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doc
9页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 (节选节选)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97 年 8 月第 29 届大会批准)(摘自《教育参考资料》1998 年第 18 期)1.制定《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目的,是使其成为一份供各国国内和国际上 收集、汇编和提出可比较的教育指标与统计数据的文件《国际教育标准分类 法》介绍了各种标准的概念、义和分类法,涵盖了为儿童、青年和成人,包括 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人提供的所有有组织的和持续的学习机会,而不管是何种 教育机构以何种方式提供的这些教育2.《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是多用途的分类法,不论各国教育制度中各种教育 结构的差异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都可用于教育政策分析和教育决策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可用于多方面的教育统计:诸如关于在校生人数、关于投入教育的人力、财力以及关于居民受教育水平等的统计 因此,《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各项基本概念和定义的确定,都是为了使其 普遍有效,不因某国教育制度的特殊情况而变化但是,作为一种通用的分类 法,《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有必要包括对各种教育制度的定义与说明3.《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原始文本是按照“教育级别”和“学科”这两个 主要方面对教学计划进行分类的。
这两个方面的分类又称为交叉分类可变因素, 在修订的分类法中均被保留了下来根据多数国家近 20 多年来实施和使用《国 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原始文本的经验,将教学计划划归某一教育级别的规则和 标准已明确而易懂并更为严格;对学科划分也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4.按《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汇编的资料可用以收集决策者与其他用户感兴趣 的各种教育统计数据虽然《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在收集在校生人数的资料 方面用起来可能比较方便,但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它是教学计划的分类法,并 不涉及教育系统内学生的流动情况至于在用于收集居民受教育水平的资料方 面,这需要对《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进行适当的修改,这方面的情况将在使 用手册里作详细介绍5.考虑到将要编写综合使用手册,所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修订文本便 力求精简,共由以下五部分组成:(1)《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包括什么内容;(2)《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怎样运作;(3)《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教学计划”(program)的概念;(4)《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在普通教育以外的教学计划中的应用;(5)交叉分类可变因素:A.教育级别的划分;B.教育的大类与学科划分17.《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基本分类单位仍然是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按 照其教学内容确定的,是为完成预先确定的某项目标或明确规定的一组教育任 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目标可以是,比如,为进行更高级的 学习做准备,为取得从事某种或数种职业所需要的资格,或者只是为增长知识 及理解力18.达到某项预定目标往往意味着学生要圆满完成一套组织严密的学业,有时 还能得到为其颁发的证书或者其他形式的正式承认虽然教学计划包括上课和 其他学习活动,但在通常情况下,教学计划并不仅仅是其内容的总和,因为它 们应该是有组织地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虽然不总是如此,但需要有一个机 构或其他教育提供者承认这种计划的存在,并为完成该计划的人提供证明19.“教育活动”一词的涵义比“一门课程或一组课程”的涵义更广这一点 很重要,因为某一级教育不仅包括编人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而且也包括独立 课程及非课程活动有时,教学计划还包括一些通常不带课程性质的重要内容, 如穿插进行的企业实习,从事研究项目和撰写学术论文等A.教育级别的划分28.教育“级别”这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有关教学计划的内容要求学员应 具有的学历及能力程度,如果学员在掌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知识、技能与能力 方面必须有—个合理目标的话。
从广义上说,“级别”是指有关教学计划内容 的复杂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级教育就像阶梯一样,只有圆满完成前一级学 业的学员才能转入高一级的教学计划;也不排除参加某一级教学计划学习的人 员当中,有的已经圆满完成了高一级学业的可能性29.因此,教育“级别”的概念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教学计划不论在一 个国家内还是在各国之间,都可以统一地归人一系列有顺序的类别类别” 与学员按照合理要求圆满完成所属类别的教学计划所应掌握的总体知识、技能 与能力大体一致这些类别就是在求学过程中由最基础的到更复杂的若干大的 阶段,课程内容越复杂,教育级别就越高教育级别一览表:如何确定某项教学计划的级别教学计划的内容标准 主要标准次要标准级别名称代码补充标准有教育的特征;在校或在中心进行;最低年龄要求;年龄上限教学人员的资格学前教育0无开始系统地学习读、写、算进入国家指定的小学课程学习;义务教育开始初等教育,或基础教育第一阶段1无按科目教学:全面学习基本技能和为终身学习打基础在大约 6 年初等教育后入学;从初等教育开始在 9 年内完成的教育阶段;义务教育结束;几个教师开设专业课初级中学教育,或基础教育第二阶段2后续教育或去向的种类;教学计划定向一般入学资格;起码入学要求高级中学教育(高中)3后续教育或去向的种类;教学计划定向;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 级开始的累计持续时间入学要求;内容;年龄;持续时间非高等的中学后教育4后续教育或去向的种类;教学计划定向;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 级开始的累计持续时间;教学计划定向一般入学资格;所获证书的种类高等教育第一阶段(不可直接获得高级研究资格)5教学计划的种类;高等教育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国家学位和资格结构以研究为目标的内容;提交论文或学位论文将毕业生培养成为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高等教育第二阶段(可获得高级研究资格)6无3 级即(高级)中学教育62.在有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里,此级教育一般从全日制义务教育结束后开始。
可以看到这一级比《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2 级更为专业化;通常对教师也 必须比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的 2 级有更高的要求或更专业化此级的 入学年龄一般是 15 岁或 16 岁63. 这一级的教学计划在入学时一般需要完成大约 9 年的全日制教育(从 1 级开 始)或普通教育和职业或技术经历的结合,起码的入学要求是完成 2 级学业或具 备掌握此级学业的实力64.界定此级的标准是:主要标准——一般的入学资格(从 1 级开始大约 9 年的全日制教育);——起码的入学资格(通常为完成 2 级学业)补充标准65. 需要三项标准来细分这一级:——后续教育种类或去向;——教学计划定向;——从 3 级开始相当于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66.这三项标准的第一项产生不同的三个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A:完成了 3 级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国际教育标 准分类法》的 5A;——《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B:完成了 3 级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国际教育标 准分类法》的 5B;——《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C:完成了 3 级计划者不能直接进入《国际教育 标准分类法》的 5A 或 5B因而,完成这些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劳务市场或进入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4 级计划或其他的 3 级计划。
4 级即非高等的中学后教育71.《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4 级的教学计划从国际上看介于高级中学教育和 中学后教育之间,尽管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它们也许很清楚,要么属于高级中学 教育计划,要么属于中学后教育计划72.考虑到其内容,《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4 级的教学计划不能被认为是高 等教育计划;它们往往不比《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 级的计划程度深多少, 但能扩大已完成 3 级某些学业之学生的知识73.典型的例子是为学生进入 5 级学习而设计的教学计划这些学生虽然已经完 成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 级的学业,但所学的并不是可以进入 5 级的课 程,如学位前的基础课程或者短期职业教育课程第二阶段的课程也可以包括 在内74.一般来说,要完成 3 级的学业,如 3A 级或 3B 级的任何一种课程,如果是 3C 级的课程,则理论累计持续时间一般至少为三年然而,完成《国际教育标 准分类法》3 级的标准应当根据教学计划所需时间的长短来定例如,按《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 级的一种两年制教学计划,其持续时间为 4 年这种计 划通常都划归 4 级,虽然在 3 级的前两年学习不能算已完成了 3 级的学业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比高中更为专业化、更深人和更为复杂。
这与学校条件无 关学生的年龄一般大于高中生4 级的学习时间一般是 6 个月至 2 年的全日制持续时间补充标准75.需要三项补充标准来细分这一级;——后续教育种类或去向;——从 3 级开始的相当于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教学计划定向76.根据这第一项补充标准,4 级可以细分为:为准备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 类法》5 级的 4A 计划学习;主要为直接进入劳务市场而设计的 4B 计划学习5 级即第三级教育的第一阶段(不可直接获得高级研究资格)80.此级由比 3 级和 4 级教学计划内容更深的第三级教学计划,即高等教育计 划组成进入这些计划一般需要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3A 或 3B 的学 业,或达到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4A 相当的水平82.界定此级的标准是:——此级的起码入学要求是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3A 或 3B 或 4A 的学 业;——5 级的教学计划不可直接获得高级研究资格(6 级);——这些计划必须从 5 级开始时算起至少有 2 年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补充标准83.需要三项补充标准来细分此级:——教学计划的类型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理论型的/为研究作准备的/或可从 事高技术要求的专业类计划;另一类是实用的/技术的/适应具体职业的计划。
——相当于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时间——国家学位或文凭结构(第一学位、第二学位或更高学位,研究学位)把这三项独立的标准结合起来,是把各种各样的第三级教育(高等教育)都包括 在内的唯一方法如何结合取决于要分析的问题84.第一个要考虑的标准是,区分理论型的/为研究作准备的(历史、哲学、数 学等)/或可从事高技术要求的专业(例如,医学、牙科学、建筑学等)计划与那 些实用的/技术的/适应具体职业的计划为了便于说明,第一类型将称为 5A,第二类型为 5B85.随着许多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长线计划和短线计划的区分是 很重要的长线计划更侧重于理论,并可使学生进入高级研究计划或从事高技 术要求的专业短线计划则比较重实际86.由于各国之间在第三级教学计划的结构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不能用统一的 标准来确定《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 5A 和 5B 级之间的界线下面的标准是 把某一个计划定为《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A 的最低要求,尽管不能满足单项 标准的计划不应被自动排除在外如果某一个计划在内容上类似其他计划,且 各自达到其标准的话,该计划则应被划人 5A87.《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A 教学计划属于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 性的,目的是使学生进人高级研究计划和从事高技术所要求的专业。
5A 教学计 划必须符合下列大多数标准:——至少有相当于 3 年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时间(在第三级教育),尽管一般来说 它需要 4 年或更长的时间如果一个学位的持续时间相当于 3 年的全日制时限, 那么 9 在获得该学位之前通常至少要具有 13 年的学历在根据累计学分授予学 位的体制中,需要类似的时间和强度——一般需要教员具有高级研究证书——可以要求完成一个研究项目或一篇论文——为从事高技术要求的专业或为进入高级研究计划提供所需的教育88. 5B 的教学计划一般比 5A 的短,并集中在为进入劳务市场作准备的具体的 职业技能上,尽管一些基础理论会包括在各科的课程中89.《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B 的计划内容,是面向实际的/适应具体职业的, 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 能和知识完成 5B 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与资格90.符合下列标准的教学计划应被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