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docx
18页《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对照表二〇一八年十一月—1—条文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依据参照及说明备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条第一款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户的养殖污染防治《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畜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畜禽养殖污养殖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参理、控制总量、预防为主、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与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结合、激励引综合利用的原则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导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的组织领导,开展畜禽养殖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督促环境保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畜禽养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殖业结构调整,促进畜禽养第五条第五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殖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工作,协助环境保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2—条文依据发展。
污染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络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市、区)农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务协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治相关工作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参照及说明备注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牧业监督管理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水利、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3—条文依据参照及说明备注城市管理、水利、科技、林业、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第六条[基层治理]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六条村民自治(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和十三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组织可以制定和实施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等村规民实施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约,对本村居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发现的村规民约,对本村(居)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村民(居民)开展宣传教育,管部门报告发现畜禽养殖污染行为的,畜禽养殖协会应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行业自应当及时劝阻并向乡镇人民律和诚信建设,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环《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七条村民自治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组织可以制定和实施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等村规民约,对本村居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畜禽养殖协会应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第七条[分类管理]本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畜禽污染防治根据养殖规条第二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的养模,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殖污染防治区、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染防治要求确定本办法所称的畜禽养殖户,是指畜禽存栏数量未达到散养户实施分类管理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规模标准,从事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的单位和个人。
畜禽养殖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县(市、区)的养殖污染防治依照国务院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人民政府确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牧主管部门备案《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第二条例》实施管理畜禽养殖专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业户的养殖污染防治参照国散养户的养殖污染防治—4—条文依据参照及说明备注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本条例所称的畜禽养殖场,按广东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治条例》实施管理规模和标准执行本条例所称畜禽养殖专本条例所称的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存栏数量未业户、畜禽散养户的养殖规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场标准,从事经营性畜禽模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养殖活动的专业户本条例所称的畜禽散养户,是指除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之外规模较小的养殖户本条例所称的畜禽品种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确定第八条[主体责任]畜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三条畜禽养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场(养殖小区)、养殖户承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2017〕48号)第二条基本原则,属地任,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义务,并依法承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管理,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体责任,履行国家和省规定利用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义务,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依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法承担责任—5—条文依据参照及说明备注第九条[规划调控]市、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市、区)农牧、环境保护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民政府农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畜禽规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畜牧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落实畜禽养殖污染区域控制和污染物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畜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并适时修订完善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四条市、县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市、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和总量,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应当区域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要求,并适时修订完善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防治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