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ppt
110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毛林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博士〔后〕〕,,,,二O一O年一月,一、招标的根本知识,1、招标是采购的一种模式,,,常见的采购模式:,,,〔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 〔4〕询价采购;,,,〔5〕单一来源采购; 〔6〕租赁;,,,〔7〕拍买; 〔8〕其他2、招标的特点,,,对当事人:,,,〔1〕程序标准;,,,〔2〕公开、公平、公正;,,,〔3〕一次性交易;,,,〔4〕透明度高,防止腐败;,,,对行政监管机构:便于行政监督3、招标采购与合同订立,,,〉〉?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说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表示意思的约束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投标对应的要约与承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要约邀请;,,投标函 要约〔有时效〕;,,中标通知书 承诺〉〉合同生效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协议书〉〉招标合同订立主要环节,,,招标人要约邀请,,,,投标人递交要约,,,,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招标人发出承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索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人,,员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务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在决定根本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阻碍公平竞争行为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了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法[说明]立法三个目的: (1)各方合法权益;(2)提高经济效,,益;(3)保证工程质量招标投标法?与预防腐败的关系:〔1〕程序透明;〔2〕,,信息、标准公开;〔3〕一次性交易;〔4〕权益、程序法定。
金刚经?与修心与反腐败:,,〔1〕本性佛与六根〔眼、耳、口、鼻、舌、身〕佛;,,〔2〕何为如来?何为本性?,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说明]法的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所称的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效劳的活动[说明]:,,〔1〕?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关系与比较〔2〕与?民法?、?合同法?关系〔3〕两者矛盾?否!,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以下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根底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平安的工程;,,〔二〕全部或者局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前款所列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开展,,方案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工程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工程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工程,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效劳。
前款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永久组,,成局部,且为实现工程根本功能所不可或缺的设备、材,,料等前款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效劳,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等[说明],,>>?工程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号令〕,,>规定了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工程;,,(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工程;,,(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工程>规定了国家融资工程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工程;,,(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工程;,,(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工程;,,(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工程;,,(5)国家特许的融资工程>规定了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并到达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效劳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躲避招标[说明]躲避招标的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可以不招标的工程]依法必须招标工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平安、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应急工程不适宜招标的;,,〔三〕利用政府投资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四〕承包商、供给商或者效劳提供者少于三家的;,,〔五〕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六〕采购人自身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七〕以招标方式选择的特许经营工程投资人,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特许经营工程的工程、货物或者效劳的;,,〔八〕需要从原承包商、供给商、效劳提供者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那么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证明存在前款规定情形,,不招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躲避招标行为。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六十三条 [信用制度]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招标投标信用工作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应当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互认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说明]?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2000年5月3日〕,,>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国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等,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对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诉涉及部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2003年、2021年两次机构改革对上述监督的调整情况, 有关案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行政监督一般规定] 国务院开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行,,业和产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对有关招标投标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七条[行政监督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维护和促进招标投标法制统一。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增设审批环节,不得以要求履行资质验证、注册、登记,,、备案、许可等手续的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不,,得采取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划分标段或者合同包、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确定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违法收费、收受贿赂或者其他好处行政监督部门不得作为本部门负责监督工程的招标人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八条[行政监督措施]行政监督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调取和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根据实际情况,不采,,取必要措施将会造成难以挽回后果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采取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封存招标投标资料等强,,制措施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后,,,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九条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或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者被告知中标候选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未对异议作出答复的,招标人不得进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或者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十条[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之日起十日,,内提起,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按该款规定提出异议。
在收到招标人答复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就相关事项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除外异议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十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或者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异议或者投诉第二章 招标,,,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工程、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 招标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工程审批手,,续的,应领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工程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招标条件]开展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已经履行完毕;,,〔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必需的相关资料;,,〔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前款第〔二〕项规定报送审批、核准的工程,有,,关工程申请文件应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第十一条 国务院开展方案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工程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开展方案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 涉及国家平安、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二〕 工程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招标工程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工程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工程审批部门批,,准,但工程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自行招标]招标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一〕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二〕招标专业人员最近三年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当的招标经验;,,〔三〕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效劳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具体方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工程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向该工程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招标人采用竞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当从业,,绩、信誉、从业人员素质、效劳方案等方面进行考察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时,应当审查其相关代理业绩、,,信用状况、从业人员素质及结构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获得招标投标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从事中央投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获得中央投资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或者限制。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项 [说明]国家指定的招标公揭发布媒介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的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开展改革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上发布其中,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民用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开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在信息网络上发布的招标公告,至少应当持续到招,,标文件发出截止时间为止。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发布范围或发布方式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媒介及内容,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说明]歧视待遇的例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审查主体、方法]政府投资工程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成员资格,,、人员构成以及专家选择方式,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资格审查方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都可通过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符合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量化的因素和标准,以及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额,但该,,数额不得少于九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缺乏该数额的,,,不再进行量化,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招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不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样提供与招标工程有关信息的;,,〔二〕不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三〕以获得特定区域、行业或者部门奖项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四〕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审查或者评审标准的;,,〔五〕要求提供与投标或者订立合同无关的证明材料的;,,〔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者生产,,供给者的;,,〔七〕限制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八〕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工程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 [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原那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那么违反局部无效因局部无效影响资格预审,,正常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者不经资格,,预审直接招标;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应,,当重新招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那么应当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除境外投标人外,采用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根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根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 [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 [发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政府投资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应当自发出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及邮寄等方,,面的本钱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停止发出之日止,,,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者不经资格预审直接招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给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说明]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表现及判定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说明]招标组织中违反保密工作的集中表现举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 [踏勘现场]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向其介绍有关情况,,,并答复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对其向潜在投标人,,介绍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潜在投标人对其,,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个别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说明] 案例分析:〔1〕缩短招标时间;〔2〕澄清与修,,改的发出时间缺乏15天>>?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缺乏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二十五条[招标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招标人原因取消招,,标工程外,招标人不得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后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擅自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原公告媒介发布终止招标的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投标人;已经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还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退回其购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费用;已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还应,,当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效劳采购,全部或者局部实行总承包招,,标。
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效劳采购,到达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效劳采购到达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招标人不得以工程总承包的名义躲避招标或者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两阶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工程,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第一阶段,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建议和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交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工程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说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资质标准、30、27号令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对投标人的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工程中投标,否那么均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说明]实质性条件采用醒目的方式表达在招标文件招标工程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工程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工程的机械设备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对受委托编制投标文件者的限制]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受托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工程投标,或者为同,,一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其他咨,,询效劳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说明]少于3 个的处理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局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投标截止]投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接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十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除按有关规定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外,,,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在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第三十三条[拒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由接收人,,签字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工程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说明]联合体资质及责任分担>>?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人提出,,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没有在资格预审时提出联合体申请的投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完成后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在同一招标工程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否那么,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的投标文件或者其他联合体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资格预审后或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增减、替换联合,,体成员,否那么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文件或者作废标处理第三十五条[投标人变更]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招标人,变化后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或者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招标人,变,,化后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或者影响公平竞争的,作废,,标处理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说明,],串通的情形及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信息的;,,〔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或者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进行授意的;,,〔四〕招标人组织、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或者提供方便的;,,〔五〕招标人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投标人的串通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报价、串通投标行为:,,〔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四〕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之间是否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从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一,,致等方面进行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以他人名义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根本账户转出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投标人不能提供工程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说明]低于本钱价、弄虚作假的情形及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弄虚作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资质证书、印鉴参加投标的;,,〔二〕伪造或者虚报业绩的;,,〔三〕伪造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不按承诺配备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四〕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的;,,〔五〕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的;,,〔六〕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一条 [开标]投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工程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方法?,,,第四十条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说明]〔1〕开标的意义;〔2〕密封检查的做法及检查对象>>?标准招标文件?-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工程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工程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说明]〔1〕招标人代表的根本条件;〔2〕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评标]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并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确定合理的评标时间;必要时可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但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偏袒,,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存在回避事由、,,健康、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或者擅离职守的,应,,当及时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后,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已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替换其的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已形成评标报告的,应当作相应修改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说明](1)非法干预;〔2〕评标委员会的责任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说明]评标依据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说明]确定中标人的规定及招标人定标要求国务院对特定招标工程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因素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不得规定投标报,,价超出标底上下浮动范围的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不得规定投标报价低于一定金额的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应予废标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一〕投标函无单位盖章且无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二〕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四〕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五〕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六〕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七〕投标人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八〕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九〕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本钱报,,价竞标的;,,〔十〕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十一〕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十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后因有效投标缺乏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或者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本钱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