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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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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cn****1
  • 文档编号:436621281
  • 上传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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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决定是否复议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行政复议的期限和机构  (一)期限   为了避免工伤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特定状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劳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申请人的申请将不受法律的保护同时,行政复议法也规定了期限的中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述期间的,申请期间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为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提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进行复议时,复议机关可以是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同级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此时申请人可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之间进行选择。

        对于工伤认定行为来说,工伤认定一般由劳动局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劳动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劳动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劳动局所属的该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4、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5、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决定书会写明复工伤认定复议期限,一般为收到后60日内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对于结论、费率、待遇等问题不服的复议申请材料检查在5日内完成,若需要补充会通知申请人,拒绝补交的不会继续受理复议只有提出复议后才可进行诉讼提醒:申请人只能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厅中选择其中一个提出复议申请,不得对两者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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