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bde.doc
16页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编 号:( )第 号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地 点: 施 工 单 位:地 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灞桥区草北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楼1—2 工程地点:草北村 1—3 工程内容:土建、电气、给排水、采暧、电视埋管等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结构层数檐高跨度设备安装内容工程价款(万元)1#号楼18331万剪力墙2884.9M3116.272#号楼31888万剪力墙3194.6M5420.965#号楼31888万剪力墙3194.6M5420.961—4 工程范围: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施工。
本工程图纸所示毛丕房建安工程内容(但不含土方工程、桩基工程、门窗工程、高压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及宽带系统、电梯安装)第2条 工期2—1 开竣工日期:暂定2009年10月15日至2011年 12月 01 日(开竣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2—2 总日历工期:共计795日历天第3条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第4条 合同价款4—1 承包总价: 4—2 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4-2-1 本工程采用《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1999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版)》和陕西省及西安市有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计算;4-2-2 按定额规定的一类工程取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人工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九九定额第五章至第十章)人工工日均调整为50元/工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调整为3.8%贷款利息按无预付款且不供三材的规定费率的60%计取4-2-3 材料价格:定额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包括地材等))由甲方认质认价。
认价材料另计5%的材料采管费)乙方采购材料甲支付乙方5%的材料采管费,甲方采购材料甲方支付乙方5%的材料采管费4-2-4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商品砼由乙方供应4-2-5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按专业分包总价的5%计取专业分包工程为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作内容,但不含土方及灰土基础工程)4-2-6 定额中没有具体子目的分项工程:人材机定额基价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予以确认;第5条 图纸、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5—1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复印件)5—2 经城建部门批准盖章之建审图四份其中一份必须为盖章原件)5—3 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图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各一份,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5—4 工程施工图 捌 份图纸资料具体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表一: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资料,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应相应顺延第6 条 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6—1 负责办理施工场地的征地、拆迁、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并在开工后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6—2 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所用水电由 乙 方装表,乙方按表计实耗量向甲方交费(由甲方从工程款中代扣)。
6—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6—4 向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5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乙方正式放线后,由甲方负责及时请城建管理部门进行验线6—6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6—7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以上各项,约定完成时间详见本合同附表二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之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7条 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7—1 协助甲方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7—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7—3 及时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7—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7—5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6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第8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1 乙方应在 收到施工图20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应在 10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认为已经批准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8—3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五天之前,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以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8—4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确认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5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8—5—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8—5—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8—5—3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8—5—4 基建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需处理时8—5—5 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9条 工期奖罚:无 第10条 质量与验收:10—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但因甲方不能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10—2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负担10—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若甲方代表未能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和记录事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关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应予顺延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11—1—1 工程预付款11-1-1-1 该项工程无工程预付款11—1—2 工程进度款:11-1-2-1 乙方垫资施工完六层结构梁板砼后十天内(单栋),甲方支付乙方该栋完成工程造价85%的垫资款; 11-1-2-2 除上述垫资施工部份外,其余工程按月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向现场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并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11-1-2-3 工程竣工初验后七天内:主体结构工程款支付至95%,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其它工程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造价的92%;11-1-2-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98%;11-1-2-5 其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后二年的保修期满时支付2%的保修款。
11-1-2-6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时,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拖欠款的同期四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拖欠款利息11-1-2-7 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则乙方可以选择要求甲方将安置楼房按2400元/M2的房销售价销售给乙方以抵冲拖欠工程款乙方享有与其他业主同时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等所有相关权利乙方还可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