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和比例的定理或性质(共3页).doc
2页比和比例的定理或性质 【比的性质】比的前项和后项都乘以(或除以)不等于零的同一个数,比值不变这叫做“比的性质”(或“比的基本性质”)用字母表示,就是 a∶b=(a×m)∶(b×m)(m≠0,n≠0) =(a÷n)∶(b÷n) 例如,1∶0.75=(1×100)∶(0.75×100) =100∶75 =(100÷25)∶(75÷25) =4∶3 【比例基本性质】在比例中,两个外项的积等于两个内项的积这叫做“比例的基本性质” 反过来,如果两个数的积等于另外两个数的积,则这四个数成比例这一性质,又称“比例的性质定理”用字母表达,就是: 比例的基本性质: 如果a∶b=c∶d, 那么ad=bc 比例的性质定理: 如果ad=bc, 那么a∶b=c∶d 例如,若有3∶4=6∶8,则有3×8=4×6 反之,若有3×6=2×9,则有3∶2=9∶6 特殊的,如果比例的两个内项相同,即a∶b=b∶c,则有b2=ac反过来也是成立的此处的“b”,叫做a和c的“比例中项” 例如,2∶4=4∶8,则42=2×84是2和8的比例中项反过来,如果62=4×9,则4∶6=6∶9这里的6是4和9的比例中项。
【反比定理】在一个比例中,两个比的前、后项同时交换位置,比例式仍然成立用字母表达,就是 如果,2∶6=3∶9,则6∶2=9∶3 【更比定理】一个比例的两个内项(或两个外项)交换位置,比例式仍然成立用字母表达就是 例如,若3∶4=6∶8,则3∶6=4∶8(交换内项); 或8∶4=6∶3(交换外项) 【合比定理】比例式中,一个比的前、后项之和与其后项的比,等于另一个比的前、后项之和与其后项的比用字母表达,就是 例如,3∶4=6∶8, 则(3+4)∶4=(6+8)∶8, 即7∶4=14∶8 【分比定理】比例式中,每一个比的前项减后项的差与它的后项的比相等用字母表达就是 例如,8∶6=4∶3, 则(8-6)∶6=(4-3)∶3, 即2∶6=1∶3 【合分比定理】比例式中,每一个比的前、后项之和与它的前项减后项的差的比相等用字母表达就是 例如,5∶2=25∶10, 则(5+2)∶(5-2)=(25+10)∶(25-10), 即7∶3=35∶15 【等比定理】如果若干个比相等,那么这些比的前项之和与它们的后项之和的比,仍等于原来的每一个比。
用字母表达就是 例如,1∶2=3∶6=4∶8, 则(1+3+4)∶(2+6+8)=1∶2=3∶6=1∶8, 即8∶16=1∶2=3∶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