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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防范协议离婚中14个常见的纠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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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赢了网法律咨询 遇到遇到婚姻法婚姻法相关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相关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免费解惑!点击!点击>> 怎么防范协议离婚中怎么防范协议离婚中 1414 个常见的纠纷个常见的纠纷在实践中,当事者往往忽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认为只要能快些办了离婚手续就万事大吉了而有些离婚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的内容也不太重视,一味讲究形式主义,只要离婚协议书上有“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无子女“、“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就给办理了离婚登记甚至有些民政婚姻登记机关还备有离婚协议书的简单格式,只要当事人按格式抄一下就万事大吉了这样做,表面上省时省事,但一旦发生争议,依据过于简单的离婚协议书往往无法判断是非婚姻律师往往在实践中处理的大量协议离婚后的财产、人身纠纷都是由于离婚协议不够详尽或由于离婚协议约定不具有操作性导致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内容约定一、内容约定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赢了网法律咨询 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而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二、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纠纷二、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纠纷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赢了网法律咨询 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 30 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 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 2 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赢了网法律咨询 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 号 1999 年 6 月 3 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 1.5%~3%的契税2017 年 9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三、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三、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赢了网法律咨询 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律海扬帆团队律师提醒注意,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律师还应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四、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四、股票的约定和处理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即代为持有股票的情况,即赢了网法律咨询 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持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持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难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律师建议制定必要的条款让代持人签字,甚至另行制定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五、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五、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赢了网法律咨询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六、时间分先后的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六、时间分先后的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可以产生两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甚至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后,还会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新的协议那么,作为律师,应如何掌握和处理涉及多份离婚协议的纠纷呢?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赢了网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七、离婚协议书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效力七、离婚协议书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效力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85 条调整该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赢了网法律咨询 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第 187 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八、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八、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 1 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 10 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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