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山建筑工程资质方案(3篇).docx
8页第1篇一、方案概述为满足鹤山市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需求,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资质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鹤山市建筑工程资质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为建筑工程企业提供清晰、规范的资质申请指导二、资质类别及等级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一级 - 二级 - 三级2. 专业承包资质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3.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 - 一级 - 二级4.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 甲级 - 乙级三、申请条件1. 企业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规定金额;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资质2. 企业技术力量 - 企业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 企业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 - 企业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
3. 企业业绩 - 企业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业绩; - 企业具有承担相应工程项目的经验和能力4. 企业信誉 - 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 企业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四、审批流程1. 企业向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资质申请;2.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合格后,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资质证书;4. 企业持资质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五、监督管理1.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资质真实、有效;2. 企业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工程,不得超范围经营;3. 企业应定期向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资质使用情况;4.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六、资质延续与变更1. 资质延续 -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延续申请;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2. 资质变更 -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等发生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七、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方案由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资质方案旨在规范鹤山市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促进建筑工程行业健康发展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2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竞争力日益激烈鹤山市作为我国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丰富的建筑资源和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提高鹤山市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建筑工程资质方案二、方案目标1. 提高鹤山市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提升市场竞争力2. 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3. 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鹤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方案内容(一)资质等级划分1.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6.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7.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8.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二)资质申请条件1. 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3)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4)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业绩;(5)具备良好的信誉2. 专业承包资质申请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3)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4)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业绩;(5)具备良好的信誉3. 其他资质申请条件:根据不同资质等级,参照上述条件进行适当调整三)资质评审流程1. 申请单位向鹤山市建设局提交资质申请材料;2. 鹤山市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4. 现场评审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证书四)资质管理1. 建筑企业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超范围经营;2. 建筑企业应加强资质管理,确保资质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3. 建筑企业应定期向鹤山市建设局报送资质证书使用情况;4. 鹤山市建设局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方案实施与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鹤山市建筑工程资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方案。
二)完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提升资质等级,优化资质评审流程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水平五、结语本建筑工程资质方案旨在提高鹤山市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实施本方案,为鹤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第3篇一、方案概述为满足鹤山市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需求,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资质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资质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鹤山市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以及后续管理措施,以促进鹤山市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二、资质等级划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鹤山市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以下五个等级:1.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4.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5. 施工劳务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三、申报条件1. 施工总承包资质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资金;(5)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7)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2. 专业承包资质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资金;(5)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7)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3.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资金;(5)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7)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4. 施工劳务资质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资金;(5)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7)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
四、评审程序1.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2. 资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资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4.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五、后续管理措施1. 定期对资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资质等级与实际能力相符;2. 对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3.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4. 加强对资质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5. 建立健全资质企业信用体系,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六、实施时间本资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资质等级划分和申报条件同时废止七、结语本资质方案旨在规范鹤山市建筑工程行业,提高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希望各企业严格遵守方案要求,共同努力,为鹤山市建筑工程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