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企业处置中的债权银行合作行为分析.docx
13页风险企业处置中的债权银行合作行为分析 邹德志+++王营摘 要:在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风险加剧、资金链条断裂等困境频发的特定时期,政府主导参与风险企业处置具有天然优势,其作用毋庸置疑但通过对威海SJ船业风险处置过程中债权银行行为的研究分析发现,债权银行在风险企业处置中可以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甚至是主导作用本案例中银行间的合作博弈为风险企业的有效救助提供了一种新的处置模式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整理归纳出了风险处置中,银行间合作博弈的基础和条件关键词:合作博弈;风险处置;行为分析;银行:F830 :B :1674-2265(2017)07-0037-05一、问题的提出当风险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如果没有强力部门的介入,债权银行简单粗暴的维权往往因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进而加速企业破产倒闭,出现经济学上所谓的“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为政府干预风险企业处置提供了依据,为此专家学者们就政府在风险企业处置中的作为问题进行了诸多探讨主流观点肯定了政府在风险企业处置中的主导作用,现实中的处置实例也证实了政府参与风险企业处置的必要性风险企业处置往往涉及地方政府、企业、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等众多利益主体。
作为最大债权人的债权银行在风险处置中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和实施怎样的策略,才是合理和有效的,这既关乎企业资源的存亡,也关乎债权银行的切身利益在对风险企业处置的相关研究中,专家学者们对银企、政企博弈的研究相对较多,但对银银博弈的研究却非常少洪银兴(2003)认为,现实中博弈方常常是非合作博弈,但可以通过某种契约和合作方式转向合作博弈顾延善(2012)认为,在船舶保函业务风险化解中,风险处置各方都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和战略选择,整个利益关系链条十分复杂,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谈判的破裂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实现各方的合作博弈,前提则是寻求各方利益的一致点其他学者关于债权银行在风险企业处置中的行为分析,更多的是从《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及完善法律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鲜有从债权银行行为的角度出发探讨债权银行在风险企业处置中的作用,也鲜有从微观视野对债权银行的角色定位和策略选择的深入思考债权银行的行为研究,既需要理论层面的探讨,也需要来自实践方面的实例进行佐证本文拟通过对威海SJ船业风险处置过程中债权银行行为的分析,探讨债权银行在风险处置中的成功范式和合作博弈的基础二、山东省威海市SJ船业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置过程(一)风险事件SJ船业由韩国某株式会社于2000年11月投资设立,总投资1.17亿美元,注册资本8165万美元,是国内唯一一家获得整船制造资质的外商独资企业。
借助韩国先进的造船技术和管理理念,SJ船业获得了高速发展,鼎盛时期拥有职工万余人,年销售收入数十亿元,纳税上千万元,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造船界的明星企业但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航运市场形势发生“逆转”,代表市场走势的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由2007年的万余点迅速下跌,市场行情发生巨变,船价大幅下降、预付款比例下调、船东弃船意愿增强,加上国内紧缩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闸门等不利因素集体发酵,企业资金链条紧张,多艘在建船舶的生产受到影响,致使部分订单期满不能交船,个别船东借此弃船并提起诉讼,SJ船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链条难以为继,陷入“沉没”边缘作为地方骨干企业,SJ船业的经营困境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若SJ船业倒闭清算,将会对区域经济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职工的利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企業资源浪费,在建船舶会变成“废铁”;企业10多亿元贷款可能全部形成不良,拖累所在区域沦为金融高风险区,严重恶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甚至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因此,从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地方政府必须介入SJ船业的救助政府介入后,协调当地主要债权银行对于存量到期贷款维持续作,确保企业不因银行贷款到期不续作影响生产经营。
SJ船业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但企业经营形势并未出现根本好转,2014年初再度濒临倒闭边缘,职工人心惶惶,管理层几乎失去对企业的控制2014年3月,地方政府被迫派驻工作组入驻接管企业,先后完成了职工安置、资产负债评估、船舶续建等复杂棘手的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债权银行合作博弈处置风险威海市政府救助SJ船业并非一时冲动作为同行业竞争者,SJ船业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建造整船资质的全外资企业,拥有先进船舶制造技术,其集装箱船等优势船型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非常强,即使在面临倒闭的2013年初,仍手持订单51艘企业经营不善与原管理层经营策略失误、银行授信政策变动及母公司倒闭有关,企业技术、品牌及人才等核心价值并没有因为企业濒临破产而流失,仍然存在通过兼并重组获得新生的机会和可能此时可以预期,各债权银行的态度成为决定SJ船业重组成败的关键工作组入驻时SJ船业的债务高达24亿元,涉及300余家供货商、外协配套单位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债务涉及5家金融机构,总计13.9亿元,占57.92%;GS银行是最大债权人涉及风险数额最大的GS银行率先行动起来,全力配合政府对SJ船业的救助GS银行还主动牵头,协调域内其他债权银行成立了风险化解小组,达成了不起诉、不抽贷、可续贷和共同商讨救助事宜的共识。
通过对SJ船业经营形势的研判,风险化解小组认为,当务之急是继续支持建造H4001船的救助方案,力争以最小的投入博取最大减损因为,H4001船虽遭原船东弃船,但该船已完工9成,最具变现能力初步估算,如果续建成功,其销售款能覆盖GS银行为H4001船支付的保函垫款,能增加企业的资产收入,有利于增强每一个债权银行的信心不料救助期间,域外的CY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意图获得SJ船业最有价值的H4001船的“首封权”,遂向所在地法院提起了诉讼,预期在SJ船业破产清算时占据主动CY银行的诉讼行为,直接破坏了银行间达成的共识,导致H4001船续建工作因法院查封被迫中止对此,风险化解小组只得调整策略,决定由GS银行向地方法院提起破产重整,资产查封得以解除,避免了企业人员解散、被迫清算的严重后果,以破产重整来获取银行的最大受偿为此,GS银行灵活运用《企业破产法》授予的破产共益债务制度,及时恢复了H4001船的续建工作此外,GS银行为加快续建进程,特向总行申请430万美元专项资金获准2014年11月,H4001船续建完工;2015年1月,在GS银行帮助和撮合下,SJ船业与新船东正式签订合同,以4300万美元(1.8亿元)的价格出售。
endprintH4001船的成功续建,明显增强了各债权银行的信心以GS银行为首的债权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发挥银行客户网络优势,在国内外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及时介入重整工作,帮助工作组甄别重整方实力和重整计划的合理性最终浙江ZJ集团在与地方政府、债权银行磋商后,决定对SJ船业进行破产重整期间,为推动有利于金融机构债权风险重整计划草案的出台,以GS银行为首的债权银行与ZJ集团进行了多轮谈判,重整方案数易其稿,促使最终通过的重整方案较为充分地考虑了银行债权权益保护,将银行债权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为支持ZJ集团并购和SJ船业的后续发展,GS银行向ZJ集团发放企业并购贷款6亿元,用于到期贷款的偿还,为ZJ集团并购和SJ船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JT银行、SY银行等域内债权银行也积极介入,根据ZJ集团抵押重整后的SJ船业获得重生2016年1月,威海SJ船业重整完毕,复工运行从2014年8月SJ船业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在政银企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历时16个月完成重整,成为金融危机以来国内造船业重整成功的首个案例2016年9月,SJ船业举行新建船舶下水庆典仪式,标志着企业发展步入正轨目前,SJ船业在厂职工1400余人,手持订单27艘、62万载重吨,其中在建船舶15艘,重整后新接订单17艘,预计2017年交船量将达到10艘以上,完成销售收入15亿元,呈现出转型升级、突破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SJ船业风险救助成功的原因探析骨干企业的风险救助和破产重整涉及地方政府、债权银行、企业和重整投资方等众多利益群体从本案例看,SJ船业之所以成为全国首例重整成功的案例,既是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相互协调的结果,也与银行尤其是最大债权行GS银行对SJ船业的积极救助密不可分一)地方政府的主导参与地方政府主导参与风险处置是弥补“市场失灵”的较好选择(张立,2016),本案例也再次证明了政府介入风险企业救助的必要性本案例中,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了其协调沟通的比较优势,使得SJ船业救助工作更加“直接、有效和迅速”:一是政府及时介入,能够及时稳定员工心态和生产秩序,为下一步招商引资和重整奠定了基础二是风险救助和重整工作中,职工安置、与金融机构和债权人等的沟通协调、提供周转资金、招商引资等关键环节上,政府有着任何部门无法替代的天然优势,能够调度多方的资源和积极性参与企业的救助从成本角度看,在债务清理和招商引资方面,地方政府坚持公开公正和市场化操作,及早以信誉和公共资源进行干预,以较小成本锁定和化解了潜在风险二)债权银行的主动救助对处于破产边缘“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理性策略下银行的行为选择会是“非合作博弈”,即债权银行采取抢先收贷收息、提起诉讼的行为策略。
但在SJ船业的处置上,无论是在风险救助还是破产重整阶段,债权银行最终都进行了主动救助:一是主动申请破产重整在确定救助策略后,面对CY银行的单边诉讼,GS银行主动提起破产重整,通过司法手段解除查封,恢复船舶续建二是创新封闭贷款模式本案例中,GS银行在信贷资源运用和业务容忍度等方面对SJ船业进行倾斜,克服续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优势,完成了H4001船的续建和销售工作,及时回笼了资金,为成功重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债权银行的合作博弈造船企业普遍规模较大,资产负债比例较高作为造船行业的资深企业,ZJ集团深知要真正实现SJ船业的“涅槃重生”,必须在企业重整中重视对原有银行债权的保护,在后续发展中及时获得银行的后续支持在重组之前的救助当中,债权银行广泛的合作博弈和鼎力支持,让ZJ集团看到了银行在处置风险中的不寻常行为,看到了银行合作博弈之下的企业发展潜力当然,如果各债权银行在SJ船业的风险事件中竞相抽贷、起诉查封甚至相互拆台,即使SJ船业有一定的优质资产,也有相当的订单和技术,破产倒闭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更谈不上重组后的新生了银行间在风险处置的合作博弈策略,给了ZJ集团以信心,促使其以集团和负责人自身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四、拓展分析:银行间开展合作博弈的基础和条件与通常的风险企业救助案例不同的是,威海市政府的救助只是起到穩定局面和组织协调的作用真正对风险企业救助发挥核心作用的,是债权银行及其广泛的合作博弈与此相关联的问题是,债权银行为什么摒弃了以往常用的竞相抽贷、起诉查封甚至相互拆台策略,而自发抱团?银行间开展合作博弈的基础和条件又是什么?(一)银行风险偏好的迁移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银行的积极配合和参与,SJ船业最终难以改变破产清算的命运,政府只是名义上的召集人,债权银行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对本案例而言,企业尚有优质资产但又处于危局之中,抵押担保均已失效,银行的风险偏好迁移至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这就变成一致的倾向性需求和利益关切,进而会转化成一致的行动当SJ船业管理层跑路、企业确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后,GS银行即出面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得到了辖内4家银行的积极响应,在信息沟通上非常畅通债权银行为什么愿意主动救助SJ船业?从根本上讲,银行愿意主动救助SJ船业,得益于其风险偏好的转化或者迁移从理论讲,偏好是一种有倾向性的需求在这些需求的共同作用下,银行对企业风险的认识较以往更加客观公正一是造船行业固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