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北京市印刷及包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pdf
18页评审机构负责人 18514533692 1 北京市印刷及包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 序号序号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满分满分 应得分应得分 实得分实得分 备注备注 安全安全 生产生产 基础基础 管理管理 1 资质证照 10 2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15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5 6 应急救援 50 7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60 8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25 9 相关方管理 15 10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50 11 其他(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实性评价) 40 合计合计 400400 安全安全 生产生产 现场现场 管理管理 1 场所环境 60 2 设备设施 260 3 消防安全 75 4 用电安全 80 5 危险化学品管理 45 6 职业卫生现场管理 50 7 有限空间安全 10 8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20 合计合计 600600 总计总计 10001000 评审机构负责人 18514533692 2 北京市印刷及包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 取得营业执照。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 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就开展经营活动;2、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 项发生变更,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 7 条; 《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 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 商企字[2014]28 号) 印刷经营许 可证 / 企业应当具备印刷经营的条件,并取得《印刷经营 许可证》 查看印刷经营许可证 ※无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过期, 即为否决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7 条 消防验收意 见书 10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备案 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 企业整体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 合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 ※2011 年 1 月 1 日前新建的存在粉尘、液氨 企业、 白酒企业、 或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 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安全现状检查或安全 现状评价的,即为否决;2011 年 1 月 1 日后 新建的存在粉尘、液氨的企业、白酒企业、或 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进行消防验 收,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 13 条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15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 技术队伍,并在企业内部公布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 任命书、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清单 等相关材料 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 不得分; 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 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4、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清单, 扣 10 分;未在企业内部公布的,扣 5 分; 5、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21 条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目 标和承诺 10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 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 1、或未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 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 5 分 AQ/T9006-2010《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第 5.1 条 评审机构负责人 18514533692 3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3、未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或者未履行安全承诺 内容的,不得分;未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扣 5 分。
/ 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发现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 事故的,即为否决 责任制制度 10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 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当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相关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 考核标准 企业应当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 监督考核机制 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 1、责任制(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未 以正式文件形式在企业内部进行下发,即为否 决;安全生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 容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 安全责任制中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的, 扣 3 分; 3、有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机制,且无考核 记录的,扣 2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19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4 条、第 15 条 主要负责人 或实际控制 人安全职责 10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 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1、未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规定不全,扣 5 分;未明确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患排查和治 理)负全面的,扣 5 分; 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 悉的,扣 5 分;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 职的,扣 5 分;5、扣满 10 分的,追加扣除 15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十八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分管安全生 产的负责人 安全职责 10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 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1、 未制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的, 不得分;2、职责规定不全,扣 5 分;未明确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 患排查和治理)负重要管理责任的,扣 5 分; 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 悉的,扣 5 分;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 职的,扣 5 分;5、扣满 10 分的,追加扣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从业人员安 全职责 10 从业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责: 1、未制定其他负责人和相关岗位职责的,扣 10 分; 评审机构负责人 18514533692 4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1、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 下发各部门。
2、明确从业人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责 2、部分岗位职责未明确,扣 5 分; 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不熟悉,或不熟悉 并理解“一岗双责”内容的,扣 5 分; 4、扣满 10 分的,追加扣 10 分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 程 规章制度 10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 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 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每缺 1 项扣 5 分;若第 7、8、9、 10、11 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 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 每项制度扣 3 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 4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18 条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三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72 号《劳动密集型 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 定》第四、五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 程 操作规程 10 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岗 位操作规程 每缺 1 个岗位或 1 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 程,扣 5 分;1 个岗位安全规程内未明确岗位 人员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进行自我事故隐 患排查的具体要求的,扣 3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15 条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培训计划 5 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 计划包括培训时间、 对象、 内容、责任人和培训方式 1、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扣 5 分; 2、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 3 分 培训学时要 求 15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 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 8 学时; 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3、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企业采用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等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安 全监管部门培训,不得分; 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 足,每人次扣 5 分; 3、扣满 15 分,则追加扣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25 条; 《北京市 安全生产条例》第 25 条 评审机构负责人 18514533692 5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少于 4 学时。
培训内容 15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 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 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 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 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 故案例 1、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无针对性,扣 10 分; 2、现场提问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 培训效果,培训效果不佳的扣 5 分 3、扣满 15 分,追加扣除 10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十四条 培训档案 15 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 育培训考评台账和档案,详细记录培训和考评的责 任部门(责任人) 、培训课时、受培训人员、授课 老师、培训考核等全过程 1、无培训档案的,不得分; 2、伪造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笔迹相同,视同 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 3、核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是否一致,1 处 不一致的扣 5 分 4、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5 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72 号《劳动密集型 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 定》第六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相关人员证 件 15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 班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 得合格的作业操作或者职业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 期内的,方可持证上岗。
查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 控制室值班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操作证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