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总承包安全保障措施(一)》.docx
3页工程总承包安全保障措施(一)(1) 各分包队伍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2) 各分包队伍控制:轻伤在1%o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否则按分包队伍合同有关条例执行3) 以下重要防护用品必须使用认定厂家产品,具体范围如下:1)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临时用电的电缆;脚手架扣件;安全标志4) 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项目经理部应与各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分包单位严禁私白拆改,如有变动,须项目工程部和安全部批准5) 日常安全教育: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转交安全总监6) 各分包队伍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队伍不组织和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队伍处以罚款7)各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交叉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队伍处以罚款8)各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元发现2人以上,处以罚款9)分包队伍进场人员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总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次罚款: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空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4)无动火证动火者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1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屡教不改者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3)队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4)分包队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7)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教育就安排上岗9)不按规定采购或使用三宝一器1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总则:(A)分包队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队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由项目安全总监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队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管理部,在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通知项目部安全总监进行验收,同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分包队伍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18m以下的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20m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h上报项目安全总监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白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