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安徽省人口数据,安徽省人口数量比例数据.docx

6页
  • 卖家[上传人]:学****
  • 文档编号:278095623
  • 上传时间:2022-04-16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8.48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安徽省人口数据,安徽省人口数量比例数据 安徽最新人口数量 2022年安徽省1%人口抽样调查,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由省统计局概括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省情省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2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共调查登记人口78.3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宏大群众的紧密支持合作下,经过全省40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繁重努力,顺遂完成了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143.6万人,比上年增加60.7万人,同比增长1.0%;比2022年安徽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193.5万人,年均增加38.7万人,年均增长0.6% 二、城乡人口布局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02.5万人,占总人口的5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041.1万人,占总人口的49.5%与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112.3万人,占总人口的50.7%;女性为3031.3万人,占总人口的49.3%。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1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21%;15—64岁人口为4304.2万人,占总人口的70.06%,其中16—59岁人口为3892万人,占总人口的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62.2万人,占总人口的17.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20.6万人,占总人口的11.73%与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 五、受教导程度全省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13.2%,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15.4%,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63.9%,人均受教导年限为9.06年,比增加0.37年全省总人口文盲率为5.8%,比下降0.3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全省出世人口为79万人,死亡人口为36.3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42.7万人出世率为12.92‰,死亡率为5.94‰,自然增长率为6.98‰ 安徽最新人口政策 取消晚婚假女方产假在国家根基上延长60天 现行条例规定,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筹划生育法的抉择,草案删除了条例中有关晚婚假的规定根据上述抉择中关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赏赐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草案对假期赏赐作了调整,概括如下: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赋予以下赏赐:(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根基上,延长产假60天二)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在会上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介绍,草案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全体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既维护生育一孩夫妻的现实利益,也表达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 3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草案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针对再生育问题,草案明确了可以申请再生育的3种情形分别是:(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于德志表示,第一种和第三种再生育情形,各省市都有规定。

      对于其次种再生育情形,在国家卫计委推举方案的根基上,我省做了相对比而言较为严格的规定 遵循“老人老手段,新人新手段” 于德志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筹划生育法的抉择第四条,遵循赏赐政策“老人老手段,新人新手段”的立法精神,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赏赐对象由原先的“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草案称,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并享受相应赏赐和优待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妻,依法生育其次个子女的,草案规定,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中断其享受条例规定的相关赏赐优待 草案取消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符的赏赐措施,删去了赋予放弃再生育夫妻赏赐的规定 征收对象明确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 草案调整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件、征收对象,变更了计征基数草案删去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向未婚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将征收对象调整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将计征基数由原来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人年人均纯收入”,修改为“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根据草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筹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草案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违法生育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处分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于德志介绍,在改革筹划生育管理制度上,草案将公民应当采纳筹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性规定,修改为由公民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草案取消与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规定不符的筹划生育合同制度 于德志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筹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抉择》,有关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要求,草案将原生殖保健服务证制度,调整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后,将取消公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的义务 会上,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在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提到,为贯彻中央要求,维护法制统一,需要尽快修改现行的《安徽省人口与筹划生育条例》。

      按照急用先立的原那么要求,省卫计委在国家着手人口计生法修改的同时,即启动《条例》修改的前期研究、资料收集和起草论证工作2022年12月25日,向省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审查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书面征求了16个设区的市、2个省直管县、8个省直部门观法,组织召开了立法协调会、论证会、预审会,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观法在充分研究、吸收各方观法的根基上,对送审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草案2022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 — 6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