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化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docx
19页钢化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平安玻璃类强制性认证明施规那么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视管理委员会发布 2006-07-12发布 2006-07-12实施 1.适用范围 本规那么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平安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平安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平安玻璃〕其中与平安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平安中空玻璃;与平安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平安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平安中空玻璃 2 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视 3 认证明施根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原那么 3.1.1.1 认证单元的划分原那么上依据认证产品的种类、厚度、构造和颜色进展划分 3.1.1.2 与平安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 a) 风窗用夹层玻璃 风窗用夹层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划分,即一样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填报。
b)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的区域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2填报 c)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及构造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及一样构造的塑玻复合材料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3填报 d) 风窗用钢化玻璃 风窗用钢化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4填报 e)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透射比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同类透射比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f)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 构造及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一样构造及同类透射比的塑玻复合材料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3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g) 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和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同类透射比和一样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5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h)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 风窗以外用中空平安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公称厚度、构造和制品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构造及同类透射比的中空平安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6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3.1.1.3 与平安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 a) 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依据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的种类分为平凡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两类在平凡夹层玻璃〔含镀膜平凡玻璃、半钢化玻璃〕和钢化夹层玻璃〔构成夹层玻璃的各片均为钢化玻璃〕中再依据中间层种类、厚度划分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7填报 b) 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分为平凡钢化玻璃〔含钢化镀膜玻璃〕和装饰类钢化玻璃〔含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钢化玻璃等〕两类,分别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范围划分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8填报。
C〕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按构成中空玻璃的材质和工艺划分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9填报 3.1.1.4 与平安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 a〕前窗用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划分单元,即一样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的夹层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0填报 b〕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划分单元,即一样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的夹层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1填报 c〕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一样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2填报 d〕前窗以外用平安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的单元依据玻璃制品的密封方式划分单元,即一样密封方式的平安中空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遵照附件2中表13填报。
3.1.2 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所要求的以及认证机构所要求的文件: a〕生产厂概况; b〕生产厂质量管理文件; c〕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平安性能指标规定; d〕产品检验报告; e〕生产/检验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及检测设备计量检定证书; f〕产品描述; g〕关键原/辅材料供给商清单; h)其它资料 3.2产品抽样检测 3.2.1申请人应依据认证所依据的产品标准供应产品进展抽样检测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3.2.2检测组批规那么及检测工程 a) 汽车用平安玻璃检测组批规那么及检测工程参照GB9656《汽车平安玻璃》制定各种与平安性能相关的汽车用平安玻璃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工程见附件3; b) 建筑用平安玻璃检测组批规那么及检测工程参照GB10162《夹层玻璃》、GB 15763.2《建筑用平安玻璃 第2局部:钢化玻璃》、GB/T11944《中空玻璃》制定。
各种与平安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工程见附件4; c〕铁道车辆用平安玻璃组批规那么及检测工程参照GB14681《机车电加温玻璃》和GB18045《铁道 车辆用平安玻璃》制定各种与平安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平安玻璃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工程见附件5 本规那么引用的标准均以现行的国家标准为准 3.3 初始工厂审查 3.3.1 工厂审查时间一般状况下,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后进展工厂审查工厂审查时间依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4至6个人日 3.3.2 工厂审查内容 3.3.2.1 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审查 《工厂质量保证实力要求》〔见附件1〕为本规那么覆盖产品初始认证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审查的根本要求 3.3.2.2 产品相同性检查 a〕申请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是否与申报时相同 b〕申请认证产品是否遵照规定的检测频度进展检测; c〕现场抽取样品进展平安性能检测。
3.3.2.3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审查和产品相同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全部产品和加工场所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4.1 认证结果评价 3.4.1.1样品检测 平安性能检测工程应全部合格,如有任一不合格,那么认证终止,申请人采纳订正措施后可重新申请认证 3.4.1.2初始工厂审查评价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 a.假如整个审查过程中未发觉不符合项,那么工厂审查合格 b.假如发觉稍微的不符合项,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平安标准时,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纳订正措施,报审查组确认其措施有效后,那么工厂审查合格 c.假如发觉紧要不符合项或生产厂的质量保证实力不具备生产满意认证要求的产品时,那么终止审查 3.4.2认证结果的批准 认证机构对工厂审查和样品检测结果进展综合评价,工厂审查以及样品检测均符合要求,经认证机构评定后,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运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3.4.3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工厂审查时间、样品检测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除建筑中空玻璃外的产品,总计不超过90天,建筑中空玻璃不超过120天 除建筑中空玻璃外的产品,样品检测时间〔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为30个工作日;建筑中空玻璃样品检测时间为80个工作日 提交工厂审查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3.5获证后的监视 3.5.1 获证后监视检查频次 3.5.1.1一般状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展一次监视检查 3.5.1.2假设发生下述状况之一可增加监视频次: a)获证产品出现紧要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平安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c)有足够信息说明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相同性时 3.5.2 监视的内容 3.5.2.1 获证后的监视方式 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复查+ 认证产品相同性检查+ 样品检测。
3.5.2.2 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复查 工厂产品质量保证实力复查按《工厂质量保证实力要求》实施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复查的时间为每个加工场所1-4个人日 工厂质量保证实力复查周期为4年,在获证起的4年内,其复查范围应覆盖《工厂质量保证实力要求》的全部内容获证后的第5年,应按《工厂质量保证实力要求》的规定对工厂进展一次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次工厂审查一样 3.5.2.3 产品相同性检查 同本规那么3.3.2.2的规定 3.5.2.4 产品抽样检测 产品抽样检测周期为4 年,在获证起的4年内,对生产厂的获证产品,每年均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单元的产品进展检测;获证后第5年,遵照每个认证单元对具代表性的产品进展检测,样品数量及检测工程见附件3和附件4及附件5 3.5.3 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