1 其二是贷款主体发生 变化或 由 于某些 情况 的改变致使担保单位或担保能力 或担保的可 靠性发 生 变化 , 导 致贷款风 险可 能性加 大 1 其三是贷 款 主体情况发 生变化而导致还款来源的稳定程度降低或加大了还贷来源的不 确 定性 , 甚 至 是原定 还款 来 源 阻断又无其他还款来源作为补充 这些都增加了贷款风险 , 构 成了分类结果 的差异 2 3 贷款管理 的疏 漏扩大了分类结果的差 异 应该说 , 除了贷款主体的原因或市场变化原因之外 , 商 业银行自身在贷款管理方面 的 一些 问题 , 如贷款手续不 完善导致债权无法主 张 1 贷前调查 工作不充分 致使收贷无望 1 贷后跟踪 检查工作走形式造成贷款被挪 用等等 1此外 , 由于贷款考核 上 的 不合理 , 商业 银 行弄 虚作假等行为也人为 地扩大了分类结果 的差异 。
事 实上 , 由于两 种分类方法在分类理念及标 准 、 途径 、 手段 、措 施等方面 的不 同 , 分类结果产生差 异 是可以预料到 的 但这种 差异 也不是一个无穷 量 , 调查中 , 我们将上述差异 原因予以量 化统计 , 并对 不 同差异 原因的不 同权重对差 异结果的影 响进行分析 , 我们认为 4 两种分类法 在 正 常情况 下 所 产生 的差 异应 在(个百分点左右 , 否则 , 则属非 正常差异 ? 二 、 分类 方法的变化 对金 融监管的启 迪 从上 述分析 我们可以看出 , 五级分类与四级分类对同一个对象而 言 , 所得 到 的结果 不会殊途同归 , 但更为重 要 的是 , 从二者所产生 的差 异 中 , 我们更应该看到五 级分类与四级分类 相比较 , 在贷款的管理 上更严格 、 更科学 、更 重视风险 的防范 , 同时也更具人性化 对 中央银行而言 , 我们 的监管应 适应 这种变 化 , 不断提高我们的监管水平 ! 3 监 管形态 的变化 四级分类条件下 , 贷款质量的认定呈 刚性 , 它不 能根据借款人情况 的变化而变 化 , 人民银行对其只能 是静态 的监管 , 这种监管只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 1 而五 级分类 条件 下 , 贷款质量 的认定 会考虑 到借款人 、市场 等诸多 方 面 的因素 , 具有 较大的弹 性 , 因此 , 人民银行 的监 管应 该是 动态 的监管 , 应该是考 虑 到商业银行各方面情况 , 在对商业银行管理能力 、 内部控制能力 、 防范风 险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基础 上对其进行的持续的有 重点的动态 的监管 , 也只有这样的监管 才能 适应市 场经济的要求 。
? 3 监管重 点 的变化 四级分类情况下 , 人民银行的监管有相当部分是去 发现商业银行经 营 中存在 的 理论研究第 ??? 年第?期 问题 , 其稽查工作有 时甚至成为商业银行内部检查甚至是内部考核的补充 , 或者说在一 定 程度上替代了 商业银行的自身管理 1而在 五级分类情况下 , 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应更偏重于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信 息管理体系 、 风险防范体系及管理层制度执行的约束体系等各项 制度性 、 操作实施性情况进行综合监 管 , 从监管过程 和日常监管的各种效果中推导 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科学性 , 同 时 , 对商业银行制度执 行 、 特别是对其风 险控制 的严格性 、 有效性的成效等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 3 风险评价方法的变化 现行的四级分类标准下 , 评价一个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 构风险状况 , 除 了 资本金 、流 动性等方 面外 , 主要看其不 良贷款或 不 良资产 的相对量和绝对量的增 减变化趋势 , 从而 对其 形 成原因等作出判断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 , 而这样的判断往 往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1在 五级分类情 况 下 , 衡量一个金融机构风险程度并不仅仅局 限于其不 良贷款或 不 良资产相对量 的大小或 绝对量的变 化趋势 , 更重要 的是要对其防范风险所涉及到 整个机构各个方面 的 内部控制制度 , 保证这些制度有效贯 彻实施的保障机制 , 决策层 、 高级管理人员乃 至 整个管理层对风险防范 和控制 的理念 、 意识和监督管理 措施等方面是否 积极有效并发挥预期目标的作用进行合理的评价和检查监督 , 从本质上全 面地对其风 险控制状况进行合理的评价 , 以促进其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 。
2 3 风险防范手段的变化 按照 目前我 国财政管理的要求 , 银行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 风险 的不 良贷 款的弥补方法 , 是按上年贷款余额的!5所提取的贷款呆 帐准备金 , 在经历了规定年限 、 满足 了规定条 件且经过数十道程序的层 层审批之后 , 方才可以对那些 实 际上早已损失了的贷款进行核销 , 此种风险防 范手段落后且完全不可 能弥补已然 的损 失或将损失锁 定在可见的范 围 内 , 按此方法 , 一些国有商业银行 就现在的不良贷款也 要等到数十年后方能核销完 , 这 显然不能 防范现实风险 1 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后 , 商 业银行将按 照正常 、 关注 、 次级 、可 疑、损 失 五个不 同级次的不 同风险程度提取不同比例的贷款呆帐准备 金 , 损失五个不同级次 的不 同风险程度提取不 同比例 的贷款呆帐准备金 , 将风险锁定在有 限 的范 围内 对此 , 人民银行将更多地运 用非现场监管 的有效手段 , 对商业银行经营情况 、 利润实现情况 、准 备金提取 情况 、 冲销 不 良贷款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 对商业银行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是 否具 备良好的盈利环 境和稳定的盈利途径 、 是否具有 不利 于正常经营发展的因素等诸多方面进行有效的评价和监管 , 以此来 促进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 。
( 3 监管方法的变化 由于四级分类是严格地按照期限 ∃时 间%因素来确定贷款是否不良和不良的程 度 , 因此 , 我们在监管过程 中往往较多地以现场检查的方法来确定被监管银行贷款的形态和不 良贷款的 真实程度 , 而这一过 程一般只能对借新还旧贷款有所约束 , 其它情况一般由电脑 自动 生成 , 不 能真正起 到 监管作用 1而五级分类 中在划分贷款形态时需 要考虑的情况比较多 , 人为 因素比较大 , 作为监管者 , 不 能仅凭某一方面 的情况就确认某一笔贷款的形 态 , 因此 , 在监管方法上应更多地运用 非现 场检查的方 法 , 在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 的基础上 , 结合被监管机构 的 内部控制制度和贷款划分依据 , 与被监管者进 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 在与被监管者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提出我们的监管意见与监管要求 , 并以此在一定 时期内对被监管者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这样的监管方法与前者相较更具人性化 , 也更有效 注 4 ! 3 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建行时间 短 , 不 良贷 款数额小 , 不具有代表性 1 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五级分类方法不够规范 , 不 确定因素偏大 , 同样不具有代表性 。
故这两类商业银行未 列人此次分析范围 ? 3此结果仅限于我们此次对锁定范围内的调查分析 , 不一定适用其他地区 , 该结果仅作参考 ∃作者单位 4 人民银 行南 通市 中心 支行 % ∃责任编辑 4 傅 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