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模板.doc

17页
  • 卖家[上传人]:姜泥
  • 文档编号:343021627
  • 上传时间:2023-01-29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1KB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附件1__________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保障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利,维护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是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 第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类型包括(可多选): (□住宅、□办公楼、□商业、□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建筑物总共 栋(幢),其中住宅 栋(幢);专有部分(不含无产权的车位、摊位、杂物间等)总共 个,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章 业主大会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通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名称为: (项目名称)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地址: 市 区(县) 街(乡、镇) 社区(村)。

      业主大会拥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最高议事权和最高决策权,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五条 业主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其执行机构,以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名称为: (小区名称)第某届(如第一届、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坐落: 首届业主委员会由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产生,后续每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六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第七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村)党组织、本小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自觉接受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城管、综治、消防等部门,共同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不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一)修改本议事规则(含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工作规则)、管理规约;(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增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三)是否设立业主代表会议或者业主监督委员会; (四)明确业主代表会议的权限与议事规则、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五)制定业主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明确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办公场地、办公经费来源;(六)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工作报告,审查业主委员会收支预算决算报告;(七)决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八)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九)改变物业管理方式,解聘、续聘及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十)决定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的调整方案;(十一)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十二)决定维修资金的管理方式及其续交、补交方式,审议维修资金计划使用事项;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建立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十三)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十四)公共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五) ;(十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业主大会会议第九条 业主大会应当通过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作出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均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的召开频次为: (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召开一次、每两年召开一次);召开形式为: (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集体讨论的形式)备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包括纸质形式、短信或者形式、电子投票形式)第十条 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的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一)选定议题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选定小区建立了党组织的,议题的确定应当听取小区党组织的意见二)制票根据议题的具体内容制定选票、表决票三)公示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会议议题有关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业主有异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四)通知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送达业主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表决规则等除采用在电子投票系统中向业主发送信息的方式通知业主外,还可以采用 (□当面递交纸质通知 □将纸质通知放入业主信箱或者业主建筑物专有部分 □将纸质通知邮寄给业主)方式通知业主。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送达情况和业主大会定期会议通知一并进行公告五)会议投票按照本规则中的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规则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六)结果公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投票结束后 日内统计投票结果并依法进行公告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20%以上业主联名提议;(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业主大会及时处理的;(三) 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参照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执行第五章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十二条 业主的身份及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认定结果和后来变动的情况进行认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无产权的车位、杂物间、摊位等特定空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专有部分面积:(一)不计为专有部分;(二)计为专有部分仅以车位、杂物间、摊位等特定空间认定为业主的,表决、选举权相应仅限于与车位、杂物间、摊位等特定空间有关的事项第十三条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宜自行投票;因故不能自行投票的,应当书面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票。

      业主不自行投票也不委托代理人投票的,不得以未参加投票为由否认业主大会的决议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可多选):(一)电子投票(投票系统名称为: );(二)短信或者投票;(三)纸质投票同一业主同时采用前款规定中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投票方式的,统计投票结果时,按照电子投票、短信投票、投票、纸质投票的先后顺序进行计票投票时间跨度不宜超过30日;确需延长的,筹备组应当将相关信息在投票结束前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并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十五条 采用电子投票方式投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前公示电子投票规则和操作指南,指导业主进行绑定房屋信息、投票等操作电子投票的时间起点和终点设置精确至整时第十六条 采用短信或者方式进行投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确认参会业主的号、号等信息第十七条 采用纸质投票方式投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确认参会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应当组建 个收发票组、 个计票组、 个监票组其中每个收发票组 人、每个计票组 人、每个监票组 人各组成员由业主委员会招募的热心业主担任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回避第十八条 采用纸质投票方式投票的,由收发票组负责纸票的发放(送达)。

      纸票的送达可以采用当面送达、放入业主信箱内或者业主建筑物专有部分、邮寄等方式送达后,收发票组应当保留存根送达纸票时,应当一并送达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发放纸票的时间为 个工作日业主委员会应当对发放(送达)纸票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知的情况进行公告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一)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决事项的内容及说明;(二)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选举、表决规则; (三)在投票选举、表决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参选承诺;(五)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意见、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六) 采用纸质方式投票的,纸票应当编号,且需载明房屋栋号、房号、投票人、领票人等必备信息纸票包括表决(选举)票和存根两部分,两部分的编号应当一致第二十条 在填写表决、选举意见时,业主应当按照表决、选举规则和表决、选举票上的注意事项填写自己的意见,避免被计为废票第二十一条 采用纸质投票方式投票的,投票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为准发放纸票与投票可以同时进行投票可以采用流动投票、集中投票或者两种形式同时进行的方式。

      每天投票结束时,收发票组应当将收回的纸质票封箱,放置到 (经居(村)民委员会协调、指定的安全地点)任何人不得开箱或者毁损票箱业主书面委托其他人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与表决、选举票粘贴或者折叠在一起投入票箱第二十二条 为提高准确率和工作效率,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对业主大会会议的所有投票进行计票:(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电子投票系统;(二)计算机;(三) 第二十三条 采用电子投票方式投票的,电子投票结束后,计票由电子投票系统自动完成采用纸质投票方式投票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计票组、监票组进行公开唱票、验票、录票(将投票信息录入电子投票系统或者计算机,并将票面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发送、保存)采用短信或者方式进行投票的,计票参照纸质票进行(将投票信息录入电子投票系统或者计算机,并将页面截图后发送、保存)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结束后 日内统计出投票结果并进行公告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结果及其公告情况、业主的投票信息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纸质投票的,纸票直接存档;短信或者投票的,短信或者内容应当截图打印存档;电子投票的,从电子投票系统打印投票信息存档业主可以查询本人的投票信息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即“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方为有效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票权及业主人数的票权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事项为表决筹集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投票结果中,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且人数超过四分之三(简称“双四分之三”,下同)的业主同意即为表决通过;投票事项为表决其他事项的,投票结果中,“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即为表决通过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事项为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一)候选人中所得票数“双过半”的人数大于或者等于业主委员会正式组成人数(不含候补委员人数)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获得通过;所得票数“双过半”的候选人按照所得。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