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分学籍管理办法by07预防杜范.ppt
11页学分学籍管理办学分学籍管理办 法法课程课程v必修课v限选课v公共选修课必修课与限选课必修课与限选课1.必修课与限选课为考试课程考试成绩采用 百分制计分,成绩满60分即获得该课程学分 2.这两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辅修和攻读第 二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提前毕业、学位授予 的重要依据选修课学分 四年制:≥10分 五年制: ≥12分 绩点绩点v当某门课程的分数 ≥ 60分时,该门课程的绩点=(该门课程的分数-50)/10v60分以下时,绩点为 0例如:98分对应的绩点为4.886分对应的绩点为3.674分对应的绩点为2.4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五年所有的考试课程的绩点与 学分之积的和)/(五年考试课程的学分和)例如:英语 74分 学分为3分 数学 69分 学分为 2分 生理 88分 学分为4分平均学分绩点=(2.4×3+1.9×2+3.8×4)/(3+2+4)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v平均学分绩点≥4.0 可以申请免修v平均学分绩点≤2.0 不能取得学位 证书补考和重修补考和重修 1.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不及格的--------补考,补考合格后,按60分计入档案2.补考不及格的----------重修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均计入档案,以最高 一次作为有效成绩,并重新计算学分绩点,在备注栏中注明“重1”、“重2”…成绩在【60,70)分的同学也可申请重修,以获得更好的成绩留、降级留、降级 v学生经过重考或重修,一学期或连续两个学期不合 格必修课程累计达到10学分及以上者,应予留(降 )级。
v留、降级在每学期重考后办理一次(上学期为降级 、下学期为留级)形势与政策课、军事理论课、 军训、健康教育课、公共体育课、任选课、限选课 程不合格学分不计算在内v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可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作 留、降级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可在 一年内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合格者发给毕业证 书,不合格者作结业处理学位证!!学位证!!1.经补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25分及 以上者2.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3.五年制学生未完成12学分的选修课程(含1门英语选修课 程),四年制学生未完成10学分选修课程(含1门英语选修 课程)4.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可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作留、 降级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重做 毕业论文(设计),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作结 业处理退学政策退学政策l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18学分及以上者l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24学分及以上者l五年制专业学生各学期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35学分及以上者;四年制累计达到30学分以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