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建法规网校19-32讲讲义.doc
87页19讲2Z20产品质量法(1分;3分;0分;2分)★2Z2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在施工活动中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属于这里的产品:(1)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产品例】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关于产品的规定,以下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09真)A.购买的电气材料B.购买的塔吊设备C.现场制作的预制板D.商品混凝土【参考答案】C2.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1)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中文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4)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5)有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3)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4)其他禁止性义务【例1 】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所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有()12真)A.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中英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C.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或失效日期D.警告标志或者中英文警示说明【参考答案】A【例2】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对所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均要求()(09真)A.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C.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D.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英文警示说明【参考答案】BC2Z2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进货检验的义务(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3)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4)其他禁止性义务【例1 】某施工企业采购的某批次水泥质量明显低于包装上标注的标号,为此施工企业提出索赔请求关于施工企业损失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11真)(超纲题)A.只能由生产厂商承担B.只能由供应商承担C.应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D.可向生产厂商要求赔偿【参考答案】D【例2 】供应商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11真)A.建立进货验收制度B.在产品的标识上覆盖其他畅销品牌标识C.对使用功能有瑕疵的产品在销售前做说明D.为扩大销售,对外虚假宣传自己销售的产品曾荣获部优称号E.对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产品降价销售【参考答案】ACE2Z30标准化法(1分;0分;3分;0分)★2Z3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特殊情况★★(1)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应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例】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与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应由()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并报批准该项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10真)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设计单位【参考答案】A(2)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1.监督机构1.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2.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5.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例1】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的机构是()12真)A.建设项目规划审查部门B.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C.工程质量监督机构D.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参考答案】C2.监督检查内容2Z32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级★《标准化法》按照标准的级别不同,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例】由国务院建设.铁路.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审批.编号和发布的标准,属于()10真)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参考答案】B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1)全国性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的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2)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区分★★(1)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2)行业强制性标准:行业专用2Z40环境保护法(1分;0分;3分;1分)★2Z41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例】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时,建设单位应当在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之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12真)A.报告书B.报告表C.公告书D.登记表【参考答案】A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3.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和跟踪管理★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2Z42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所谓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例】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10真)A.立项B.审批C.设计D.施工E.投产使用【参考答案】CDE1.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2.试生产阶段★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3.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阶段★★★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例】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09真)A.同时规划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D.同时竣工验收E.同时投产使用【参考答案】BCE20讲2Z43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1.水污染防治(1)防止地表水污染的具体规定1)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本法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饮用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2)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4)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5)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6)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7)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8)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9)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10)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准排放★★★(2)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规定1)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2)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3)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4)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5)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2.大气污染防治(1)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2)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3)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5)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