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塔吊安装合同.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大米
  • 文档编号:555170142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6.01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塔吊安装合同甲方: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起重机械安装工作质量,安全施工,保证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塔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施工时间: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作内容:四、安装费用:1、安装至自由高度40米8000元×2台=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含30吨吊车费及申报资费用由甲方负责超出的费用):如有二次加节,每次加收2000元2、每次项升附墙收取3500元(含加节),如有二次加节,每次加收2000元3、总费用为以上各项费用合计4、乙方不提供发票五、付款方式: 塔吊标准高度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标准高度全部费用16000元,每安装一道附墙随时付款(或在中秋节和春节付清),以上费用包含设备卸车费、设备安装费、资料整理送审费、设备安装人员劳保费、设备安装人员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六、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一次性安装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塔吊相关的说明书2、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施工各方的配合关系按时组织塔 安装机件材料到位满足安装期间使用要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由甲方承担乙方误工费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作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安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要求的资质3、乙方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的有效证伺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作业时证件原件随身携带如果出现证书不合格、人证不相符、无证作业,发生每例,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塔吊安装等全部相关手续5、乙方必须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保证安装所有工程按时完工,确保各阶段施工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若因乙方安装的工程不符合安装要求,施工期间主管安全部门检查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乙方在限期内整改或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按期整改或返工的,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整改或返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计算,由乙方支付(在工程款中抵扣)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按照甲方现场情况制合理的安装方案和对所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和给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作业用品,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8、塔机的安装、顶升加节、安装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编制,并送交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核后经批准才能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不准施工9、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10、乙方委派王永生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文明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八、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发生以下形式之一的:安装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现场乙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费用作为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费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经甲方多次(三次书面通知)落实书面计划完成时间乙方确实无法组织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其他约定:如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违约金5%/天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订合同份数和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院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甲、乙方约定的所有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