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代官制的形成发展.doc
5页元代官制的形成发展从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算起,元代官制形成及确立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以治理游牧部众为主要职能的草原官制阶段(1200 年起);以草原官制为核心而对各征服社会施行军事—行政间接统治的混合官制阶段(1210—1250 年);继承中原汉制的基本形式、同时又保留着诸多蒙古旧制成份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阶段(1260 年起) 1204 年,在与漠北最后一个强大对手即乃蛮塔阳汗部会战之前,业已奠定“合汗”地位的铁木真,按千户、百户编制对所属游牧部众进行了统一整编1206 年铁木真正式称汗,遂在原先划分过的千户、百户基础上,将大蒙古国的全体游牧民编入126 个千户、百户组织里在这种军事-行政联合的统治体制下,很大一部分非孛儿只斤氏出身的旧部族贵族和成吉思汗功臣,取得了“明安讷那颜”(minggh an-u noyan,译言千户长)或“札温讷那颜”(jaghun-unoyan,译言百户长)的地位,成为替黄金家族管理和指挥领属部众的军事-行政官员这些职位一般可以世袭 根据蒙古高原的游牧分封制,对全体蒙古游牧民的领属权,像家产一样在黄金家族的内部进行分配成吉思汗诸弟诸子,各分得一部分千户、百户作为领属部众,从而建立起各自的兀鲁思(ulus,由份民份地构成的具有一定自主性的政治单元),构成大兀鲁思内的“右手”诸兀鲁思和“左手”诸兀鲁思;大多数千户、百户则由大汗直接统领,称为“在内的兀鲁思”(qol-unulus,或译作中央兀鲁思,“内地”)① ① “在内的兀鲁思”(“豁■兀鲁思”)一词见《元朝秘史》第269 等节。
拖雷的份民份地似乎也被看作“在内的兀鲁思”中间一部分,或与其幼子身份以及大汗汗位后来转移到他后人手里有关大汗政令所及的中央兀鲁思和各支诸王的兀鲁思,总称为“大兀鲁思”(ulus-ibuzurg<yekeulus);同时,相对于诸王兀鲁思,大兀鲁思也用作中央兀鲁思的等义词按成吉思汗规定,无论是属于诸王兀鲁思还是中央兀鲁思的千户、百户那颜,其职位的封授、褫夺或承袭,都须由大汗亲自决定但在诸王兀鲁思中,这项权力后来实际上转移到该兀鲁思汗的手里千户长之上,又设左手、右手和中军三个万户长,是为分别辖制东翼直到今大兴安岭、西翼直至阿勒泰山,以及处于东、西两翼之间的中部诸千户的军事统帅 在中央兀鲁思的汗廷内,最高的执政官员是札鲁忽赤(“断事官”) 蒙语札鲁忽(jarghu)译言法庭、听讼,所以早期汉语公文也有将札鲁忽赤直译为“断公事官”、“勘事官”的实际上,大蒙古国时期的札鲁忽赤不止是司法行政官,而且是“总裁庶政”,全面负责户籍、赋役、狱讼和监察等事的最高行政长官在断事官机构中,协助札鲁忽赤草拟文书、计点财赋、校阅户口青册的,则是称为必阇赤(bichikchi)的文书官窝阔台三年(1231)“改侍从官名”,大必阇赤分别被授予中书令、中书省左丞相、右丞相等汉语称号,但它们不过是蒙古制度成份的官方汉语译名而已。
草原体制下蒙古中枢机构的基本制度形式并没有改变从后来的制度看,在蒙古高原以外被征服地区领有份民份地的各支诸王,也有权委任管辖本位下封邑事务的札鲁忽赤;他们还经常与大汗任命的治理该被征服地区的札鲁忽赤同署国事①惟成吉思汗时代草原国家中是否已存在诸王断事官制,尚不克知悉除了断事官机构外,怯薛也承担着大汗政府的部分重要功能以千户长、百户长及富裕游牧民子弟及其随从构成的万人怯薛部队,是由大汗直接指挥的一支极具机动性的庞大常备军和中央禁军它按四番轮直、三日一更的次第警卫大汗宫帐,并经管大汗冠服、弓矢、饮食、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诸事蒙古制度不注重家政和国政的区别大汗左右这些“服劳侍从执事之人”,多以亲信身份参与到汗庭处理政务的各种活动中去他们经常被委为特使,到各地传达大汗政令或探访形势,或者作为对外使节出访邻国当值的四怯薛长官,按例要参加御前会议,参定国是在札鲁忽赤机构里也有怯薛代表“奉官署事”轮值怯薛长经常利用侍奉大汗的机会,在各种非正式场合对大汗的人事、行政等各种决策施加影响怯薛军还是大蒙古国军事、行政官员的储备队 自1210 年代后期末起,随着成吉思汗对南面和西面各毗邻地区发动的一系列大规模的军事扩张,统治地域很快超出了蒙古高原的范围。
对西域的征服从一开始就在成吉思汗的亲自统率下进行,军政事务由大汗直接决定;中原地区的经略则自1217 年起交由木华黎全面负责这样,木华黎的“军政府”就成为全权统治蒙古本部以外地区的最早建立的一个最高级军事-行政机关他当时接受的官号为“太师”、“国王”(《蒙鞑备录》作“权皇帝”)、“都行省”他的行帐,当设在今河北张北西南境的边城附近①木华黎受命的时候,对于中原汉地的军事征服,还远远没有完成他的职责中最主要的方面,应当是军事性质的他又拥有“都行省”的官号,这表明他在行政方面也兼有号令各汉人世侯“行省”(详下)的权力在此前后,还有坐镇燕京的札八儿火者拥有“黄河以北铁门以南天下都达鲁花赤”的官号②但他的监临范围,实际上似仅限于旧金中都路地区 ① 见《畿辅通志》卷一三九《金石》二,“大佛顶尊胜陀罗尼幢”条;《元史》卷二《太宗纪》① 1214 年,成吉思汗调整东道诸王份地时,将札剌亦儿等五部移往漠南,其中,札剌亦儿幕地位于兴和(今张北一带),并那里建有其家族的墓茔地1239 年,木华黎孙速浑察袭位为国王,乃“即上京之西阿儿查秃置营”蒙语阿儿查秃(archa-tu)译言“有柏树”今张北西南洗马林堡东北二十里有“怪柏山”(一名“桂柏山”),应即阿儿查秃之地,也就是国王大帐所在处。
见黄溍:《别里哥帖穆尔神道碑》,《黄金华集》卷25;《口北三厅志》卷二,“山川”忽必烈即位后,札剌亦儿等部迁牧于辽东② 《元史》卷一二○《札八儿火者传》 对当时的蒙古贵族来说,被征服地区的存在,其首要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变成财富和劳动人手的源源不断的来源地因此,在中原汉地,差不多从征服之初,就设有直接对大汗或木华黎军政府负责的、担负这方面职责的专门官员,汉文史料多以“行尚书六部事”、“行六部”等名之,按蒙古体例,则其身份可能都是必阇赤西征结束后,成吉思汗从河中带回麻合没的滑剌西迷(即牙老瓦赤),“委付[他每]与[俺每的]众达鲁花赤一同,教管汉地的百姓每”牙老瓦赤之子麻速忽,则受命掌管天山以南及河中诸城池两人都应是以大汗“宣差”的必阇赤身份,主持上述地区的财赋征领等事的窝阔台即位时,分别以耶律楚材、牙老瓦赤负责中原及西域赋调,不过是袭用乃父遗规而已耶律楚材的署事地点当然是在燕京 1234 年春,蒙古灭金;现在它亟有必要将对汉地的战时军事管制及时地转变为更制度化、更有秩序的常规统治于是窝阔台汗在同年秋即将曾经长期担任大兀鲁思札鲁忽赤的失吉忽秃忽调至中原汉地,正式建立了汗廷大断事官在汉地的分支机构“中州断事官”府署。
1236 年,又在中原各地州县遍置达鲁花赤,地位在州县守令之上原先主持财赋征调的必阇赤,现在成为燕京大断事官的属员和重要助手,专以“行尚书六部事”的汉名属之对中州汉地实行统治和财赋征收的职责,遂从木华黎后嗣的军政府转移到燕京大断事官手中元代汉人比附金朝旧制,将燕京大断事官府署称为“行尚书省”、“行省”,并将大断事官称呼为“丞相”,“行省丞相”在中原汉地拥有份民及封邑的诸王勋戚,也有权任命各自的断事宫,代表他们的利益赴燕京行省“会决庶务”诸王断事官,往往由诸王指派的其份地达鲁花赤兼任 在窝阔台、贵由、蒙哥三朝,燕京大断事官府一直是汗庭大断事官派驻中州的常设分支机构汉地的地方行政,虽然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燕京断事官和当地达鲁花赤的约束,但是总的说来,大部分实权还是操在一批乘乱而起的“世侯”手里他们中很多人发迹于金末战乱中结寨自保的武装自卫运动,或者由农民起义领袖转化而来,或者是率军队归顺蒙古的旧金将领根据蒙古制度,两军争战之际,能举州县之地降附者,即用为守令;听其自辟僚属,罪得专杀;其官职差不多可以世袭这样的汉人“世侯”,遍布于北部中国各地他们在向蒙古大汗纳质、输赋、入觐、奉调随蒙古军出征等等条件下,控制着地方上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
世侯中势力较大者,亦多仿效金末的行台尚书省制,将自己的统治机构称作行尚书省、行台或行省例如以金山东西路为核心的严实,即仿金东平行省称山东西路行省、东平行尚书省或东平行台;石抹咸得不则仿效金中都行省,把自己的势力范围称作燕京行尚书省,与中州断事官府署的汉名同此外还有张荣的山东行尚书省(济南行省)、石天应的陕西河东路行台等等因为它们的地域大体与金代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路的范围相当,因此有的研究者称这些行省为“路的行省”①世侯们的行省虽与中州断事官府署的汉语官号相仿佛,但却从来没有人敢使用“丞相”的称谓;其主管财赋者,也只称“行左右司”,而不以“行六部”名之 由上所述,如果从“路的行省”及其以下各个行政层次去考察,蒙古对中原汉地的政治统治体制,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地方化的趋势世侯们在各自势力范围内所采用的官制、行政区域划分、法律制度等,虽然未尽统一,但总的说来,基本上是中原王朝的有关制度、尤其是亡金遗制的沿用但是,如果从高于“路的行省”的行政层次去观察,各地世侯都被置于直接对大汗负责的中州断事官及其所属必阇赤的辖制支配之下,同时蒙古政权还通过遍置于州县的达鲁花赤,把它对华北地区的监控贯彻到直接治理民众的最低层次的地方政府。
可见大蒙古国对征服社会的间接军事-行政统治,乃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蒙古制度与自下而上的当地制度之间相互交叉渗透式的结合来实现的蒙古对畏兀儿和河中、对阿姆河以西广大被征服地区的统治,与对汉地的统治差不多采取同样的方式窝阔台初年,蒙古本部以外的被征服地区被划分为中原汉地和西域两大部分到他统治的末期,又以阿姆河为界,将西域分为东西两部,分别派员统治到蒙哥时代,出现了这三个被征服区及其统治机构的正式汉文译名,即燕京等处行尚书省、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辖有今新疆及其以西的河中诸城)、阿姆河等处行尚书省(辖阿姆河以西地区)这后两个“行尚书省”,像燕京行尚书省一样,也是汗庭大札鲁忽赤派驻在被征服区的常设分支机构,分别设立在别失八里(系从原先的忽毡迁至该地)和徒思城穆斯林史籍往往称两处大断事官为“大异密(amir-i buzurg<yeke noyan)或者某某地区的“长官”(hajib,波斯语),称必阇赤为“兀鲁黑必阇赤”(ulugh bitikchi,ulugh)是突厥语,译言大,或者khatib,波斯语,译言书记官)①;与汉地世侯地位相当的统治阶层,则多采用“篾力克”(malik,波斯语,地区世袭长官)的称号;派驻在各城池中的蒙古监临官,则称作basqaq 或者sahna,蒙古语达鲁花赤或即来源于突厥语basqaq,而sahna 则是basqaq 在波斯语中的对译名词。
在三大断事官行署建立以后,汗庭大断事官的权力就基本上局限于对漠北本部实施行政管理,以及协调中央断事官与它的三个分支机构之间相互关系的范围因此,大蒙古国在将其版图扩大到毗邻的诸农业社会的最初半个世纪里,实际上是把草原体制下的蒙古式行政中枢直接引入三大被征服区,利用大断事官制度和达鲁花赤制度来控制在各地专制一方的世侯或者篾力克,由此实现对于被征服地区的间接的军事-行政统治这个制度体系,在十三世纪六十年代又发生了十分重大的变化① 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建立过程》,《元朝史研究》,东京,1973① 蒙哥时代“以阿儿浑充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法合鲁丁..佐之”这个法合鲁丁,在志费尼书中称为兀鲁黑必阇赤;与法合鲁丁处于相当地位的赛典赤,在他的本传中称为燕京“行六部事”见《元史》卷三《宪宗纪》;卷一二五《赛典赤瞻思丁传》;《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页617 1259 年,第四任大汗蒙哥在四川攻宋前线病死留守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与正在江汉指挥作战的他的哥哥忽必烈之间,立即爆发了长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