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龙门吊操作规程15篇.docx
28页2024年龙门吊操作规程15篇 目录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车载龙门吊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车载龙门吊在作业前,须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每次作业前应检查柴油箱和柴油管有无渗油现象,如有应在作业前修复 2、要求柴油箱中油面最高不超过550mm,最低不低于50mm,若低于50mm时应 停止作业,加足油后再继续作业柴油箱每次加满至600l后可以连续作业14小时 3、检查液压系统管路有无渗油现象,如有应在作业前修复 4、检查龙门吊走行机构的齿轮油位,内装680#通用齿轮油,油面不得高于挡油环外径,不得低于大圆锥齿轮全齿高的2/3。
5、检查锁定机构油缸伸缩是否到位 6、检查走行机构的制动是否作用良好,驻车制动的高摩合成闸瓦的磨耗量不大于5mm,行车辅助制动装置的高摩合成闸瓦的磨耗量不大于20mm 每次作业前仔细检查各部位的紧固件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7、检查花兰螺丝有无裂纹 8、龙门吊缓冲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9、仔细检查并确认发动(电)机组、各电气部件(电气件、导线、传感器等)、监视系统、激光防撞系统等的状态良好;否则,须对状态不良部分进行处理 二、启动及作业 1、1启动电源系统 1.1.1、 启动发动(电)机组,按发动(电)机组操作规程进行 1.1.2、 启动照明系统,按照明系统操作规程进行 1.1.3、启动监视系统,按监视系统操作规程进行 1.1.4、启动激光防撞系统,按激光防撞系统操作规程进行 2、 运枕作业 2.1、关闭司机室门. 2.2、调试夹具动作,并确认动作正确. 2.3、调试走行系统,并确认动作正确. 2.4、取枕动作 2.4.1、 控制走行手柄使龙门吊到达取枕位置,停止走行; 2.4.2、控制夹具升降手柄使夹具下降; 2.4.3、在夹具下降过程中,控制夹具张闭手柄使夹具张开到位; 2.4.4、当夹具下降到位(plc判断)后,控制夹具张闭手柄使夹具闭合到位; 2.4.5、控制夹具升降手柄使夹具上升。
夹具上升到位后,夹具自动锁定 2.5、运输动作 2.5.1、控制走行手柄使龙门吊走行(前进或后退); 2.5.2、对倒运龙门吊:当其接近放枕车附近时,减速行驶,使龙门吊停好后停止走行(plc自动控制制动); 2.5.3、对运枕龙门吊:当其接近传送链时,减速行驶,使龙门吊停好后停止走行(plc自动控制制动) 2.6、放枕动作 2.6.1、控制夹具升降手柄使夹具下降; 2.6.2、当夹具下降到位(plc判断)后,控制夹具张闭手柄使夹具张开到位; 2.6.3、控制夹具升降手柄使夹具上升,同时,控制夹具张闭手柄使夹具闭合到位; 2.6.4、夹具上升到位后,夹具自动锁定 三、停止作业 3.1、当长期不使用或施工完毕时,将监视系统和激光防撞系统拆除妥善保管; 3.2、停止发动(电)机组运行,所有电气控制恢复至自然位; 3.3、拔下开机钥匙、断开电瓶与负载连线 桥式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必须由经过劳动部门考核确认,持有操作证专职起重机司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工作服,起重机司机必须穿电气绝缘鞋。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如发现有异常情况严禁吊运 4.在登车前应打开夹轨器及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行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通电源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操纵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7.起重机开动时,或发现运行路线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电铃或其它报警器) 8.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同其他人闲谈,不准吸烟和吃东西及阅读书刊杂志,酒后禁止操作 9.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10.必须遵守指挥信号,信号不叫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线之前,不准开车,司机只听从事指挥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11.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为停吃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允许 12.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止档器,不准用控制开关、限位器代替停车,不能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吊钩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
14.吊钩重载不应悬吊十分钟以上,以防止溜钩伤人 15.开车前必须坚持钢丝绳是否哟破股、断丝或起毛现象,如有破损现象立即更换 16.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应线将载荷稳妥放下,然后停车断电进行检查,由于突然发生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或向无人处降落 17.运行中遇有突然停电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空中总开关,并通知指挥人员,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 18.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超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9.严禁在运行中天车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20.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好卡牢 2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22.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下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工件有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10)氧气、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的不吊。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龙门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龙门吊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 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刹住制动器,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缓慢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