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资).docx
3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核外字[]第 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同意预先核 准下列 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 万元(币种),住所设在 的企业名称为:行业及行业代码:投资人信息: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国别(地区)币种出资额出资比例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 年 月 日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印章)核准日期: 年 月 日登记机关备案:本通知书从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下载打印 落款登记机关的名称与登记业务专用章上的登记机关名称一致的有效, 不一致的无效(登记机关名称已经变更、 登记业务专用章尚未作相应变更的,视为一致) 登记机关: (名称)(印章)打印日期: 年 月 日注:1.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从核准之日起计算 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登记的,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 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 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 6个月2. 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 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申请人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
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登记3. 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此通知书提交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归入企业登记档案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 30日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进行企业名称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签收单企业名称通知书核准文号指7E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移动另行委托领取人信息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移动领取人签字:年 月 日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应当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发生变化,或者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由 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另行委托他人持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另行 委托需另行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可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另行委托的, 在“委托书”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