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防洪防台工作预案省高指.doc
14页福建省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预案(2011年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沢 《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规定的 要求,为科学防御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建立统一 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处置有力、科学规 范的防台防洪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台风、暴雨、洪水对 高速公路造成的危害,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在总结近 年来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的基础上,特修订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作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系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 子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预防和处置因台风、暴雨、洪水等 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二、预警信号和响应级别(-)台风预警信号和响应级别: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大小分四级,分别以 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响应级别对应为I、II、III、 IV四个级别响应级别预警图标含义I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 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①红REDIIITT黄Y;EL LO W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 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 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 以上并可能持续IV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 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 以上并可能持续二)暴雨、洪水预警信号和响应级别:暴雨、洪水预警信号根据强度大小分四级,分别以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响应级别对应为I、II、III、IV四 个级别响应级别预警图标含义I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II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ITT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IV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省高指(省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全省 运营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的指挥机构同时,负责协调、指 导在建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组长由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副 职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应急办)、财务处、收费处、工程处、 养护处、路政处、总工办、信息中心、安办、监控中心及经营 开发办、省养护公司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增加相关处室负责 人。
其主要职责: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高速公路防台 防洪工作其日常工作由省高指(省公司)办公室、养护处、 工程处、安办和省信息中心负责办理相关处室具体职责如下:1、 办公室:负责防台防洪相关重大事项信息的收集、汇 总和上报,及时掌握抢毁工作动态,向上级机关报告防台防洪 情况,通过信息中心向各路段公司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通报 工作动态,对口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情况以及做 好后勤保障和车辆调度等协调工作2、 安办:负责防台防洪相关重大事项信息的收集、汇总 和分析,根据省高指(省公司)领导的指示下达启动预案的命 令,通过信息中心向各路段公司传达上级领导指示,通报工作 动态,指导各路段公司做好防台防洪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进行整改3、 财务处: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救灾抢险支出实行 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4、 收费处:负责督促运营路段公司收费部门组织征管所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 必要的防台防洪加固5、 养护处:负责检查、指导路段公司养护部门及省养护 公司密切关注雨情动态,指导、督促路段公司、省养护公司加 强巡查力度,及时向信息中心上报路况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 况;负责指导路段公司制定水毁修复技术方案和工程抢修计 划;指导、协调路段公司抢修水毁设施,汇总全省路段水毁损 失和抢修情况。
6、 工程处:负责督促各在建项目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 范措施,督促在建项目撤离施工危险区域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至安全地带负责指导、协调各在建项目水毁损失统计,指导、 督促水毁工程抢修和修复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及时传递和 上报水毁信息7、 路政处:指导各路段路政部门加强巡查,对发现影响 公路安全畅通的情形,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养护、信息等 相关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 管制8、 总工办:参与全省高速公路防台防洪工作和灾后恢复 生产的技术决策,做好具体技术咨询指导工作9、 信息中心:落实好省公司总值班室领导带班和24小时 值班工作,及时发布台风、暴雨、洪水预警和启动省公司预 案的命令发布,做好道路监控工作,加强信息的收集、梳理、 上报,及时向省高指(省公司)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发送相关 信息,并通过高速公路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等向社会发布相关情 况10、 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机电系统事故的抢修11、 经营开发办:负责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检查落实 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防台防洪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 示精神,上报重大情况;协调服务(停车)区解决受阻司乘人 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12、养护公司:加强巡查,及时处置一般性灾害,遇险情 及时布控,并向信息中心报告;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抢修受阻点, 最大限度降低对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影响;负责完成上级交办 的应急抢修任务;及时总结抢险经验,完善抢险预案,提高抢 险能力各设区市高指、各路段公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 导小组是所辖路段防台防洪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所辖路段防 台防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组员由相应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指挥本路段防台防洪工作;完成上 级交办的相关任务基层单位(指各运营路段公司所属队、所、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区以及在建项目工地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工作 小组是本单位防台防洪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承担实施任务 主要职责:处置发生在本职责范围内的防台防洪工作,完成 上级交办的相关任务各单位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的职责, 尽可能为承担抢修任务的单位提供抢修方便四、应急准备(一) 应急队伍各路段公司应组建一支常备的应急队伍运营路段人员 由路政、养护、监控、收费、信息和经营开发等部门的业务 骨干组成,在建路段人员原则上由项目业主、施工、监理、 监测队伍业务骨干组成区域养护公司、路段经营服务公司 应在现在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劳务协作队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
原则上每个路段现场抢险人员不少于50人应急队伍成 员必须熟悉所在路段的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 丰富的抢险抗灾经验及较强的执行能力,平时要不定期进行 防台防洪常识培训、演练若本单位应急队伍无法完成抢险 救援任务时,可以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或请省高指(省公 司)协调二) 应急设备和物资应急设备和物资应包括: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发电和 照明设备、雨具、急救用品、通信工具等各路段公司应根 据管养和建设里程,储备一定数量的砂石料、编织袋,加固 用品等,准备若干个取土点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数量和存放地点(间距)由养护处 指导、协调各运营路段公司确定;工程处指导、协调各在建 路段公司确定每年的4月30日前,各路段公司要对库存防 台防洪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备足当年的抢险 物资和器材,并将其储备的数量和存放地点报备对口处室, 由对口处室汇总后报省高指(省公司)应急办五、预警信息流程(-)信息来源高速公路各级应急办、信息部门或其它指定的部门要密 切监视所辖风情和雨情,并根据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对 台风、洪水暴雨的监测和预报以及上级相关工作机构的信 息,进行判断分析,力求在常规数据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及 时通知、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督促其做好准备工作。
二) 信息发布各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应按照预警的级别分别做出 相应的响应,用、、短信或其它形式通知下属部门 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和物资设备 其中,由省高指(省公司)发布的II、I级台风、暴雨、洪 水预警,省信息中心负责通知相关运营路段公司,工程处负 责通知相关设区市高指三) 信息反馈各单位收到上级或所在地政府防台防汛部门发出的预 警后,应及时将防台防暴雨准备、落实情况向下列部门反馈:1、I、II级的台风、暴雨、洪水应在1个小时内向本 单位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 应通过信息分中心在1个小时内向省信息中心(省公司总值 班室)报告,并由信息中心转报省高指(省公司)应急办成 员处室在建路段可直接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省公司总 值班室2、 III级的台风、暴雨、洪水应在6小时内向本单位突 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报告3、 IV级的台风、暴雨、洪水应在12小时内向本单位突 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反馈内容:发生险情的地段、危害程度、险情初步处置 措施、取得效果、可能产生新的情况预测等四) 新的预警信息发布在收到所属单位对灾害可能产生新的情况预测或气象 部门新的灾害预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灾害影响情况进行 会商判研,提出解决方案。
若有新的预警信息则按原流程发 布新的信息五) 预警解除气象、海洋部门或上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发出台风、 洪水暴雨警报解除信息后,原发送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在1个 小时内发出预警解除信息省高指(省公司)总值班室(信息中心中控室): 0591-87077555六、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启动、终止启动、终止应急预案以及终止后的工作恢复由各单位突 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或上级的指示,发布 启动令、终止令和工作恢复令各单位接到预警指令后,应 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要求集中人员,准备装备、器 材和车辆,做好处置准备工作,一旦接到处置指令,立即行 动二) 指挥权限现场指挥原则依照“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中规定执行, 必要时组长可授权副组长负责基层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 急预案启动前,依据事件的严重性、紧急性和可控性,必须 进行人员救助及其他必要措施三) 处置要点1、 信息部门按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指令,向相关的可变情报 板、可变限速标志板等发布信息,并实时跟踪、记录;当 能见度或每小时降雨量或台风风速恢复到不影响行车安全 的数值时,应适时恢复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板等装置 的正常显示内容。
省公司总值班室接到信息应及时做好记 录2、 路政部门IV级别:各路段路政部门认真实施巡查规定,发现影响 公路安全畅通情形,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路段公司领导和 相关部门II、III级别:各路段路政部门加强巡查工作,落实路政 部门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路政人员到岗到位,做好应急相 关工作I级别:各路段路政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 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在解除交通管制后,及时做好巡查 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做好应急保通工作3、 收费部门IV、III级别:运营路段公司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指导基 层单位做好防范措施,车辆、设备、现金、票据等重要物品 转移至安全地方,关紧门窗,检查征费区建筑部件有否松动, 必要时进行加固,基层单位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 现场处理,要及时上报情况因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站级收 费系统、ETC收费系统瘫痪,应及时启动车道畅通保障应急 预案II、I级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需要封道的区域,基层 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通知及时封闭收费站车道,将 无关人员撤离票亭,并将现金、票据等一并带离,对来不及 离开的车辆指定停放在安全地点,做好后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