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docx
8页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近年来,放顶煤采煤方法在煤矿得到广泛应用,对提高全国煤炭 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煤矿对放顶煤开采在通风、防瓦 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重视不够,未严格 执行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些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在"一 通三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甚至发生 了重特大事故为切实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充分认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紧迫性1. 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放顶煤采煤 方法开采强度大,产量高,瓦斯涌出量大,采空空间高度大,瓦斯易 于积聚;顶板冒落时大量瓦斯从采空区涌入工作面,易造成工作面瓦 斯超限;放顶煤开采采空空间易形成风流渗入,采空区容易造成煤炭 自燃;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易产生大量煤尘放顶煤开采易使工作面 瓦斯、自然发火、煤尘等灾害加剧的特殊状况,要求必须采取相应的 措施加以预防和有效控制,强化对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2. 加强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迫任务近 年来,各地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 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
这些事故发生的原 因,主要是由于忽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措施缺乏针对 性,在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存在漏洞造成的当前, 有相当数量的煤矿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 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 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紧迫性,正确处理放顶煤开采与安全生产的关 系,高度重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对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要立 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并逐面完善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凡措施落 实不到位的,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二、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 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矿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 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放顶煤开采: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米的;采放比大于1:3的;采区或 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煤层有煤(岩)和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 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 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 含水层导通的4. 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要达到标准。
应抽采瓦斯的矿井采 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经瓦斯预抽后,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 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工作面通风达到规 定的最大风速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等指标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 本指标》的要求,否则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三、强化放顶煤开采的技术和现场管理5. 加强技术管理有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煤矿企业要充实技术管 理力量,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放顶煤开采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强 化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技术管理要详细收集瓦斯、煤尘、煤层自然 发火、顶板和顶煤冒放性等技术资料,编制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 采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预裂爆破和工作面初采、收尾等的专项安 全技术措施要加强动态检查,研究本企业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6. 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 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区队管理人员要跟班作业,切实加强 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禁瓦斯超限和煤尘超标作业,禁 止违章打眼、违章放炮行为矿级干部要把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作为带 班、跟班的重点场所,经常深入放顶煤工作面进行检查在工作面初 采和收尾时,必须有矿级干部和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挥,确保各项 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7. 加强工作面顶板支护管理煤矿企业加强对顶板压力的观测, 制定预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来压期间加强对煤壁的辅助支护,防 止煤壁片帮冒落;初采、收尾要制定专门的支护措施支护材料选型 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68 条的有关规定,放顶煤开采工作面 严禁采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倾角大于 30°的工作面或 冲击地压煤层,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8. 必须按规定处理顶板和顶煤煤矿企业必须对放顶煤开采工作 面制定防止采空区悬顶的措施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 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必须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 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 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炭和矸石四、严格放顶煤开采的通风和瓦斯管理9. 加强通风管理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放顶煤开采的有关规定设 计采区通风系统,合理选择通风方式,确保工作面有完善、可靠的通 风系统必须根据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的要求,对工作面通风进行 技术论证,合理选择工作面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并保证风流稳定 可靠要加强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特别是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 段的巷道维修工作,确保有效的通风断面。
工作面收尾撤出支架期 间,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保持工作面全风压通风10.严格落实瓦斯 防治措施工作面必须制定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应抽采瓦斯的要建立 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系统强化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要采取 埋管、插管抽放和设置引风幛等措施抽排瓦斯严格采空区瓦斯管 理,加强采空区瓦斯抽放,对坚硬顶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垮 落造成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做好顶板周期来压和地质变化对瓦斯影 响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11. 加强专用排瓦斯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工作面采用专用排瓦斯巷 时,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走向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风流控制必须可 靠工作面开采前,煤矿企业要对专用排瓦斯巷进行专项检查,出现 积水、冒顶时及时处理要加强对专用排瓦斯巷及其与回风巷之间联 络巷的维护,保证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合理配风及通风系统的畅 通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不得布置专用排瓦斯巷12. 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煤矿企业对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按规定安设 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 仪,并加强重点部位瓦斯日常监测要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和便携 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确保数据准确,报警、断电可靠。
同时,要在工 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工作面 上隅角、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超限五、狠抓防尘、防火和防治水措施的落实13. 加强防尘管理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供 水管路上的三通阀门设置和水压、水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炮采放顶 煤工作面要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装喷雾装置;综采 放顶煤工作面采煤机实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和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 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对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积尘要及 时清洗,工作面每班至少清洗一次煤层能够注水的,要采取超前静 压注水或煤壁高压注水等注水防尘措施,防止放顶煤时煤尘飞扬14. 采取综合防火措施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工作面,煤矿企 业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专项防火措施要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期 合理确定工作面月推进度,因地质构造等原因月推进度达不到规定要 求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工作面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和火灾 监测系统,在开采过程中及时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灌浆或注惰性气体 等预防性措施,防止自然发火要合理选择停采位置,避开漏风区, 工作面收尾时,要及时回撤支架,并构筑永久防火墙15. 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
煤矿企业要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加 强水文地质工作,开采前必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和相邻采空区积 水的分布情况,并摸清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分析周边小煤矿开采 对放顶煤工作面的影响,根据采区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 水措施,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水害检查和观测,及时探放水,严防发 生透水事故六、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监管监察16. 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经过审批和验收才能生产采用放顶煤开采 的煤矿,要针对煤层条件逐面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采 期间的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经批准 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工作面月产量 10 万吨以下的,国有重 点煤矿由集团公司审批和验收;其他煤矿按照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工作面月产量 10 万吨及以上的,由省 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其中中央企业由煤矿所在地省级煤 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已按上述规定报批和验收的,要严格按 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未按上述规定报批和验收的,要重 新报批和验收,20xx年10月底前未报批和验收的一律不准生产地方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集团公司要严格把关,防止审批和验 收走过场。
17. 加强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的安全监管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 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采用放顶煤 开采煤矿的监管和指导要加强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应抽采瓦斯的矿 井,把矿井瓦斯先抽后采能力和抽采达标煤量作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 的重要内容和约束指标,矿井生产能力超过瓦斯抽采能力的,按瓦斯 抽采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并督促煤矿企业核减煤炭产量,降低生产强 度要组织推广放顶煤开采的先进适用技术,总结交流放顶煤开采的 安全管理经验,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放 顶煤开采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18. 严格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地 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建设项目的设 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采 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确保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对违反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的,要责令其改变采煤方法;未按 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防灭火系统 的,以及未按期投入使用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查和验收。
19. 制定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省级煤炭行业管 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 20xx 年 10 月底以前制定放顶煤工作面 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放顶煤工作面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20xx年11月1日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 按新标准进行审批市(地)、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 根据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 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未按规定 制定放顶煤工作面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的地区和煤矿企业,一律 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20. 严肃查处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地方各级煤矿安 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的 监管监察力度,严格检查是否符合放顶煤开采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 行了报批和验收,是否制定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标准和要求, 放顶煤工作面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禁止违规组织生产和超能 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管理,致 使工作面"一通三防"不达标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法严肃 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