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docx
6页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 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2、并注 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第二章交接内容、仓库库第四条工作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存交接等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工作职责交接表;1、工作关系和工作内容交接表;2、;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交接内容包括:第六条、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1: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会计类(含电子版)2预算各类表格等;: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文书类(含电子版)3、工作总 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 结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4、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5同、借款合同、统计 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6、薄等;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7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 证、土地使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第七条责任划分移交人:1、处理遗留问题;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3、准备交接资料;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接收人: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同时熟悉工作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3、监交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1检查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3、相关单位的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八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员工级别监交人交接时间1员工级 个工作日上级主管2-3个工作日上级主管部长级、财务人员第九条开始交接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进行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 对点收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第十条 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第十一条交接人必须编制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本单位办公室留档一份第十二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一般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领导或领导指派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交,人员进行监交第十三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行政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
第十四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账册上签名盖单,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移交清册份数以及需要 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五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 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 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的手续第十六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的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批准, 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第十八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为公司的基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工程部实 施、管理、解释和修订各所属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 工作交接制度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交接清册附表1职务住宅移交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其他家庭住址职务住宅接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其他家庭住址职务 联系 监交人姓名 职务 联系单 位意见单位盖章处:交接日期: 年 月 日办理流程:1、离职员工先到行政部领取表格,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交接签字;2、 交接完毕后核对无误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3、 将表格送回行政部,由行政部归档保存,手续未办理完结不予结算工资;4、 离职员工的工资不允许任何人代领,需要划卡的卡号必须是员工事先亲自 提供,并签字 否则一律视为现金结算。












