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浅谈金融监管及其显示意义.docx

12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5052869
  • 上传时间:2017-08-28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36.70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湘潭大学学年论文题 目: 浅谈金融监管及其现实意义 学 院: 兴湘学院 专 业: 金融四班 学 号: 2012964935 姓 名: 葛世荣 指导教师 : 王庆安 完成日期: 2014 年 4月 3日目 录一、金融监管体制……………………………………………………………………………………..1(一)概念…………………………………………………………………………………………………….....1(二)类型…………………………………………………………………………………………….…….…...1(三)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制…………………………………………………………….....1(1)我国金融监管概况……………………………………...........................................….2(2)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2(3)我国现行金融体制面临的挑战……………………………………………………………..…2(四)改革方向………………………………………………………………………………………….……....3二、金融监管模式………………………………………………………………………………….....3(一)什么是金融监管模式………………………………………………………………………....3(二)金融监管模式的种类……………………………………………………………….………..3(三)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3(四)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现状及选择…………………………………………..3(1)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4(2)我国当前金融监管模式的缺陷………………………………………………..……..........4(3)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5三、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金融监管重构 …………………………………..……5(一)金融管制的放松………………………………………………………………………..………..6(二)美国之鉴: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7(三)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管制重构……………………………………………..….8(四)结论……………………………………………………………………………………………..………...9参考文献………………………………………………………………………………………….10一、金融监管体制(一)概念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

      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二)类型金融监管体制按照不同的依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监管机构的组织体系划分金融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统一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统一监管体制:只设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代表国家有英国、日本、韩国等分业监管体制:由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一般银行业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各监管机构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共同组成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体制不完全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牵头式”和“双峰式”两类监管体制 “牵头式”监管体制:在分业监管机构之上设置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够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牵头式"监管体制 “双峰式”监管体制: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头监管机构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以控制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进行合规性管理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管理三)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制(1)我国金融监管概况2003 年 3 月 10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成立;是年 12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称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并于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三部银行法和《证券法》 、 《保险法》 、 《信托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票据法》及有关的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和相关国际惯例中有关金融监管的内容共同组成了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三部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基本确立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上的职能,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转移给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了与执行中央银行职能有关的部分金融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实行对人民币流通、外汇的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活动的监管至此,中国金融监管将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个机构分别执行为确保四部门间在监管方面的协调一致,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九条授权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2003 年 10 月,经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其央行职责所必要的金融监管权力至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并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 ,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在这种分业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全国金融业的最高主管机关,它不仅负责银行业和信托业的监管,还要从宏观上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予以指导,以保证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有有金融业的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作为辅助监管。

      自律监管包括金融机构自我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社会监管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监管 (2)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现阶段的金融监管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实践证明了这种监管体制对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整个金融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且从金融体制改革的任务看,继续实行“一元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有利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金融业尽快做大做强 二是“一元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成立的时间不长,目前正是步入正轨的时候,从监管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出发,继续实行分业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这种体制的作用,更好的提高监管的效率三是分业监管体制既有利于相关行业做深、做细,又有利于保持部门稳定,针对目前金融行业发展任务艰巨,需要解决的问题多的特点,现有的监管体制仍然比较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四是尽管我国的金融业已经不断朝着综合经营的模式发展,但是在现阶段金融综合经营和混业经营都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具有局部性、小规模和试点性的特点,因此“一元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仍然适合我国金融业目前的发展情况3)我国现行金融体制面临的挑战首先,金融监管体制存在障碍,监管力量分散。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往往使监管出现真空,造成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作用的空间缩小其次,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下级行经营者强化内部控制的激励不足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重要内容的稽核监督体系,隶属于各级行经营者,没有有效独立出来,其监督职能也容易流于形式第三,缺乏一整套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金融监管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监管信息没有有效利用,风险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 ,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四,基层中央银行缺乏一套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监管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由于商业银行报送数据可用性较差,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管效率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第五,监督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突出表现在: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成本过低,违规处罚执行中缺乏严厉性,且当前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缺乏有效性四)改革方向为了使我国的监管体制更好地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是更新金融监管理念。

      在世界金融全球化、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有所更新,也就是要由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向促进金融业竞争、促进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变,由限制金融机构的合并转向鼓励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特别是,在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的金融创新,所以,金融监管当局应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2)是改进金融监管方式这方面的重点是要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首先,要将金融监管的重心由“合规”监管转向“合规与风险”并重监管其次,监管机构应改变过去那种只注重“事后化解”或者只注重特定时点上的资产状况的做法,逐步做到注重“事前防范” 、随时化解风险第三,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其内部控制体系,消除经营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提高其防范风险的意识; 同时,提高员工的素质,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监管技术和方法,提高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最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应该按照市场原则监督金融机构,在审批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3)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4)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因此,我国应积极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广泛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我国可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学习国际上有效的监管经验与具体方法二、金融监管模式(一)什么是金融监管模式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体制安排 (二)金融监管模式的种类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实践,金融监管有四种主要模式:即美国模式、香港模式、澳洲模式和英国模式。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