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校教练工资考核制度.docx
13页驾校教练工资考核制度 篇一: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 **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修订)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一、信誉考核1.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2.记分办法如下:(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1)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2)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4)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5)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6)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7)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8)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9)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10)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11)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12)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一般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13)3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14)因违法犯罪被判刑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1)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2)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3)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4)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5)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6)道路训练期间,教练车上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带领没有《训练证》的学员训练;(7)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8)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9)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交通责任事故;(10)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11)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12)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13)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14)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1)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2)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3)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4)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5)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6)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通责任事故;(7)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8)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以上(年度);(9)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分(1)车上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且未加以纠正;(2)着装不整洁,教学时未按规定佩带准教证、携带驾驶证;(3)训练时在车上打瞌睡;3.考核等次:记分0为优秀,1-6分为良好,7-12分为合格,13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4.奖惩办法:优秀教练员奖1000元,良好教练员奖600元,合格教练员奖100元,不合格教练员罚300元5、解聘教练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6、未到期而自行解除合同,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7、信誉考核由驾校教务组织实施,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检查二、质量考核学员一次通过桩考,教练享受奖励(小货50元/生、大货70元/生);二次通过桩考奖教练员(小货20元/生、大货40元/生);学员一次通过场地考奖教练员(小货30元/生、大货45元/生),二次通过小货不予奖励、大货奖励20元/生;,学员一次通过大路考奖教练员(小货30元/生、大货45元/生),二次通过均不予奖励。
三、节能考核:1、根据车辆状况核定每生用油量,具体车辆生均用油量另行规定2、奖惩:不足额定用油量,结余部分学校奖励其60%给教练员,超过额定用油量15%—25%(含),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25%,超过额定用油量25%—35%(含),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60%超过额定用油料35%以上,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100%3、以全年培训人数累计统一计算生均用油量四、安全考核全年无安全事故,年终奖励大货650元,小货500元,如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教练须负担保险赔偿外部分(含各项费用支出)的20%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原保险公司安全奖励五、招生考核教练必须积极参加招生和动员学员考资格证,学校适量予以奖励每招1名学员学校奖励50元(教练须在学员报名前到驾校教务处登记或同时带领学员报名,当天报教务处备案,优惠在200元以内的,方可认定为教练员招生名额),动员学员参加资格证考试,每考1人奖励30元,跨年度学员不奖励六、理论教员考核:业务员凭理论教练签字带领学员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签字率达90%以上 全年学员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70%以上,按每生5元标准奖励理论教员七、其它1、培训人数计算办法根据培训大纲额定工作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把驾驶操作培训量确定为10分,分解为桩训4分,场地训练3分,大路训练3分。
教练员培训人数实施分值计算特殊情况计算办法如下:(1)学员未通过桩考转下车训考,扣上车1分,学校补下车分(2)学员未通过场地考转下车训考,扣上车分,学校补下车1分(3)学员未通过大路考转下车训考,扣前车分,学校补后车分(4)增驾计8分计算公式为:全年总计分÷10=教练全年培训人数2、教练按时完备训练日志,每期学员科目三考试结束后,教练收集完备档案资料,交教导处验收合格后,按每个学员5元及时给教练补助,不完善扣2分,记入教练考核档案3、教龄工资:工龄满一年,每月增加教龄工资2元4、取消按天计算训练津贴的原办法,改为按学员人数计算训练津贴小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70元,大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带学员上车,必须在下一轮训练恢复原来排列顺序5、以上各项奖励除经济奖励外,并颁发奖励证书奖励均记入教练员档案,作为聘用依据6、此办法考核时间为: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7、此办法由驾校教务处牵头,总务处参与实施,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篇二:驾校教练员绩效考核计分细则 教练员绩效考核计分细则 为调动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客观的评价教练员的工作成绩,特制订教练员绩效考核计分细则。
教练员工资、奖金按照“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考核分数发放 一、工作量: 1、教练员正常训练一天记10分;训练之外的辅助工作每天记6分,正常放假或安排休息视同辅助工作教练长正常工作一天记12分 2、带学员校内考试、外出考试每天加记10分 3、学校安排加班每小时记3分 4、每动员招收一名学员记5分; 5、参加安全值班,按时在岗,尽职尽责 ,每次加10分 6、加班训练每小时记4分 二、执教能力 7、每月至少组织教练员理论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交管法规、学校制度、驾驶理论、职业道德等,合格者一次记10分 8、每月至少组织教练实操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车辆检修等,合格者一次记10分前三名分别额外加10分、7分、4分 三、教学成绩 9、学员桩考和场地考试,合格者一人次每项记2分;补考学员不计分 10、路考合格一人小车记12分,大车记18分 11、考试合格率前五名分别加30、25、20、15、10分 12、教练长教学成绩取全体教练员的平均数 四、外部评价 13、组织学员训练中和考试合格后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服务态度等 方面进行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次分别记15、10、0分。
14、组织驾校管理人员对教练员的大局意识、遵规守纪、尽职奉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20、10、0分; 五、奖惩分 15、违反教练员管理制度中一条,视情节轻重扣1—100分; 16、每月检查车况和卫生各两次车况评比,前三名每次分别加6、4、2分,卫生评比,前三名每次分别加6、4、2分; 17、教练车燃油评比最节约的小车前三名、大车第一名分别加15、10、5、15分; 18、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上班期间请假每一小时扣2分,不足一小时部分按一小时计算; 19、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最多准假七天,不记分其他情况请假四天以上,每增加一天,扣10分;未请假不到或请假不许不到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20分; 20、教练员工作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好人好事、紧急关头处置得当,重要关头维护集体利益,得到领导表扬、学员认可,视情况加1-100分 篇三: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 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 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誉考核 1.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 2.记分办法如下: (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 (1)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 (2)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 (4)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 (5)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 (6)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 (7)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8)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 (9)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 (10)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 (11)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12)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一般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13)3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 (14)因违法犯罪被判刑。
(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 (1)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 (2)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 (3)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 (4)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 (5)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 (6)道路训练期间,教练车上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带领没有《训练证》的学员训练; (7)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 (8)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 (9)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交通责任事故; (10)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 (11)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 (12)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 (13)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 (14)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 (1)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 (2)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 (3)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 (4)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 (5)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6)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通责任事故; (7)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 (8)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以上(年度); (9)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 (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分 (1)车上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且未加以纠正; (2)着装不整洁,教学时未按规定佩带准教证、携带驾驶证; (3)训练时在车上打瞌睡; 3.考核等次:记分0为优秀,1-6分为良好,7-12分为合格,13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4.奖惩办法:优秀教练员奖1000元,良好教练员奖600元,合格教练员奖100元,不合格教练员罚300元 5、解聘教练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6、未到期而自行解除合同,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7、信誉考核由驾校教务组织实施,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