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报告.doc
3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其中女性14927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6023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484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0551万人 表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万人、% 全国 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3142287469809107342133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性别构成 男性52.552.452.652.154.3女性47.547.647.447.945.7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年龄构成 年龄35岁及以下19.217.618.021.917.6年龄36-54岁47.344.547.748.649.8年龄55岁及以上 33.637.934.429.532.6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未上过学6.45.35.78.71.9小学37.032.532.744.736.1初中48.452.552.639.955.0高中或中专7.18.57.95.45.6大专及以上1.21.21.11.21.4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主要从事农业行业构成 种植业92.993.394.491.890.1 林业2.22.01.82.82.0 畜牧业3.52.42.64.66.4 渔业0.81.60.60.30.5 农林牧渔服务业0.60.70.60.51.0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289万人,其中女性609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2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751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66万人。
表2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万人、% 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1289382280411217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性别构成 男性52.854.053.750.054.7女性47.246.046.350.045.3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年龄构成 年龄35岁及以下21.116.817.127.022.6年龄36-54岁58.357.858.757.959.2年龄55岁及以上 20.725.424.315.118.2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未上过学3.63.43.75.21.0小学30.628.826.935.728.6初中55.456.556.848.664.3高中或中专8.99.911.28.45.2大专及以上1.51.31.42.10.9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主要从事农业行业构成 种植业67.760.060.973.379.8 林业2.72.93.03.11.1 畜牧业21.319.328.621.614.6 渔业6.415.54.61.02.8 农林牧渔服务业1.92.32.91.11.6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092万人,其中女性444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15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66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09万人。
表3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万人、% 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1092341265358128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性别构成 男性59.459.160.156.766.1女性40.640.939.943.333.9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年龄构成 年龄35岁及以下19.717.017.123.122.9年龄36-54岁61.259.761.261.763.6年龄55岁及以上 19.123.321.715.313.5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未上过学3.53.43.54.61.2小学21.823.420.625.69.8初中47.048.649.744.344.5高中或中专19.617.920.116.731.3大专及以上8.06.76.18.913.2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主要从事农业行业构成 种植业50.349.649.150.753.3 林业16.414.914.916.722.6 畜牧业16.614.718.718.611.8 渔业6.210.55.83.42.9 农林牧渔服务业10.610.411.510.69.5 注: 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2.四大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