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神通: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细则(7月).ppt
2页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细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决策效率, 进一步明确董事长的审批权限,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授权细则第二条 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 董事会对董事长在对外投资、出售、收购资产以及对外借款的权限授权如下:1. 一年或以上的中长期投资及股权转让的授权: 单项对外投资或股权转让所运用/涉及的资金金额或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 或一年内的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8%2. 一年以内的对外短期投资(指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 亦包含委托理财)的授权: 单项对外短期投资所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 或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对外短期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4%。
3.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授权: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5%(或等值的外币, 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下同), 或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2%4. 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授权: 单次对外担保的债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细则报表净资产3%;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5%以内提供的任何担保(为关联方担保除外)5. 出售资产的授权: 单次出售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 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出售资产的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0%6. 收购资产的授权: 单次收购资产所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收购资产所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0%第三条 董事长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行使职责如所涉及事项超过对其授权的范围或者属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第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 参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依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