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多篇).docx
2页湘潭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住本市辖区廉租房; 提取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另:配偶需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配偶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同户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配偶需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配偶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同户户口簿或结婚证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提取窗口; 步骤二: 等待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提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资料; 步骤三: 取款:审批通过后,到账户银行各网点提取;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金额(含共同借款人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且不超过住房贷款应还贷款余额。
3、重大疾病:提取金额为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含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4、租住廉租房:首次提取额度为月租额的12倍,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付房租金额 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