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无为之教境界及达至路径论.docx
18页老子“无为之教”境界及达至路径论 姜新生 杨辉Summary: 《道德经》中,“无为”不仅包含着丰富的治邦修身理念,而且蕴藏着深刻的人生哲理老子倡导的“无为之教”是循道而为之教,是“不强为、不妄为”之教,是“无为而无不为”之教尊道顺性”是“无为之教”的境界体现,“致虚极、守静笃”构成“无为之教”的体道方法无为之教”强调,教师要顺应学生的自然本性及发展规律而教,要“示弱”而教,“不智”而教,适度而教,不言而教,用反而教;要依教育之理、顺学生之性;要消解教师不当而为给学生发展带来的干扰和阻滞,在教师貌似消极“无为”中真正实现师生的积极“有为”,达至“无为之教”的理想境界Key:无为之教;尊道顺性;虚极静笃;柔弱无为;无不为:G649 :A:1672-0717(2021)04-0113-07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1]作为《道德经》中的核心概念,“无为”不仅包含着丰富的治邦修身理念,而且蕴藏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在“无为”理念观照下的“无为之教”更是饱含着极为珍贵的教育思想深入挖掘老子《道德经》中“无为之教”的思想内涵,对我们正确理解教育的本质,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无为之教”的意蕴《道德经》中多次提到“不言之教”如第二章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及第四十三章的“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等老子所论及的“不言之教”均以“无为”为前提因此,“行不言之教”是“处无为之事”的表征,“无为之教”才是老子教育思想的本真,通过“无为”达至“无不为”是老子“无为之教”思想的最终目的总体来看,“无为之教”内在包含着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无为之教”是遵循教育规律之教《道德经》中关于“无为”的论述有十二处之多关于“无为”的内涵,老子在《道德经》中并未明确给出,但道家学派的其他著作对“无为”一词则有非常明确且比较一致的解释如《淮南子·修务训》对“无为”的解释为:“‘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2]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无为”并不是“寂然无声,漠然不动”,而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是顺应自然,按客观规律而为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中对“道常无为”的解释是“顺自然也”[3](P95)所以,在王弼看来,“无为”,并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加外在欲望的“为”,是顺其自然的“为”。
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所说的“为无为,事无事”,也是以“无为”的态度去“为”,以“无事”的方式去“事”,是遵循“自然之道”,顺势而为因此,“‘无为表面上看来是不做事,但此不做事并非消极之不做事,而是积极意义上的不做事,‘无为也是一种‘为”[4](P36-43),是遵循规律而为其次,“无为之教”是不强为、不妄为之教无,在哲学上表示无形、无名、虚无等,是一种不显形、不着痕迹的存在基于此,对于《道德经》中“无为”这个概念,有人从字面上片面地将它理解为“不作为”,认为它是消极厌世、无所事事如朱熹对老子“无为”的批注:“老子所谓无为,便是全不事事”;①也有人把“无为”理解成“固执地不为”,如宋徽宗认为“‘无为乃寂然不动”②很显然,这些见解是不恰当的在《道德经》第六十四章,老子说得很清楚:“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意思是说,天下万物产生于看得见的有形质,有形质又产生于不可见的无形质可见,《道德经》中的“无”并不等于“没有”为,指行为、作为无为,则指一种“顺应自然”的作为,是经过有为的思考与判断后作出的顺势而为之行为,即顺应自然规律,保持事物的天然本性而不人为做作所以,老子之“不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乱为”“不强为”“不妄为”,是根据实际需要及有效的方法去“为”,是“实有似无”之“为”,是寻求万物之自然的“善为”。
第三,“无为之教”是无不为之教对于《道德经》第三章的“为无为,则无不治”以及第六十三章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王弼注曰:“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3](P169)王弼通过“以恬淡为味”这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不言”是“言”的最高境界,强调“无为”实际上是“为”的极致对第三十七章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陈鼓应先生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释:“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5](P252)由此可见,《道德经》中“无为”并不是无所事事,而是积极主动地有所作为,是“治之极也”在《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老子更是从反面印证了“无为”的积极性内涵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里的“好静”“无事”“无欲”都是指顺应自然不妄为,是“禁止反自然行为发生”的“为”,实际上是一种“独到的、有深刻意蕴的‘为”[6],是一种更高明、更智慧的“为”,是顺应自然而无所不为可以说,“无为是一种有计较的、‘狡猾的手段”[7](P100-106)无为”乃达至“无不为”的方法与原则,“无不为”则是“无为”所追求的积极效果无为之教”是教育者深谙教育之道,掌握教育规律后的刻意“无为”,终极目标是“无不为”。
二、“尊道顺性”:“无为之教”的理想境界“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概念,也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揭示的是天地万物的根本特性及其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尊道顺性”是 “无为之教”的理想境界一方面,这种境界体现为“尊道”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老子非常明确地说明了“道”与万物的关系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既是万物之宗,又是万物之始,更是万物之源,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在《道德经》第六十二章,老子进一步强调说,“道者万物之奥”,“道”蕴藏着宇宙万物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奥妙,是宇宙万物运行的主宰道先于万物,同时又内在于万物,它是事物运动的总原则、总秩序和总规律,为一切活动之唯一范型或法式[8]万物从“道”起源,又复归于“道”,这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永恒规律道化生了万物,为万物之本根;又作为万物之本体而成为万物之主宰,从而受到尊敬[4](P36-43)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老子更是明确了人、地、天以及道与自然的关系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于“道法自然”,王弼注曰:“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3](P66)根据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念和逻辑,我们可知,“道”是天地万物运行所要遵循的最高准则,“在‘道之上并没有一个更高、更前的存在”[4](P36-43)道”存在于万物之中,又居于万物之上,控制着宇宙的生成和万物的发生、发展乃至灭亡所以,世间万物(包括我们的教育)的运行都要法地、法天、法道,“惟道是从”另一方面,这种境界体现为“顺性”对于“道法自然”,河上公解释得非常清楚明白他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9]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法自然”便是道效法自己,以自己的本性为法则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虽然地、天、道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在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论述中,地、天都只是过渡、铺排和渲染,老子要强调的其实是处于两端的人和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是老子关注的落脚点因此,“‘道法自然归根到底是‘人法自然”[10],即人要顺应自然,以自然为法则,只有与道的自然状态相符才是“人法自然”的理想状态由“道法自然”到“人法自然”,体现了“道”的人性关怀观照人性、尊重人性也是老子哲学思想的切入点在《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老子概括性地提出了“道常无为”的观念。
道”的这种“无为”样态便是道之本性“自然”的具体体现所以“道”的外在样态便表现为符合自然规律的“无为”而非违背自然规律的“有为”教育的本质就是要依照人的“天命”顺性而教,在遵循学生个性特征的前提下,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行“无为之教”三、“虚极静笃”:“无为之教”的体道方法为了更好地把握“道”,让人们更加清楚地了解“道”及教育的深刻内涵,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章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的体“道”方法一方面,“致虚极”虚”的作用在老子哲学思想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道德经》第十五章,老子说:“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对此,王弼注曰:“天地之中,荡然任自然,故不可得而穷,犹若橐龠也[3](P15)即是说,天地之间就像一个巨大的风箱,它的中间虽然是空的,但却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感受、体会“虚”的巨大潜力或超强能量呢?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章进一步解释说:“至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人只有安守宁静、气定神闲地去观察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才能体察并找到“道”所运行的方法,感受“道”的气场老子认为,在“万物并作”的世界中,人如果能以虚极、静笃的心态去“观复”,就能在复杂的现象中“知常”,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老子认为,上德之人“旷兮其若谷”,必定胸怀宽广,能够包容万物之所以如此,在于上德之人能“虚其心”也而《道德经》第三章的“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以及第十六章的“致虚极,守静笃”中所提到的“虚”指的都是“空无”,是一种去掉主观意识之后的精神状态具体来说,就是保持平和、达观、“无我”的内心境界致虚极”不仅可以净化心灵,使人清净淡泊,而且可以使人达致空明无欲、返璞归真的自然状态在老子“虚极”的世界中,人的心灵安宁平和,心神澄明无欲,从而从“有我之境”向“无我之境”升华,这也正是教育者从事教育需要时刻坚守的“初心”另一方面,“守静笃”老子重视“虚”的同时,也非常重视“静”的作用《道德经》中,有多个章节具体阐述了“静”的意涵如:第十五章的“孰能浊以静之徐清”,是说只有让水处于静止状态,浑浊之水才会慢慢变得清澈第四十五章的“燥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是强调燥热可以抵御寒冷,冷静能战胜狂躁,内心清净才是社会的正理人只有心灵不受外物干扰,才可以做到超然物外,宠辱不惊因此,在《道德经》第十六章,老子提出了“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的命题老子通过“复归其根”来论述“静”,目的是强调人都应该在浮躁动荡的境况下通过“静”的工夫来达到内心平和,静定持心,回归心灵的原初状态。
而《道德经》第二十六章中的“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之论述,讲的就是“无为”过程中“静能成事,躁而无功”的道理正因为“静为躁君”,我们在日常活动(特别是教育活动)中,就需要戒除浮躁,以静为修,“复归于婴儿”,才能获得人生的智慧和圆满总之,“虚静”是一种空明清静的境界,只有达到“极”“笃”的程度才完全符合“道”的自然状态极致的虚无,是万物最终的发展方向;守持宁静,是万物正确的选择方式虽然万物时刻都在发展变化,但最终都要归于空虚宁静宁静才可以致远,才可以体道而走向“无为之教”的理想之境四、“柔弱无为”:“无为之教”的躬行路径在践行“自然无为”之认知、达至“无为之教”境界的过程中,“‘柔弱无为是老子用来观照教育实践的独特表达”[7](P100-106)老子“无为之教”境界从理念走向实践,就表现在“柔弱无为”上,即“示弱”而教、“不智”而教、适度而教、用反而教、不言而教其一,“示弱”而教《道德经》中多次提到“柔弱”,强调“示弱”示弱”不是无能的表现,也不是一味地妥协,而是理智的忍让它是以退为进,故意为之在《道德经》第二十六章,老子说“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讲的便是“利器不外显,柔弱胜刚强”的道理。
毫无疑问,柔弱仅是表象,强大的实力(利器)才是内核,柔弱之“形”之所以具有刚强之“质”,在于“柔弱守雌”,符合“道”的本性老子在《道德经》第七十六章进一步强调说,“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强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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