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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引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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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引渡协议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二号) (相关资料:法律 2 篇行政法规 1 篇其他规范性文件 1 篇最高法公报案例 2 篇裁判文书 2 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36 篇实务指南立法背景 1 篇条文释义 1 篇实务指南 1 篇英文译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 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 28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一节引渡的条件 第二节引渡请求的提出 第三节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四节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五节引渡的执行 第六节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 第七节引渡的过境 第三章向外国请求引渡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 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 会秩序,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 行。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 篇)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 行引渡合作 2 28 引渡合作,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 会公共利益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 篇)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 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 关 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条约规定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2 篇实务指南) 第五条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 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3 篇实务指南) 第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被请求引渡人"是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请求准 予引渡的人; (二) "被引渡人"是指从被请求国引渡到请求国的人; (三) "引渡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缔结或 者共同参加的引渡条约或者载有引渡条款的其他条约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二章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一节引渡的条件 第七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3 28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 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 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 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 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 犯罪准予引渡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3 篇实务指南) 第八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 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 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 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 4 28 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 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 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 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 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 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

      但请求国 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 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5 篇实务指南) 第九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 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 提起刑事诉讼的; (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 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2 篇实务指南) 第二节引渡请求的提出 5 28 第十条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部提出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2 篇实务指南) 第十一条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出具请求书,请求书应当 载明: (一)请求机关的名称; (二)被请求引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 证件的种类及号码、职业、外表特征、住所地和居住地以及 其他有助于辨别其身份和查找该人的情况; (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 等; (四)对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追诉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十二条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在出具请求书的同时, 提供以下材料: (一)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应当附有逮捕 证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的副本;为了执行刑罚而请 求引渡的,应当附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副 本,对于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还应当附有已经执行刑期的 证明; (二)必要的犯罪证据或者证据材料。

      请求国掌握被请求引渡人照片、指纹以及其他可供确认 6 28 被请求引渡人的材料的,应当提供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 关论文 1 篇实务指南) 第十三条请求国根据本节提交的引渡请求书或者其他 有关文件,应当由请求国的主管机关正式签署或者盖章,并 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同意使用 的其他文字的译本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十四条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作出如下保证: (一)请求国不对被引渡人在引渡前实施的其他未准予 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将该人再引渡给第三国但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或者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 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 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除外; (二)请求国提出请求后撤销、放弃引渡请求,或者提 出引渡请求错误的,由请求国承担因请求引渡 对被请求引渡人造成损害的责任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十五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 惠的承诺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 篇实务指南) 第三节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十六条外交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应当对 7 28 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 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 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 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进行复核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 篇实务指南) 第十七条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 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 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 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十八条外交部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认 为不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的,可以要求 请求国在三十日内提供补充材料经请求国请求,上述期限 可以延长十五日 请求国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供补充材料的,外交部应当终 止该引渡案件请求国可以对同一犯罪再次提出引渡该人的 请求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十九条外交部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认 为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的,应当将引渡 8 28 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 (相关资料: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第二十条外国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前被请求引渡人已经 被引渡拘留的,最高人民法院接到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 和材料后,应当将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及时转交 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外国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前被请 求引渡人未被引渡拘留的,最高人民法院接到引渡请求书及 其所附文件和材料后,通知公安部查找被请求引渡人公安 机关查找到被请求引渡人后,应当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 予以引渡拘留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由公安部通知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法院接到公安部的通知后,应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释义-引渡请求的提出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释义-引渡请求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释义-引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释义-引渡请求的提出 第十条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部提出 【释义】本条是关于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应当 向我国哪一个部门提出的规定国与国之间对犯罪分子进行 的引渡活动,首先是由一国向另一国提出引渡请求开始的 9 28 因此在各国制定的引渡程序方面的法律和国家之间签订的 有关引渡的条约中,一般都要规定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应 当向被请求国哪个部门提出在我国引渡法制定之前,主要 是根据我国已批准的有关引渡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办理,对两 国之间没有签订条约的一般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联系对外 国向我国提出引渡请求时,究竟应向我国哪个部门提出,在 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制订引渡法时,考虑到引渡事务不仅是国家之间的一种 刑事司法合作,而且还涉及到国家之间相互关系,不宜由多 个机关多头联系,而由一个机关统盘考虑、统一联系为宜 外交部是代表国家处理外交事务的部门,由外交部联系这方 面事务比较合适因此,本条明确规定请求国请求引渡,应 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引渡请求 本条规定是在本法第四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 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为 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关"的规定的基础上作出具体规定 本条规定, "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部提出" 与第四条规定的精神相一致,进一步明确了外交 ,部是我国进行引渡活动的联系机关,外国向我国政府提出引 渡请求的,应当向外交部提出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本法第 四条第二款关于"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 条约规定"的规定,对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对引渡请 10 28 求向哪个机关提出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出具请求书,请求书应当 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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