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实验小学章程_教学计划_教学研究_教育专区.doc
13页莆田市实验小学章程(2012年12月20日六届八次教代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 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建省莆田市实验小学学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北大南街108号第三条学校由莆田市教育局主办,是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 制六年,学校规模为四十五个教学班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学生的持续性发展奠定 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第五条学校主要任务: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 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把学校办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 的实验性、示范性小学第六条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学生快乐成长第七条办学特色:以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为特色牵动 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九条校训:团结、进取、爱校、守纪校风:大气、和谐、创新、发展师风:爱岗、敬业、求是、开拓学风:乐学、会学、学好、学活 校歌:《快乐成长》校徽: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 作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 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任免副校长及中 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并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后,报莆 田市教育局备案第十二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 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 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 施;(三)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主要 职责有:(一) 搞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战 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二) 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 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三) 加强对教职工大会、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领导,发挥 他们的组织作用。
四) 加强对学校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 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 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 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一)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 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二) 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评 价制度,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三)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四)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五) 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 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六) 工会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闭会期间,如遇 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 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2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 管教学、德育、科研、安全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德育室、总务处、 信息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主任、副主任各处室分别承 担相应职责:1. 办公室:协助校长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学位领导班子 例会、行政办公会议、教职工会议记录,考勤、档案、对内对外宣传, 学校各类创建考核,收、制、发文件等工作,负责文印室的管理。
2. 德育室: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 队伍建设及考核、少先队工作、全校性学生活动等工作3. 教导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策划和教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心理 室的建设4. 总务处:负责做好校舍、财产、财务、食品卫生等后勤保障工 作5. 教研室:负责做好校本教研、教师业务发展、职评、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6.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负责学校电教 器材和广播系统器材的保管、使用和维修,负责图书室、实验室、电 脑室的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 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 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 主要负责人组成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有 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 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 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及学校有关学生招生、保送、评先、评优等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第十九条学校设学科教研组、年级组,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 学、科研和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第二十条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单位各班班主任由学 校行政任命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 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年级组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 作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 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 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 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 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第二十四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 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第二十五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坚持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会 教育相结合第二十六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 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 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 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第二十七条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 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八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 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 市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莆田市教育局批准不得组 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影 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第三十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课 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课后作业内容要 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 业负担适量第三十一条学校使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教材,实验 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要求或统一 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资料第三十二条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 测教学质量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 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 师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三十三条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 动时间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 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 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第三十四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 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 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第三十五条重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对学生课外、校 外活动指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第三十六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照教育行政部 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 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项制度第三十八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教学场所的 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构建数字化校 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第五章校舍、设备及经费第三十九条学校的校舍、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各种工 具,均归学校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或外赠第四十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 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
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 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第四十二条学校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学校 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社会捐助资金要纳入学校财务账 目,做到专款专用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上级有关 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向学生乱收费规范票据,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严格执行 年度经费预算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 审查第四十五条 完善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等财务管理, 防止公物的损失和丢失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 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医务室,有专职校医负责学校健 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第五十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第五十一条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 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 动等,要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七章教职工第五十二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确保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 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第五十三条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函授进修和学习培训,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 活条件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研课改和学校建设等方面 成绩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四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 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 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第五十五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 作为聘任、调整奖惩的依据对于违法违纪、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 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并在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教 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第五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 意见和建议,有权依照法律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 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第五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 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第八章学生第五十八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