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购房合同范文合集七篇.docx
34页有关购房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须要留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购房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购房合同 篇1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其次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详细状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其次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其次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肯定比例(详细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详细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终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
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终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方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确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依据状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样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依据贷款人要求供应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根据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照实声明贷款用途、供应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报)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平安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其次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实行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行撤销地申请并托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其次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
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担当与本条约定相关的全部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托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担当责任因借款人供应的支付信息不精确、不完整、不刚好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担当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状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刚好供应借款资金运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协作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纳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纳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运用出现异样,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供应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缘由,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根据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其次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其次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详细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终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次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其次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干脆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依次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依次,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依次,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依次,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 -1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须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依据经营管理须要授权或托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务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协作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状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运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其次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运用的签约借记卡购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双方就山东高校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定实行集资建房的方法建设教职工住宅。
乙方同意接受《山东高校集资建房安排方案》,自愿确定参与山东高校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安排前向乙方供应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乙方依据《山东高校集资建房安排方案》的规定参与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 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高校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选房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高校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元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缘由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元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高校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选房结束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